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制造商有责任,医用护士也有责任,使用前没做完善的检查,这属于失职。
律师点评:
这属
产品质量问题,也就是说生产厂商负主要责任,当然,负责打针的该名护士也有一定的责任,责任是没仔细查看注射用品是否存在异常。
但客观来说,护士更关注的是核对患者姓名及药品,因为这是护士的主要责任之一,也是主要的安全问题,绝对不能出错。
至于注射用器械,护士真的没那么多时间去认真检查的,护士工作繁忙,要每根输液管均认真查看,有点不现实。
医疗器械的质量是生产商需要把关的问题。这也可算是生产商的不良事件,至于事件怎样处理,就得看造成怎样的后果。一般这类器械是环氧乙烷灭菌,理论上应不会产生大的不良后果,更多的可能是在心理层面,即感觉存在一个风险,谁也不知道该风险是否会发生。
律师点评:
这事儿如果不是患者蓄意的,医院肯定要担当责任,赔多少都不为过
律师点评:
这个位置出现头发最大的可能性是生产输液管的时候就有的而不是医院里掉进去的
律师点评:
这个不能拿有失严谨来形容,这个就是出现了严重的失误,是渎职罪好不好,人命关天的事不是一句不严谨就可以抹过去的,还记得宋佳老公张学津怎么去世的吗?输血当天医院断电,竟把带有C肝病毒的血输给了他,一代京剧名家就这么陨落了,医院能把带有病毒的血存于血库,莫非这些血源不检查的吗?抽血后不化验的吗?还有多少这样事发生?医院救死扶伤的地方反而成为了隐形杀手,国家卫生部该好好出台有利的
法律法规,来制约这种有失道德有失公允的行为,老百姓的命也是命及其珍贵,不容这些庸医来肆意践踏
律师点评:
责任在医院,输到体内是不太可能!!!虽然没什么大碍,但是医院的工作态度,值得深思!
律师点评:
在医院的进货部门也就是医院和生产方。
律师点评:
有不严谨责任,需要对这批医疗器械的来路采购严查
律师点评:
医院有失查之嫌,厂家有赔偿之责。
律师点评:
医生的啊,毕竟打针的时候要检查一下输液管是否干净
律师点评:
医疗卫生是底线,器械生产方和医院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医疗卫生问题绝对要从严处理,绝对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律师点评:
要查很多人的责任吧?生产厂家?医院对自己使用的医疗器械监察方面?医院为什么选择这个生产厂家?有关生命有关安全的问题都应该谨慎再谨慎严谨再严谨,等出现问题都是血的教训
律师点评:
小时候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幸好没有流到体内,应该严格要求医疗机构制造商注意成品的检查。
律师点评:
想一想都可怕,一旦发现一起事件,很有可能已经有无数人受到伤害了!
律师点评:
首先要明白两点:1.打针的是护士不是医生。2.输液管原则上是无菌的无杂物的。所以输液的标准操作步骤不含检查输液管是否干净这一项。如果这头发不是有第三方蓄意搞事情放进去的,那它要么来自输液的药品,要么来自输液器。护士操作过程不可能带的进去头发。那很明显某医疗药品器械厂家生产产品不合格负主要责任,医院负次要责任。打针护士没有或极少责任。
律师点评:
首先如果是货源问题的话就在于厂家生产不合格;其次医院负责采购医用材料的人监管不到位;最后一关是打针的护士,在给病人输液之前没有仔细检查输液管及其他医用物品是否出于正常安全的状态。
律师点评:
是否确定了输液管内存在的是头发丝?因为,医院如果出行这样的情况,是要封存此次的输液设备,(液体、输液器及相关医疗器械。)并送检。以确定原因和可能给病人带来的影响。
在输液过程中,由于输入药物的性质不同,而2种药物间隔之间,又没有用生理盐水冲洗输液管,不同药物相遇是可以产生絮状物,有时会很快消失。所以,不知道是否那根“头发丝”一直都在?
当然,如果确定是头发丝,不管是液体或输液管的原因,操作的护士都是有责任的。因为任何治疗前的三查七对只要做到位,就应该及时发现该问题。
至于对孩子的健康产生怎样的影响?可以观察30分钟,只要没有热源反应,(发烧、寒颤。)一般就不会有问题了。
律师点评:
生命健康无小事,卫生部门应管事,大意疏忽惹祸事,细心专心无此事,细菌入身非小事,家属担心正常事,索赔百万是气事,免费检查血液事,合情合理合法事。
律师点评:
海南当官的十个有七个是日本鬼了,因海南海胶集团贪脏枉法恶意造假
合同期骗胶农,因此事也发生在陈德夫妇身上所以他对此事打抱不平。在海南各个部门上访九年之余无人对此事作出公正的表态,因在海南上访9年之余的他内心甚感不平所以想上京去讨个公道!不料被海南的贪官污吏派出民警腾克广警号等人盯上了千里追杀一个平民百姓!在北京飞机场内把人绑起来打竟无人问津!因陈德不愿坐飞机回海南,腾克广此时此刻一念杀机用绳索把陈德绑了起来直接从北京机场附近打了一台的士从北京赶往海南在途经梧州附近的一个高速路服务区内竟对陈徳差点谋杀但因陈德命不该绝当时有民众高呼所以腾克广尚未得手,腾克广等人见此时不利于谋杀所以只是打断了陈徳二处骨折然后绑着陈徳回到了海南,他们又怕此事爆光所以又想了一计用钱买通了当地拘留所把人关在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心想此人已经骨折二外另有深度的内伤就算从拘留所出来了也活不了几天,这下可就高枕无忧了!但不知的是此时陈德儿子闻风赶到然而刚好见到他身受重伤并拍照保存。因为他儿子昼夜不眠的把资料写了出来,在他父亲被拘留的时间内请多人发遍了全省各个部门得到了一丝轻微的关注之后他们有了一点的收敛所以在拘留所里不再被欺凌然而关了独立间!但此刻腐败分子想到了更匪疑所思的想法,派出了派出所民警程彪彪警号说陈徳儿子散布谣言要抓起来!但我今天把证据公布于众让社会多一丝公正。留管理部对于不法分子打尽杀绝他们的行为已比日本鬼子更可恨。海南打黑除恶热线和各个部门形同虚设打了一个推一个一说到是陈徳的事把电话直接挂了。甚是可恨。望对此事打抱不平的网友们转发,让罪恶无外可逃!
律师点评:
非患者自身原因的话,联系彻查器材来源!
律师点评:
当然有错误!这可不是小事,以后谁去医院心里不得犯嘀咕。
律师点评:
此事令人惊奇。
输液应仔细核对检查、保持输液通畅,防止并发症。
这种情况使溶液不纯、极易被污染,患者也因此可能出现严重的并发症。
此事为医疗单位之责任,管理不善,未加强巡视。医院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也要提醒患者也不可疏忽大意,加强对医务人员行事的监督,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律师点评:
出现这个事情确实是不应该,无论是医院方面还是工厂制造方面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律师点评:
本身我就是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也在医院工作、这没什么好逃避的、就跟1+1=3一样是错的、医院全责、生命不可儿戏!在美国律师可以告到你明年、别说百万了你错了上亿也要承担!
律师点评:
看到家属质疑药品也可能存在污染即那个头发可能是通过兑药进入输液管的如果如此那一定是医院的锅但是就理论而言非常低通过注射器将头发打进输液瓶再流进输液管如果头发是在输液管里自带的那医院也有锅护士没查到(虽然现在还真的一般给你扎针直接打开了大部分护士是不会去看的)护士有两个时间检查:1.拆开包装袋的时候2.谁挂上去一般要弹一下输液管的位置帮他留下来那个时候应该是可以看到的。主要的锅是器械生产商其他途径没有证据不表而且也不可能是家属自己放进去的傻子才那么干而且很难家属如果担心传染病还是自掏腰包赶紧把输液管去检查一下吧器械厂商出产的时候也是消毒真空袋的大部分病毒都存活不了至于药品个人觉得没有必要看到有媒体报道家属当时发现这个情况百度一下看到后果给吓哭了我只能说百度害人就拿您最担心的艾滋病来说头发假如感染了艾滋病毒病毒最多只能存活三天所以就看输液管生产日期和头发是否是从外界进到输液管里的理论上而言几种传染病包括乙肝AIDS结核杆菌狂犬病毒脱离了体内环境在体外存活的时间都非常低乙肝最多是几个小时AIDS在血液中或密闭环境十天狂犬病十几分钟结核杆菌在尘埃上8-10天所以大部分的传染病其实是可以排查掉的(除掉传染病的某些细菌感染如果头发是本身存在输液管中而器材出厂是合格的那大部分细菌几乎也是存活不了的除了厌氧性细菌如果是从外面掉进输液管的那问题比较大)病毒刚进去感染是要有时间的,不是说你一接触就感染的,一感染就一定能检查出来的当然万一怕中招了你要现在查很难有结果所以我可以理解家属要求医院保证40年什么的然而那个不现实这个存在万一不是此次感染是后续感染的问题医院不答应也属于正常反正希望孩子能身体健康吧冷静下来搞明白之后再决定上诉或者赔偿
律师点评:
交给我们相关机构记住这只是非常非常非常小概率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