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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当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只要我们生活在这个圈子里我们就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论任何人都不能随意践踏法律的威严,轿车无牌不应该是你肆意妄为的资本,当汽车行驶在路上就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你不仅要爱惜自己的生命你更应该尊重他人的生命,即使你没有牌你也应该按程序走,不能钻法律的空子,现实生活中我们不乏也能遇到这样的人,当绿灯亮了你正准备过马路时一辆无牌轿车呼啸而过,其实他闯的不仅仅是红灯,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亵渎,这是法制意识不强的充分表现,也是个人道德的严重滑坡。拿石头砸轿车,无疑是一种暴力的执行行为,在一个文明的时代做出这样一个粗暴的举动也是个人素质的沦丧,我们作为一个收费人员没有权利对他人的财产造成破坏,更不能对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这件事仅仅是社会矛盾中的冰山一角,我们也会经常听到某地城管暴力执法造成小贩伤亡的新闻,我们不能武断的认为是谁对谁错,没有谁是完全对的也没有谁是完全错的,只有当我们完善我们的制度提高我们的素质这样的事也就会发生的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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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我们应该以合理规范的处理方式去处理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立马通知沿途巡逻的交警将其逼停,而不是用自己独立的思维去处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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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暴力执法了吧,固然车主知法犯法,但是收费站人员也没有暴力执法权吧。我觉得收费站人员有责任。
但是在道德方面考虑,这个车主有点活该了,无辜的是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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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不能混在一起。闯收费站的按照闯收费站处罚,砸伤女童按照砸伤女童追究。不能说因为女孩被砸车主就觉得委屈而赖掉处罚,收费员也要为冲动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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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简单,分开处理,谁违法谁赔偿,别扯上什么工作需要,工作需要你拿石头砸车吗?这明显是个人行为,遇到这种事都有相应的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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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属于正当防卫,也不属于正常执法。重点也不在此,重点在于,哪来的无牌轿车,还敢闯收费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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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收费站是不应该这样做的,应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该起诉起诉,该处罚处罚!从侧面也说明某些部门不作为导致收费站认为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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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违规、违法、犯罪之前应做好与之相应的承担后果的思想准备,当所带来的后果让违法之人觉得无法承担的时候,我觉得没有必要报以同情,孩子确实是无辜的,但是孩子没有选择的权利,这样的监护人应由一整套完善的社会法制机制予以处理,而孩子的事应与此事分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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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社会中,不管是谁违法犯法,惩治者都必须具有执法权。具体到本案,收费员没有执法权,本就无权强行收费,更无权伤害他们身体。所以,无牌车闯收费站,当属违法。但收费员竟然拿砖头砸车,并伤了人,这同样是违法。这情景就象抓住小偷一顿打,并打伤小偷的道理是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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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么样,动手就不对啊,创收费站、不是还有交警和其他部门管吗?犯不着捡石头去砸人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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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伤女童肯定要砸的人和收费站来赔,负主要责任,无牌司机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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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码归一码,无牌轿车闯收费站可以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解决,收费员扔石头砸伤车内女童于情于理不合,应该对车主和受伤的女童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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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犯了交通法一个是执法过度两个事不能混为一谈责任按比例都要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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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车辆扔石头,算正当防卫吗?
以暴制暴,蠢货更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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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照首先就已经违法交通规则,还闯收费站,应该受罚,还得重罚。但收费员凭什么拿石头砸人,他犯法自有相关部门会处罚的,所以各领各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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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司机对闯收费站的行为负责,收费员对受伤女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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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较车闯收费站逃费,明显是错误的。收费员制止无牌较车逃包拒交费用无效,才扔石头砸无牌较车,也无可非议。但不应该砸伤车内女童。没有无牌较车的逃包就没有收费员砸车。所以主要责任在无牌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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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轿车和驾驶员交由公安交警依法处理,收费员砸伤车内女童视伤情处理并赔偿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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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闯卡逃费,正常人:逃犯!?,撞烂沙桶,不减速。差点撞人,工作人员扔石头。砸伤车内小孩,司机下车还想打工作人员,还录视频传上网,绝口不提闯卡逃费的事,只说工作人员砸伤小孩,妄图引导舆论!我都希望这小孩是偷的,摊上这父母也是倒了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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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车上路违法,闯收费站更违法。收费员不是警察,对违法车辆也不能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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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本身就是一个错,竟然还敢闯收费站,那不是找死吗?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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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闯关,车里有小女孩……也许收费员的初衷是为了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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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讲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等等。纠纷千千万万,可气的事、可恨的人总是难免的,手中有法律,行为不出格,你就会是纠纷中胜利的一方。以蠢对蠢,以暴制暴,之前你有再多的理由,事后也是你蠢我蠢一起蠢,你错我错一起错。而且事件的评价常常发生逆转,本来有理的一方成了负罪的一方,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为自己一时的痛快付出终身悔恨的代价。
就这起事件而言,错误的起因在车主违法逃费,但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向车内扔石块砸伤了人,这就是以蠢对蠢,以错对错。逃费和伤人的性质不同,伤人比逃费更严重,所幸被伤的小孩没有大碍,如果造成人员
死亡,收费人员就成了负罪的一方。
该谁负责?这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的事情。逃费的车主负逃费的全部责任,这方面国家有明确的
法律法规;用石头砸伤了人就要负相应的责任,用石头砸伤人除了依法自卫,任何人,任何事,任何情况下都被法律所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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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两部分说,第一是无牌轿车闯收费站是司机的问题,他应承担闯收费站的责任。第二是收费员的问题,收费员应承担投石砸伤车内女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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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怎么看不重要,法治社会必须以法律为准绳,最终的结果估计各打50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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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属于故意伤害、违法行为。不缴费自然有相关执法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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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应该配警察,出现问题交给警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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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无执法权,你可以拉爆胎器你也可以报警,但你不能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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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员责任,闯就闯了,有很多种办法抓他,扔石头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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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员负责啊!他没道德你不能跟上吧!他不守法你也不能跟上吧!永远不能给不道德的人任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