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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反被拘案”现反转,赵宇被确认是正当防卫但超过限度,对此你怎么看?

时间:2020-07-2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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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
昨晚和几个公安的小伙伴聊了案情,也说几句。
首先,也替当地公安说几句好话。从程序上来说,公安的操作没什么问题。因为公安只是侦查机关,起不起诉,有罪没罪是检察院和法院的事,能不能认定见义勇为也不是警方说了算。做一个极端的比方,哪怕强奸确实正在发生,赵先生这一脚造成重伤,警方也可以先拘留,侦查清楚,然后移交给检察院,按程序认定,放人。
但是,程序合法警方就很冤枉很委屈吗?
显然不!
法律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中国,人民当家做主,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忽略了这一点,就着法条说法条,就着程序走程序就是不讲政治。
其实这个舆情我认为不难回应。
1.第一时间回应公众关切:我们注意到了,马上查。


律师点评:
昨天,福州警方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见义勇为者赵宇的刑事责任。然后由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程序上还是比较严谨的。
但是,网民情绪很难平息下来,警方认定李某“非法入侵住宅”,而受害女子在视频上认为李某“试图强奸”,显然很多人会接受受害女子的说法。当然,李某是否真的试图强奸,警方不会接受受害女子的一面之词,而是要根据事实和逻辑作出判断。网民能接受吗?警方应该公布最初笔录。
不管如何,警方的公信力已经严重受损。很多人怀疑的是:如果没有网络监督,警方会对李某采取措施吗?
社会风气也会受到打击。这个案子一出,肯定更多的人不敢见义勇为了。
于是我们要问:最初,福州警方对待赵某,为什么不能像对待李某那样慎重呢?


律师点评:
周大法官说,西曹县不可能实行司法独立!


律师点评:
正当防卫但超过限度这句话不由让我想起之前看到的一篇文章“正当防卫”的界限值一个正常人在正常情况下似乎也很模糊正如“扶不扶”


律师点评:
这事太让人寒心,细思极恐,这么判赵还是会被赖上民事责任,会被要求赔钱,但是希望就算到了最后一步,赵就算赔了钱,也希望施暴者能够进监狱……现在一点他的情况都没有……就这么放过它了???


律师点评:
这个事情很蹊跷,为什么说看起来蹊跷呢,是因为事情出来之后,警方一直不说话,就是不说话,什么也不说,后来说自己要说,结果说了跟没说一样,然后就是又不说,等了第三天,开始说,说这个人要按照规定起诉的,然后过了一点时间,又说,免于起诉的,这里面,兜兜转转啊,好多蹊跷,说来说去就是说不圆,讲来讲去,就是讲自己没错,一点都不关心当事人怎么样的感受,不关心女的是不是被侵犯,不关心救人的是不是被公平对待,不关心围观的人会有什么样的惊讶,当警察的心里想的不是这些老百姓。

后来他们的意思自己做的就是对的,但是怎么看这个事情都是不对的,有人说程序就是对的,那么,那个李某一直没被采取措施,然后现在又说将对这个人采取措施,那么不就是明摆着说自己之前事情没做吗?

要我说感受吗,我的感受就是福建公安不说话,就是傲慢,首先就做错了。然后就是说这个事情,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算不算见义勇为,如果算的话,那么为什么赵宇本人在说的时候,感觉不到呢,赵感觉到的就是自己像是跟人打架被处理了一样,要知道赵最开始的诉求就是说自己见义勇为没处理了,可能会被判刑,那么是什么原因赵会被处理呢,后面的警方通报说了,说他是正当防卫见义勇为,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晚了,都是网友们逼出来的,说这个话之后还说防卫过当,这就让人不理解了,赵去解救的是李某跟邹某互殴吗,还是强奸行为实施过程中被制止,这是定性的关键,这个说不清楚,就说人家踹了人家重伤了,就有事情了,那么整个社会还有谁会见义勇为,这是最大的社会效应的问题,不是说会让每一个人都在每一个案件里体会到公平公正吗,这个不公正的事情,是怎么样产生的呢,福建公安心里没点数吗?

这事情啊,从没对李某采取强制措施开始,就是对赵的行为定性错误了,认为他是故意伤害。这就是大家最不满的地方。


律师点评:
这个就是对正当防为的误解,美帝都有在家里正当防卫的无限权,只有中国还限制!这个法律瓶颈不打破,正当防卫永远都是扯蛋扯蛋扯蛋……扯不完的蛋……对财狼柔情、民何以安?


律师点评:
有一点很奇怪,事情在网上传播这么久,影响这么大,就是迟迟不见当地公安出来说明或者辟谣。以至于网上各种离谱说法满天飞。希望当地公安部门能吸取教训,在下一次舆情处置中能更及时,更规范


律师点评:
以后我们遇到同类的问题,我们唱儿歌三百首来感动罪犯吧!


律师点评:
一:对赵宇被拘一事一字不提
二:没有对当事人进行道歉
三:对被骚扰的当事人暗示其身份,模糊大众视野,但民众的眼睛是明亮的
四:死不认错,一条路走到黑


律师点评:
现行刑法规定:“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就不是犯罪!


律师点评:
我以为,对于妇孺,她们的正当防卫权要放宽限制。相应的,见义勇为者的防卫权也要放宽。处于天然弱势的一方,在面临欺凌时,应当尽可能享有无限防卫权。


律师点评:
我考虑你大爷,要不是现在舆论的压力赵宇真完蛋了。什么就防卫过当,你捅我两刀,我捅你一刀就防卫不过当,关键让你捅我一刀的时候我就动不了了


律师点评:
我国公共机构需要的是一个危机公关办,而且要和宣传部门联合办公通气。有时候事是没多大,但是瞎猜才让人质疑公信力缺失了,不管谣言也好事实也罢,没有权威机构来解释,往后只会越发难以澄清


律师点评:
谈几个细节吧,
1,12月27日白天李某发现腹痛去医院后报警,说明李某完全没有在警方的控制下。警方27日凌晨接到报警将当事人带到派出所,从后面警方通报看明显警察知道最低涉及非法入侵居然没有采取一点强制措施,说明警方存在严重失职。
2,通报交待不清逻辑混乱,群众的重点是强奸,警方的通报应当正面回应是否涉及性侵,记者采访视频里女孩与赵宇都提到扒衣服性侵等字眼。经过这么多天的核实调查警方应当有认定结论,应将结论理由直接表明,到底是谁在说谎。
3,对李某的认定奇葩,记者的视频有提到李某曾用装满热水的水壶击打女生头部,无论从何种角度非法入侵过轻。且赵宇说其踹李某腹部是由于李某撅着赵宇三个手指,如果语言属实那检察院所提超出必要限度明显不合理,所以到底是赵宇说谎还是警察都没提供这个值得检验。
4,通报可信度存疑,通报的案情极其简单明确。如果内容为何福州警方核实了如此之久。这篇通报内容各种避重就轻,3个重点完全没有提到,其一强奸认定没有,其二李某的强制措施未免太晚了一些,其三李某的伤情认定是否合理。
5,总之是否反转还需拭目以待,福州警方在这次处理上真的垃圾。


律师点评:
说明派出所检察院业务能力水平亟待提升,说明公权部门的责任心必须加强,但凡认真负责一些也不至于此,一个定案需要完善的证据链支撑,这些错案基本上经不起推敲,有些有争议的为什么不能取得权威定论前,不要草率定论呢?打了自己脸,伤害群众感情,更是让法律蒙羞。


律师点评:
首先警方通报闭口不谈强奸的事情,其次一再强调女方职业,就算女方是从事性交易者,嫖娼就不违法?不用拘留?顶着二级重伤打麻将?真理何在?正义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何在?


律师点评:
首先第一点,要说的是,这个其实并不算是反转,早就猜想到会怎么处理,具体原因没必要明说,大家都明白,只是觉得福州公安真的把涉嫌入室强奸给按打架斗殴处理,这种响应和谐社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方式,和我心目中正义化身的形象大相径庭!第二点,所谓的正当防卫超过限度根本就是对《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错误解读!如果说,有人在做违法犯罪侵害他人时,另一人出手进行制止,但在对方已经停止违法侵害时继续殴打对方,这可以说是防卫过当,但本案中被冤枉的赵宇在对方进行违法侵害时,只踹了一脚致使犯罪嫌疑人受伤,但并无后续伤害,而犯罪嫌疑人却从始至终没有停止过侵害的举动和意图,这怎么可能算是防卫过当?只是因为这一脚踹重了吗?那所谓的正当防卫难道是要冲到人家怀里,然后温柔的举起小拳拳捶他胸口才算是正当防卫?难道要对犯罪嫌疑人说,快住手!我有“形同虚设的正当防卫”行使权?!!依我看,福州公安压根就没把这事当成见义勇为来算,只是把被冤枉的赵宇当成与他人打架斗殴,把小姑娘当做被他人殴打,根本就没有把侵害人意图强奸的事算在其中,福州公安只是按照表面上的情况和自己设定的剧情来办,谁打这个小姑娘了,谁和谁打架了,谁把谁打伤了,做个伤情鉴定,然后按照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哪个合适按哪个走,简单省事不费力,人证物证也不需要,不用费什么劲就可以移交检察院,所以通告里才说被冤枉的赵宇算正当防卫,但是防卫过当!因为在打架斗殴当中,基本上就没有正当防卫!基本上所有的打架斗殴警方都按照互殴来算,按照警方的意思是别人打你的时候不能还手,挨打了就要报警,如果还手就算互殴(呵tui!!!),如果你的亲人被打了,你看见了可以上前制止然后报警,如果你也被打了,不能还手,如果还手算聚众斗殴(呵tui!!!),以此来构建和谐社会,方便了治安管理,也制止了部分冲突的发生,但被侵害了合法权益而蒙冤受屈的也比比皆是,被冤枉的赵宇


律师点评:
首先,对福州公安如此大条,如此官僚,如此效率低下表示钦佩!事件发生这么长时间,网上不断在发酵,福州公安居然安之若素,一声不出,是对自己的掌控力信心满满还是对网民不屑一顾?难道主席没有教你们要牢牢掌握好媒体吗?


律师点评:
事實擺在眼前趙宇就是見義勇為,居然被抓,這裡面有沒有別的內情,福建省公安應該要查查。什麼叫防護過當?!難道跟嫌犯現場講道理?!又或者要有人被傷害了甚至死了,才去判那個罪犯幾年,這樣就是最好的結局嗎?!!!


律师点评:
情况紧急,谁顾得了这么多,而且这个界限很难把握,救人还要畏手畏脚的吗?


律师点评:
面对正在行凶的恶人,不打倒他,难道等着成烈士吗?!!!


律师点评:
警察又不是法官,这个限度怎么判定?有没超过限度的案例有吗?没有的话,删除那法律不就好了。。。


律师点评:
家里无背景的人遇事躲远点,毕竟中国的法律都是穷人的枷锁富人的游戏,你耗不起。古人云,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以前还只是碰瓷现在是恶人先告状


律师点评:
换一种说法,你能看一个活生生被别人打死?

如果哪一天你老婆遇到了这种人呢,你希不希望有人救?


律师点评:
葫芦案,严重败坏社会公平正义,新浪:议不反顾者《截然相反的医疗纠纷乌龙奇葩判决》《拔错牙维权四年,鉴定“不应当拔除”,北京判“不拔牙对”,河北一审违规调取电子病历,判决“拔牙对”;二审独任审判;再审申请审查10个月裁定敷衍驳回,光裁定法院专递行程就长达3个月之久;患者怎办呀???


律师点评:
福州公安提醒您:请勿见义勇为,救人一时爽,家人两行泪。


律师点评:
福州公安提醒您:见义勇为有风险,强奸未遂乐逍遥!做牢原因千万条,见义勇为第一条!活在中国老人扶不起,好人当不起!一怕做牢二没钱


律师点评:
福州“见义勇为反被拘案”这是迎来大结局了吗?事发至今那么多天,我一直没有发声,因为事件中只有媒体一方的采访和双方当事人的各自陈述,我想要的警方调查情况在昨晚终于有了。首先警方认定赵宇是过失致人重伤,而不是原先的故意伤害罪。检方回应称,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要说福州公安真沉得住气,网上负面舆情直指公安,应对舆情处置丧失主动权,不管网上怎么说就是不回应。就算确实在做线下调查工作,在网上也应该给个说明啊,任凭舆情发酵不可收拾,政府部分门的公信力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再一次受到质疑。

检察院说赵宇的情况属于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根据情节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责。那这就是防卫过当了,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去年昆山案将正当防卫的适用和界定推向了舆论高峰,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文指出,要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鼓励正当防卫。福州的事件可以暂告一段落了,全社会要提倡鼓励见义勇为,希望每一次负面舆情都能让政府部门反思改进工作,积极转化推进我们的社会和谐进步。


律师点评:
防卫正好,其实这个界限我觉得一般人都很难拿捏吧!首先救人或者是受到生命威胁时候,那种急切救人的心理或者是恐惧到疯了的心理,怎么还能保持冷静?!还计算拿捏着那种又能制服,又没怎么伤到对方。所以关于这种事情界定我觉得应该更人性化一些!


律师点评:
对一件案子的定性分析,完整的过程和内容应该包括事件起因和造成后果这两方面主要因素。对案子依据法律进行定性认识很关键,这关系到对案件的定性问题。相反,单纯依据法律事实后果判断,则可能造成不问事件起因、只看事实后果,实际上滋长闹事和讹诈的不良社会后果。最终导致事实上无法可依,这样的事例在现实中的确不少。
帖中所反映的问题很深刻,这揭示了执法机关如何正确用法、执法的大问题。如果单纯依据事件后果而不分析辨别事件起因和性质,则会必然导致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制止犯罪者受到法律制裁,社会公平正义得不到维护的悲剧结果。
这确实值得人们深思,真心希望通过这一案例的举案说法,推进中国司法建设的进程!


律师点评:
对国内法律有点迷糊:见义勇为正当防卫要掌握力度,试问人在危机时刻谁能掌握好力度。做好事扶老人反被敲诈,JC反而要劝说敲诈者放弃敲诈。开车上路被电动车撞,被判罚机动车没有避让非机动车。小偷偷东西被失主追赶发病死亡,失主要被起诉过失致人死亡罪。女孩遇到强奸因反抗致其弟弟损伤,女孩被判要赔偿强奸者医药费……类似的事还有很多我真的搞不懂!


律师点评:
当时情况紧急,又不是专业打架的,度无法确切掌握,公安此举处理不妥当。强奸未遂,打死都活该!


律师点评:
从另一个角度谈谈吧,有时候法律是有标准,但判罚也可能引导一个社会的走向,假如判罚正当见义勇为的人,以防卫过度判罚,可能会导致社会出现漠视他人进行伤害,很简单为了自保,社会以后会怎样,可以预见;倘若判罚支持了见义勇为的人,不论以后试图见义勇为的人的用心如何,都会给试图行凶人的心里造成极大的压力,从而降低犯罪发生,是不是更有利于社会安定?


律师点评:
从警方的通报看,当时李某是有强奸嫌疑的,因为受害女性大声呼救喊强奸,而且被打的脸色发紫,赵宇闻声当即上前制止,他不可能当时就判断是否过当,只有立即制止李某的进一步伤害才是正常反应。而按刑法规定,制止强奸等恶性犯罪是不存在防卫过当的,更别说”故意伤害“了。”打死勿论“!!


律师点评:
彻底还赵宇一个清白,并重奖其见义勇为行为,拘捕犯罪嫌疑人李某,追责处置不当的相关责任人。


律师点评:
不去治理犯人却来审判勇士。难怪现在的犯罪率越来越高。


律师点评:
不可以,赵某必须要国家赔偿,14天牢不能白座,同时李某必须以强奸未遂,非法入侵住宅,殴打他人,同时用旧伤冒充新伤妨碍司法公正罪判刑,且立刻执行,同时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他(李某)得赔偿


律师点评:
不不不,经过这件事还有很多事情告诉我们:见义勇为,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细微区别只能AI机器人能算出来,我是不可能算出来的,一辈子都不可能算出来。


律师点评:
【乐见反转,情之所至,事之必然】
为什么总有见义勇为者被加害人或其家属起诉的事件?我觉得因为加害人及其家属在起诉见义勇为者的行为本质上属于碰瓷,根本不受惩罚,他们抱着胜诉我赚了,当庭驳回我也不赔的态度,如此歪曲事实却不受到法律的制裁,只要有一个成功了,那么社会放大效应是无限的。

碰瓷现象中国自古有之,之所以现在这种风气五花八门越演越烈,是因为碰瓷缺乏法律的严惩。如果抓住一个碰瓷的先罚一百万,再处三个月拘役,这种风气肯定戛然而止。

此外,事情没有抖音短视频所述那么简单,但见义勇为不该被社会所排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在干部群众心中,所有的正能量不该被埋藏。


律师点评:
对于当晚的行为,赵宇表示仍不后悔:“我是退伍军人,再出现一次这样的情况,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出手相救。因为我救了她,不后悔,但我又特别懊恼,这个决定可能会给我判刑,要我赔偿,伤害到我的家庭、我的家人。”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鉴于赵某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能让见义勇为者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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