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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赚取不良商家的钱财。
一般的职业打假人都是知假买假,而且都是批量买,例如,买过期的商品,利用过期的商品向商家要求赔钱私了,要不就起诉。往往商家为了维护商业声誉都会进行私了,不愿意闹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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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是否合法?律师今日说法
法律咨询 虽然在《消法》颁布以来的两次修正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知假买假”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但其将保护范围限定为为生活需要购买商品、服务的消费者。对于一般商品来说,若恶意打假人或知假买假的人所购商品从数量、用途等方面看明显脱离生活需要,则不可以依照前文提到的条款要求三倍赔偿。如果经营者遇到恶意打假的行为,可以拒绝其提出的赔偿要求,但应当退货退款。
笔者建议商家依法依规、诚实守信经营,切勿因司法观念的转变而忽视
产品质量安全,以免因纠纷影响正常经营。而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食品、药品等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产品,经营者以购买者知假买假为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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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消费维权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以此为业,放大正常维权的点,则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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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写过一个小说,就是一个职业打假人,叫正义妹吧
正义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民事诉讼法,工商行政处罚法,淘宝最新规等相关法律规定,并且加入多个职业打假群,像各种老司机学习打假技巧。
比如对于包包类的产品,正义妹学到了重要的套话技巧,问你是不是精仿,一比一。如果回答是,那就被盯上了。
现在一切聊天记录都可以截图,这点太爽了,本来淘宝那类所谓的海淘店,都明白那个价格买的就是高仿货,但高仿就是高仿,知假买假依然算假货,正义妹就咬住这点不放,谁让你卖假货啦,有本事自创一个品牌,那我不来骚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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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权利,法无禁止皆自由!公权力,发无准许皆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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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合法和违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违法是必须违反法律的规定。对于一般的
民事法律规定来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也就是说在法律规定之外的,都是可以的,即不管是不是符合道德的规范等。只有触犯了法律的强行性规定,才是违法,才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而不合法是指一些不符合道德规范,但是又没有违法的行为。比如未婚同居是不合法的行为,但又不是违法行为。
商家和消费者本来就是不对等的群体,一些商家甚至是监管部门掌握着媒体话语权,再加上一些假的打假人,做出的比如超市掉包等违法行为,这些新闻就经常抹黑职业打假人群体。而许多网友没有独立思考能力,看了以上的新闻报道后,就都误认为职业打假人不合法甚至违法。
我始终认为职业打假人是合法的,至少是不违法的。你只要想明白他们打击的是违法商家就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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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盈利为目的职业打架人,法律已经不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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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是私权利,法无禁止皆可为。诚然这一职业的出现会导致部分不良后果(农民开网店被举报等等)但其存在必定是利大于弊的。由第三方的盈利驱动了市场的自我约束减小了市场检察的难度。
有一说一,打假本应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但任何一个政府都无法做到对市场的完全管控。所以职业打假本身也可以说是对执法的协助
说浪费公共资源的人,借用王海的一句话,公安局会认为押送小偷过来是浪费公共资源吗?
目前的打假可以分为三类。真打假(商品确实假冒伪劣危害健康),假打假(广告有部分可接受范围内的瑕疵),制假打假。
国家应当大力倡导真打假,保护假打假的合法权利,严惩制假打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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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可生财,只缘遍地假;如果假绝迹,何生此怪相?若行无理退,谁敢再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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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国家对于各个领域部门都配备了相应的机制监管部门,比如纪检委,物价局,那么不受政府编制的职业打假人群(这个社会就是被地方政府组织的这群编制意外的寄生虫,混子们给败坏了。这群人他们的师祖就是汉奸,见什么人当政就替什么人做事无底线黑社会流氓无赖。 )照上海滩小律师的回答,我想他们的存在即合理又不合法,显然他提到的正义妹团伙是打着职业打假人的招牌以假打假,混水摸鱼以获取非法收入,反而在侵犯了当事人利益的同时,也混淆了真假是非,降低了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度。
另外我认为高仿产品的存在是合理的:如果一个淘宝店他承认他的物品是高仿,却价格质量方面也令顾客满意,那他的存在就属于合法。否则那还不让别人活了是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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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打假人,更多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他们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来打击售假贩假并以此作为收获利益为职业的一批人士。
他们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之规定进行主张,尤其是食品药品领域。消费者买到劣质物品后,主张权利很正常,但在现实过程中,打假人员出现造假从而疯狂谋利,现在有些法院对于职业打假人的案件不予受理。
偶尔的维权可以接受,过度的打假,甚至是虚假性质的打假需要警惕,打假过程中需要进行尺度的考量,不能仅仅是为了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