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消费维权 > 法律指南 > 我国的基本价格制度是什么?

我国的基本价格制度是什么?

时间:2020-11-26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价格法》明确规定我国的基本价格制度是:“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市场形成价格是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的核心,它要求价格回到交换中去,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要通过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以及消费者之间的竞争来确定。在市场竞争中,形式上享有定价权的经营者实际上受着价格的支配,任何单个的经营者都不能独立地主观地决定市场价格,只能接受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并参照这一价格来不断调整生产经营方向和规模,进而引起生产要素在不同部门、不同商品之间的合理流动。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是一个内在的使价格趋向合理的自动调节机制,正是这种高度灵活、自动调节的价格形成机制,能够及时对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真实反映供求关系的价格信号,把有限的人、财、物等经济资源不断地以优化的配置流向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促进生产结构与消费结构相适应,达到合理配置资源、按比例分配社会总劳动的目的。但市场形成价格是有局限性的,有时还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滞后性。为此,国家必须对价格进行宏观调控,调控的重点是控制价格总水平,并主要通过调节供求总量去实现。对微观的具体价格,除极少数直接管理外,绝大部分不再由国家直接干预,主要是通过平衡宏观总量,调节商品供求,培育和发展市场,限制垄断,促进竞争,规范和指导企业价格行为来影响价格的形成和变动。

与我国基本价格制度转换相适应,按照定价主体和形成途径不同,《价格法》规定我国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价格形成形式,其中市场调节价在市场价格机制中占主导地位。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政府指导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关于工商举报一家企业违法销售假冒产品
类型:消费者维权 | 2024.08.01 14:39
床垫质量问题
类型:消费者维权 | 2024.07.28 09:42
酒店会员退款
类型:消费者维权 | 2024.07.11 16:58
采购网站拒绝售后,删除采购账号
类型:消费者维权 | 2024.06.23 19:44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合作协议书

    【合同文书】 ¥2.99
  • 个人消费贷款保证合同

    【合同文书】 ¥3.99
  • 金钱消费借贷契约书

    【合同文书】 ¥2.99
  • 银行(个人消费借款)抵押合同

    【合同文书】 ¥3.99
  • 个人消费借款合同

    【合同文书】 ¥5.99
  • 消费类预付费服务协议

    【合同文书】 ¥4.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汪玉明 律师

    专长: 借款担保、消费者维权、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财产损害、遗产继承、婚姻家庭

    好评:
  • 张子恒 律师

    专长: 企业合规、劳动人事、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反垄断、医疗纠纷、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消费者维权、民事诉讼

    好评:
  • 陈军辉 律师

    专长: 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婚姻家庭、财产损害、消费者维权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