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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受伤争议?

时间:2020-07-2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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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
政府有法律机构!律师会打电话叫距过来协商!以前我妈帮人摘桔子摔伤脚,老板不肯赔钱,然后我去政府协商就赔钱了。


律师点评:
这种情况,应该先治疗再起诉,管辖权法院为提供劳动场地的受理。因为工友失误造成受伤,应该同时列为被告。案由应当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当然工友私下和你协商愿意适当赔偿可不起诉他。建议咨询你住所当地律师具体法律问题,接下来程序怎么走,律师会回复你。
纯属个人拙见,有不妥不完善处,请见谅。


律师点评:
这个问题其中有六个具体问题:1、赔偿项目;2、开叉车工是否要负责?3、老板不出面处理是否可以起诉?4、案件管辖;5、提交哪些证据;6、胜算几率。具体解答如下:1、赔偿项目。题目问是否全责赔偿医疗费?可以赔偿医疗费,是否全责赔偿,要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这是一个赔偿项目问题。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除医疗费外,还有如下项目: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2、开叉车工是否要负责?伤者的伤是开叉车工造成的,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但根据描述的案情,他是老板雇佣的,他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或者是受委托行为,老板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将叉车工和老板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对伤者的权利保护更为有利和有效。3、老板不出面处理是否可以起诉?完全可以。4、案件管辖。一般由老板、开叉车工住所地(或居住地)法院或伤害发生地法院管辖。可由伤者一方选择对己方有利、方便的法院起诉。5、提交的证据:(1)受伤时间、地点、原因证据。如已经报警的,报警记录、派出所所作的笔录;证人证言(如受伤时现场有人);事情发生后与老板、叉车工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2)治疗的有关证据:病历、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3)误工费、护理费标准的证据。如护理人员的工资表,支付护理人员报酬的条据;劳务合同等;(4)鉴定申请书;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费发票等。6、胜诉几率大吗?从描述的案情看,伤者或者没有过错或过错较小,案件胜诉几率较大。要注意证据的收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律师点评:
这个你上诉是肯定能赢的,如果那个老板不主动解决,他涉嫌非法用工还涉嫌劳动仲裁,因为没有劳动合同,你要保留医院的证明和聊天记录因为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最好有叉车司机出来替你作证,因为这算工伤,如果叉车司机出来作证这就是很有利的人证,叉车司机不用负责,如果叉车司机不出来作证那你可以把叉车司机一起起诉。


律师点评:
一般劳动争议案件流程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但是本案中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老板雇佣你的家人干活,一般按照劳务纠纷(即雇主和雇员的关系)进行处理。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律师点评:
我国有关法律对于中受伤的规定是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劳务关系中受伤怎么赔偿?

劳务关系中受伤怎么赔偿:

我国《劳动法》第35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作为提供劳务的一方,容易在劳动中损伤到自己。如在农村建中,提供劳务的石匠、木匠,就很容易因为砌墙、上梁等活动受到损伤。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根据劳务过程中,双方的过错情况来确定相应的责任。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是因为自身的过错,导致自己受伤,那么,就应当由提供劳务方自身来承担损伤的后果。如果提供劳务者受伤害,是因为接受劳务的一方的过错造成,那,接受劳务者应当对劳务提供者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劳务提供者在劳务过程中受伤害,劳务提供者和劳务接受者都有过错,那么,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点评:
提供劳务合同,如果与正式劳动合同有差异,也能证明你与老板有着直接的雇佣关系。没有劳务合同,应当提供老板支付的劳动报酬,如转账凭证,工资收据等。工作地点、时间,劳动对象,现场一起劳作的其他工人的人证,物证等。上岗前有无安全培训,没有这些规矩,老板的责任更大。另外,重要的是,当天的劳动内容,是老板直接安排,或是老板雇佣的管理人员安排的,必须是在安排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并非私自所为。这些要件确认真实无误,请求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作出事故性质鉴定。事故发生之后,用人单位是否履行了法定的事故报告程序,隐瞒事故的,安全生产法有相应追责处罚规定。有了书面的事故性质鉴定,若是工伤性质,必须按照《工伤管理条例》处理。用人单位不服行政裁决的,又不申请行政复议的,也不承担责任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既然老板已经知错掏钱了,不足的依法追讨!还你公道,胜券在握!


律师点评:
受到人身损害,大家最关心的是“赔偿怎么要”以及“能要到多少?”

但现实中闹心的是,人已经在医院躺着了,经济补偿迟迟无法到位。

毫无疑问,老板作为雇主,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一是,你在雇佣劳动(工地上、开车、短工等等)中受伤,老板负责赔偿,如果是第三人造成你受伤,你可以向他追责,也可以找老板追责赔偿。老板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律师点评:
首先先回复你是否可以起诉的问题:答案是可以的,那么起诉什么呢,是工伤事故还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呢,回答是后者,工伤案件当中要有用人单位主体,如果只是一个老板,没有任何的用工资质是无法去再受伤地的工伤认定部门进行认定。
所以:这个案件的主体思路在于三步走;
第一:做鉴定。起诉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首要我们要确定受伤部位按照鉴定标准是否构成伤残,你所列举的受伤情况,建议你找当地的鉴定机构去做个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鉴定结果决定了你的伤残赔偿内容。
第二:起诉老板,叉车司机。这个时候我们要首先写好诉讼状,列举被告方和诉讼请求的内容。法院会区分责任,判决对方承担金额。(这个程序期间,我们要考量评估是否要做财产保全,如果老板没有支付能力但是有固定资产,建议先保全,或者诉中保全都可)
第三,判决下来之后,积极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额,如果对方不执行法院判决,抓紧时间向法院执行局提交执行申请书,如果你前期做了财产保全,那么这个程序非常快速。没有做法院会去调查,如果法院调查说真的没有怎么办,你们受害者家属也要去调取对方信息,随时给法官提供有力信息进行执行到位。


律师点评:
你这个问题是否没有和老板调解,一旦调解,觉得委屈,就可以找律师悬移解惑!


律师点评:
你家人属于工伤,如果没有缴纳保险的情况下,看下老板是否购买团体险,如果没有购买,那么只能走诉讼程序,要求赔偿各种费用,其中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金,这个很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去做个伤残鉴定。如有问题可以私信我。


律师点评:
劳务受伤,艳某将白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白某依法答辩要求艳某、李某1、李某2承担相应责任...该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协议是违法协议,所以没有一点可能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走工伤按现在受伤的程度其意外伤害保险能满足医疗费用...按现在受伤的程度其意外伤害保险能满足医疗费用,但误工费不能承担。该劳务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这个问题要根据协议内容来确定...请于手机端直接向作者咨询,15年资深劳动人事争议劳务合同、订残怎么订、怎样陪偿?律师王献锋...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应当向劳动争议


律师点评:
劳务派遣工出了工伤一般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劳务关系下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当然赔偿项目也跟工伤不一样。劳务关系下受伤受伤,是工伤其次再与单位解决劳动争议受伤是否适用lt;工伤保险条例gt;问题的答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二、对于建筑业内普遍的转包分包情况,发生工伤或劳动关系争议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


律师点评:
劳务和劳动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和赔偿标准区别非常大!劳动合同纠纷是仲裁前置的程序,必须先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的举证方式是用人单位必须举证,劳动者举证责任很轻,举证原则为劳动者申请后举证倒置,对仲裁没有意见的,凭仲裁的裁定书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意见的再去法院起诉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书的裁决结果,最后凭判决书执行;劳务纠纷是去法院直接起诉,不可以去仲裁,原告人负有全部的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而且还要考虑原告人自身是否有过错,不是全额赔偿,除非自己一点儿的责任都没有。故分清是劳动合同纠纷还是劳务合同纠纷非常重要,是处理此类案件的第一步。关于是否将雇主和误伤的责任人列为共同被告也要看证据的情况而定,但是直接起诉雇主的,雇主自己会进行抗辩追加,法院也会考虑追究,因此请抓紧时间整理证据尽快诉讼。


律师点评:
劳务关系中受伤怎么赔偿:

我国《劳动法》第35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作为提供劳务的一方,容易在劳动中损伤到自己。如在农村建中,提供劳务的石匠、木匠,就很容易因为砌墙、上梁等活动受到损伤。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根据劳务过程中,双方的过错情况来确定相应的责任。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是因为自身的过错,导致自己受伤,那么,就应当由提供劳务方自身来承担损伤的后果。如果提供劳务者受伤害,是因为接受劳务的一方的过错造成,那,接受劳务者应当对劳务提供者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劳务提供者在劳务过程中受伤害,劳务提供者和劳务接受者都有过错,那么,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调整,因此不能适用,要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赔偿。


律师点评:
劳务关系不同,属于劳务关系的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劳动关系下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才认定为工伤,劳务关系下受伤劳务受伤,艳某将白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白某依法答辩要求艳某、李某1、李某2承担相应责任...该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协议是违法协议,所以没有一点可能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走工伤按现在受伤的程度其意外伤害保险能满足医疗费用...按现在受伤的程度其意外伤害保险能满足医疗费用,但误工费不能承担。该劳务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这个问题要根据协议内容来确定...请于手机端直接向作者咨询,15年资深劳动人事争议


律师点评:
可以起诉雇佣老板,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按照雇主的指示或要求,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以自己的技能为雇主提供各种劳务,雇主接受劳务并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关法条:《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提供劳务一方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伤害的,根据双方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律师点评:
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及到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另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不允许异地起诉,须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即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哪个法院管辖。当事人所在地,既包括当事人住所地,也包括当事人经常居住地。住所地,对于公民来说是指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说是指该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律师点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用工单位要承担责任。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的一种用工关系。  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是劳动合同的关系,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是给付劳动力的关系。  法律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者因履行劳务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用工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被告。  因此,派遣员工可以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因用工单位违法而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无论是派遣单位违法,还是用工单位违法,都应当对劳务派遣员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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