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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回收汤底熬制老油变新油 食品安全法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0-10-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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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回收汤底熬制老油循环使用】10月26日,四川长宁县法院审理一起涉食品安全案件。火锅店老板马某和吕某为节约用油成本,专门到重庆学习老油熬制技术并添加到新油中使用,营业20余天总销售额达29余万。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认罪认罚,法院将择日宣判。

火锅店回收汤底熬制老油变新油1.jpg

法律延伸阅读:品安全法最新处罚标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食品安全是很重要的安全,生产者在提供食品的时候,需要遵守国家、行业的安全标准,如果违反的,会受到处罚。那么,食品安全法最新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呢?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火锅店回收汤底熬制老油变新油2.jpg

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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