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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校园暴力的问题了吧。仅仅是校园暴力,学校完全可以出面解决,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这样反而赢得一片称赞。女生前后,以及所谓“施暴者”的一再挑衅,让人很难接受学校的声明是公正的。我们这些普通群众,也不知道能做些什么。时间会让人们淡忘这件事。。。。。。
遭受校园暴力的孩子大多不是老师眼中的优秀学生,在遭受欺凌的时候,也大多不会选择告诉老师。这时候,家长就是非常重要的角色了,希望家长在听到孩子诉说在学校受欺负时,可以保存证据,严肃对待,而不是仅仅一句:你们不过是打打闹闹而已,就敷衍了事。遭受校园欺凌的孩子,长大后多半会有心理问题,严重的影响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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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这几年时有发生,应该引起社会关注。现在的孩子被父母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所以有些孩子被骄纵的无法无天,有些孩子就胆小怕事,处处依赖父母,没有主见,遇事胆小懦弱,遭遇暴力,更无力保护自己。我们碰到的一个男孩,我们叫他麦克吧,麦克长得帅帅的,双眼皮大眼睛,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也很聪明。就是不遵守任何规矩和规则,自由散漫,目中无人,经常欺负同学,一言不合,就和同学撕打到一块,常常把同学不是抓伤就打哭,跟他父母多次沟通,他的父母都是各种狡辩和辩解,总之他的孩子没有错,每次打架,他的孩子都有充分动手还击的理由。他们回回如此,我们也束手策,无耐至极。就这样,班里的同学差不多都被他打了遍吧,这种状况持续了好一段时间,我们心急如焚。好在有一次,学校又调了一位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夕师,对麦克也慢慢的进行教育,可即使这样,他的父母却不愿意了,嫌对麦克太过严厉,使孩子不够快乐,他父母强烈要求换老师。最后老师也被换了,但他父母依然不依不挠,还提出无理要求,说是他的孩子被压制了天性,闷闷不乐,老师必须当面对他孩子赔理道歉,以免他孩子压?不快乐。在这大事大非的原则问题上,肯定不能妥协,所以他父母的无理要求没能得到满足,只能悻悻然的给麦克转学了。所以有什么样的父母,就会有什么样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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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实质上是违法、犯罪行为
太原师范学院女生自述遭室友欺凌,太原师范学院已经对外公告称介入调查,目前尚未最终结论。假设事件是真实的,那么王同学室友的欺凌行为实质上已经构成违法,一旦造成严重后果甚至构成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都属于应给予
行政拘留或罚款处罚之情形。
在校园暴力欺凌方达到相应刑事责任年龄的情况下,故意伤害他人一旦达到轻伤及以上后果,则构成故意伤害罪;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侮辱罪。
遭遇校园暴力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应该将遭遇校园暴力的情况跟家长以及老师、学校反应,有可能的情况下应该保留遭受校园暴力的相关证据,一味忍让,只会助长施暴者的气焰。同时,对于情节比较恶劣的校园暴力行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应当让欺凌方认识到他的行为违法性,对于应该处罚的依法处罚,不予处罚的也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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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频频发生,是人性的泯灭,还是道德的沦丧?咳咳,我们认真点看一下这个问题。其实,通过校园暴力,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细节。
为什么会引发校园暴力?有没有施暴者或受暴者(找不到合适的词,暂且这么讲吧)自身的原因?为什么不反抗或者反抗无效?周围的人为什么漠视?有为什么发生这种事情的时候大多数人选择忍让,就连有的相关方面也会施压?并且,施暴者和受暴者一般都是那些群体?这些问题难道不值得我们思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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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频发,霸凌事件层出不穷,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有《未成年保护法》。
是的你没有看错,这部本应该起到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典,如今已经成为了,未成年人霸凌,偷窃,强奸……一系列违反法律,违反伦理道德的最大的保护伞。
如果不对应受到法律制裁的年龄,有所下调,这类事件只会越来越多,如果不信,那么往后看看吧!
觉得,以现在科技网络的发达,及家庭生活条件的普遍提高,建议如果12岁以下~10岁的孩子犯法或者触犯道德伦理问题,应采取强制隔离教育的措施,其隔离教育的长短,以其事件的严重程度,何其自我反省优劣可有所增加或者减免。在强制隔离教育期间,再次犯法或者在10岁及以上年龄,连续三次或者以上,触犯法律或者挑战道德伦理底线者,按已经年满12岁处理。12岁及以上的孩子犯法,应按成年人的标准进行判罚,服刑期间可在特殊的监狱,比如专门的少年监狱,为了防止监狱霸凌,12~18可按各个年龄段分区域关押。
至于,社会上的老师,学校,甚至有些家长,大多数都是和稀泥的主,只有健全法治,有法可依,才能震慑一些少年孩子,以及一些自私无知的家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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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它的对象是未成年学生。所以更让人揪心。
先说对此事的态度:校园暴力,无论如何都不能容忍。暴力凌人者,必须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每个学校,总有几个这样的人,而且他们往往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伙人,拉帮结伙。
他们长大之后,恶习依旧。所以不要用什么“长大了就好了”“小孩子不懂事”作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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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教育就是存在大的问题。校园暴力渐渐从小到大,各类暴力事件频频发生,说到底,都是教育主管部门监管的不到位。受害人在校园暴力事件中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得不到合法的维护,加害人得不到惩罚,逍遥法外,才致使校园暴力有恃无恐,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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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遭受过,也以同样的方法对待过别人!究其原因无非是适应规则,以前校园的规则是这样的,搞学习的是一帮人,学习不好的和不搞学习是另一帮人,互不侵犯,打架闹事的往往是学习不好的人。挨打的往往也是学习不好的那一群。为什么呢?因为学习好的都有特殊照顾,有后台!学习不好的想要在学校生存下去,往往要拉帮结派。让彼此不被欺负!那么是谁将人分类的呢?还不是老师吗?现在是流量时代,无非是让潜在规则暴晒在了人群视野之中!没有强大外力的影响下,这种规则也将延续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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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眼见过,那时我初一,班上有一个新转来的女生,不知道什么原因,被班上一个大姐头打,是的,就在班上,没有老师在,老师都在办公室,我们自习。一群女的围着她打,甚至有一个男的不要脸也过去打,拿衣服把那个女生的脸蒙住了打,我当时怕极了,想找老师,可是如果我去找老师,那么我必定会成为下一个被打的。就这样,班上没有一个人敢跟老师说。那女孩就这样被打,无处可逃。这是我第一次亲身经历也是最后一次,我真的感到校园暴力太可怕了。后面那个女孩休学不读了,而打人的一个都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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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于该类新闻痛心疾首,怒其不争。在我上学的时候并没有经历过该类事件,我只好以旁观者的姿态说出我的感慨,但实际上,这并不合适。我真的无法接受越来越多的类似新闻出现我的眼前我的生活里,我认为孩子的教育还是要从小抓起,尤其人性教育不能漠视。而作为一名家长,为了不使我的孩子遇到这类问题,我又该怎么办呢?我只好从小就告诉她这个世界的不善良,带她去故意经历这些不完美,要她从小学会保护自己。除了这,家长到底还能做到什么!教育从来就不是该被忽略的问题!但又不能把问题简单的归于教育。无论是学校社会方面,还是家长方面,加大教育投入仍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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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是坏事,最少校园暴力还是涵盖在社会暴力以内,有过这样的经历,对将来步入社会,也是多了一些经验,不至于单纯善良如白纸!让小孩子早一点认识到社会的丑恶,是很有必要的!可以锻炼身体、抗击挫折的能力…………达到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后,直接报警,由警方接管即可!没有什么需要小题大做的!养过宠物的都知道:宠物打架很正常,并且有利于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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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是个难题!告诉老师吧,老师也不可能每时每刻保护你,有时也无能为力!
讲个故事吧!
我的双胞胎外孙女,妹妹厉害3岁以前总咬姐姐,挨咬的姐姐就知道哭,女儿就训斥施暴的妹妹,可是没多久又咬了一口。
这样不行啊!久而久之,一个霸道另一个懦弱。施暴的幸灾乐祸,挨咬的内心压抑怨恨!这是最不好的结局。
终于有个机会,在我面前妹妹咬了姐姐,姐姐哭喊着,恨得自己咬自己一口。
我把姐姐训了一顿,为什么不咬回去?你大胆的咬回去,咬疼她她就不敢再咬你了!
有了我的支持,以后就是互相咬了,几次较量都体会了疼,就不再咬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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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两条私信问答推送,一个是如何看待太原师范学院校园暴力,另一个是关于上海限制涉性侵犯罪人员从业的(我刚才搜不到这个话题了,我想了一下,好像更想聊校园暴力,校园原生灾害毁人不倦。
校园暴力在我眼里从来都是不易察觉的,它们在“大人”眼里,就是开玩笑,不懂事,充其量是玩过火,只要不见血不要命,都是“小孩子不知深浅”。
我上小学的时候,坐我后面的男孩子总踹我凳子,听课踹,写作业踹,时不时踹,就是老师看不到他在桌子下面踹我凳子,但能看到我回头瞪他,能听到我开口骂他,所以老师不论骂不骂他都肯定会责怪我的那种。我觉得这个算不上暴力,但他确实在欺负我因为我拿他没办法,这让我很难受很委屈,好在我爸不觉得我小题大做,某天放学我带我爸找到他,我爸说你以后要叫她就好好叫,不许总踢他凳子,不然我下次就不会这么好好跟你说话了。
我觉得我爸超棒,后来我成了一个霸气的孩子王,这种欺负也就没再有过了,但我身边同学的例子我都看在眼里,不知道小时候奶声奶气的主持公道有没有保护到她们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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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芝芝所言属实,则起室友的行为已然触犯《刑法》第246条侮辱罪。侮辱他人的行为。行为的主要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芝芝室友不仅在言语上对其进行侮辱,给其取绰号,又用暴力手段拍摄其隐私照片肆意进行传播,给其造成严重的精神痛苦和心灵折磨。同时,侮辱罪属于自诉罪,如果芝芝向学校反映,问题仍然得不到妥善解决。则其可以应用法律途径保障自身权益,去公安局报案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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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校园暴力,不分男生女生了已经,客观原因很直白,我们的素质教育跟不上,主观原因,现在的社会太浮躁了。倒不是因为历史倒退的原因,笔者认为,目前的校园暴力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许多不可理喻,丧心病狂的行径让我们触目惊心,难道我们不反思一下,到底是怎么了吗?。国家现在的扫黑除恶,除恶务尽...,都是一种净化社会风气,营造平安和谐中国的具体举措,那么做为普通民众的我们而言,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些问题?_??,很遗憾,真心话,社会沉淀下来的顽疾太深,无法一时一刻,三年五载去扭转乾坤,但是,至少,我们现在认知到对下一代素质教育的缺失,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最可怕的就是麻木不仁...,愿我们从自己做起,为孩子们引导一个有正义感的社会环境,有理想有抱负有追求的公平竞争环境。希望,以后,这类的问题会逐步减少,愿孩子们健康,积极,阳光的面对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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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会想到今日的检察法律博主曾也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十二三岁正值青春期,精力旺盛,遗传的腋臭浓烈,那时候手术也不是很成熟,臭臭的我被班上的几个女生污名化,敏感的我也觉得自己是脏的,觉得所有人都在说我臭,本来成绩全班第二名的我在第二个月月考的时候降到了中等以下,我的父母还因此被班主任约谈,他们只关心我成绩下降了,从来没有人注意的臭臭的我被歧视的自卑和绝望。但是幸运的是我是个男孩,自己走出来了,既没有抑郁,反而因曾受到那样的污名化对待,我现在对每个人都非常友善。
校园暴力和家庭暴力一样的困境在于“暴力太轻”国家反暴力机器警察力量难以介入,“打的太轻"介入也操作不能,而一次次的“轻微伤害"对于受害人个体的伤害而言确是致命的。
校园暴力,一开始都出于一方相对的嚣张跋扈,另一方相对的软弱好欺,都是生而为人,她没有比你多强大,怂第一次可能就是噩梦的开始。
当已经面临伤害了比较轻微的,要及时拍照、截图、录音留证。虽然很多学校把学校的声誉看得高于学生个体利益,选择息事宁人,但是我们第一次还是要选择向辅导员、学校工作处反应,良心的学校对于一些轻微纠纷还是可以做到公道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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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谈到校园暴力,很多人都会把施害者描绘成魔鬼恶霸太妹渣男,总之不是十恶不敕,也接近十恶不敕。
但我想告诉各位,这世上不仅仅只有人渣疯子暴力狂才会校园霸凌,很多时候,甚至更多时候,校园霸凌类似于一种集体无意识,类似于所谓投名状。再说得通俗点,你看你同学朋友专门欺负挤挤兑甚至凌虐殴打某个人,你也难免受影响,甚至认为被霸凌者就是满身污点活该被欺负。
我本人没有遇到过芝芝这样极端的情况,但我也曾被一群小P孩侮辱辱骂未经同意恶意拍照取笑扒裤子,被人以莫须有的理由传过绯闻影响很大。如果说我从中得出过什么结论,主要是两点:
第一,除了有确凿理由的个例,否则千万别相信受害者有罪论。站在霸凌者(们)的角度,当然要给自己的行为找个所谓正当理由,甚至不惜往受害者身上泼最脏的脏水,否则等于自找麻烦自寻尴尬。除了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谁会承认自己就是喜欢没事欺负人?
至于为什么不欺负别人要欺负你,肯定是你有问题,那就更可笑了。照这种逻辑,为什么有的人天生
残疾,有的人夏天被雷劈,有的人坐飞机遇上马航,有的人生孩子羊水栓塞死掉?难道我们要因此相信因果轮回地狱天堂前世今生吗?那还要现代科学社会学心理学干嘛?侮辱科研工作者吗?
第二,千万别考验人性,也别轻信人性。哪怕活到八十岁,世上有独立思考能力且愿意使用这项能力的人永远遵循二八定律。否则天下那么多偏执狂老糊涂催婚催育狂恐同症邪教徒都是哪来的?即使多数人没那么极端,不会思考,懒得动脑,轻信乃至迷信身边亲友都很正常。
至于芝芝,她的两位室友早就不光是校园霸凌,已经违法犯罪了。她现在应该做的,是好好找个律师收集证据,把这俩玩意告上法庭。既然有些人是法盲,甚至有可能知法犯法,自有法律收拾他。大二的人了,还以为自己永远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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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感到痛心,学校应该算是我们在受教育阶段除了家以外第二个避风港,满怀期待的进入学校却遭受这样的伤害,很心疼这个妹纸,愿她这是她这一辈子唯一的伤害,在以后的生活中遇到的都是美好的人,美好的事。而我们在面对校园暴力应该怎么办:首先,面对校园暴力时,就应该坚决反抗,在尽量减少自己受伤的情况下勇敢打回去。反抗暴力,是正当防卫,是正义的;其次,立刻报告学校、老师,要求学校制止并给予施暴者相应的处罚;第三,立即110报警,要求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第四,立即告诉家长,让家长帮着处理;第五,完全可以向社会公开自己被施暴的事实,充分利用社会的道德谴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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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家长和学生每天都在为上学做准备,每个人都希望对校园暴力的恐惧不是他们主要关心的问题。可悲的是,这样或那样的暴力行为在今天的许多学校中随处可见。
在一项对浙江宁波市25所高中,2018届毕业的学生,关于校园暴力问题调查中,浙江大学社会学的张教授发现:虽然绝大部分学生在学校感到安全,但有相当数量的学生同时也表示,或多或少听说过身边的校园暴力事件。
如果孩子被欺负了,家长应该联系学校的工作人员,并亲自去见他们。通过举行面对面的会议,家长要表明决心看到这个问题得到解决。
家长还应该记录暴力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形,以防情况升级需要联系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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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人说什么依靠法律。。。告学校吧?还是告学生?已经发出去的照片怎么办?已经损失的名誉怎么办?已经挨的打怎么办?奇葩,对有些家庭来说,经济处罚根本就不在乎啊。。之后还是打你,骂你。再者说了,这么大的事儿,学校一点不知道么?谁特么信,不过就是怕闹大了一直在捂盖子吧。。国家法律,针对校园霸凌,针对未成年人的处罚太轻了。真的。像是霸凌者这种人,就让她见识下社会的黑暗面,才能明白活着是多幸福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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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被害者传发的视频及图片,这个已经超出了正常嘻戏打闹的程度,本来应该是加害者道歉,以及学院表态,反而等来了被害者对于此事是小题大做的道歉。这样的操作,不得不让人怀疑到底是加害者施压了,还是学院方面利诱了
校园霸凌为什么会频繁发生,其原因之一就是学校的漠视。没发生时,忽视对此的正确教育和引导,认为都是学生间的小矛小盾,引发不了大问题。然而一旦真出了大问题,也考虑的不是受害学生的利益,而是这件事爆发后对学校的声誉会产生什么不良影响。于是只要能把这件事压下去,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然而校园霸凌绝不是一个孤立事件,也绝不会仅发生一次,不去正视问题,而是压制问题,虽然可以得到一时的风平浪静,但是下一次的爆发将是更凶猛的惊涛骇浪…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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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在新闻上看到的这件事,然后就上来看。一开始看到学校的声明,以为会对公众有一个满意的答复。但是我错了,全篇生命看完,给人的感觉只有愤怒。我今年32岁了,初中没上完就辍学了,正是因为校园霸凌,即使现在想起那些欺负我的人,我的心里都难受的要死。我想我会记住一辈子。如果不是因为霸凌,我现在的人生也会是另外一种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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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年满十八岁的公民,应淡化″校园暴力"概念,就是″暴力″。从而形成习惯性第一反应: 报警。这么做可以强化法制思维。法制思维是法制建设的源头,宣传教育警示工作要密集而持续。一般的肢体暴力都是从精神暴力演化而成,所以思想工作才是重中之重,而做思想工作的人一定要正直清廉。对于肢体伤害必须依法追纠,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对于举报人要给予英雄般的待遇,让公众树立一个坚定信念: 维护个人权益也即维护公众权益。这对培养公民意识大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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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也经历过,但父母的冷暴力与心中的自卑,让我选择了忍气吞声,如今,我已经早过了而立之年,依旧单身,我知道我的能力普通,如果孩子不够优秀,我没办法腆着脸给老师送礼,因为我不认可这样的教育风气,可是我没有金刚钻,唯有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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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来说说校园暴力,先给人民日报,公安部官博点个赞,官方发文“起侮辱性绰号”也属于欺凌,认定语言欺凌是主要形式。
真的,人言可畏!有时候打一架的伤害低于语言暴力,为什么这么说呢?我的
离婚当事人就跟我诉说过。
前夫出轨赌博,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女方知识分子,素质非常高。孩子教育的也很好,男孩,成绩优异,结果最近突然成绩下降,闷闷不乐。
经过谅解,孩子在学校被同学嘲笑,说他没有爸爸。这个年纪的孩子还是有很强的从众心理,他还不能理解父母离婚并不是他的错,他只想和大多数一样,不想有不同。他的那些欺负他的同学也还没有到意识到自己得话可能对别人伤害很大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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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呦卧槽尼玛,又出这个事儿?是不是欺负我们农民没权没势?作为一个狗屁能力没有的父亲,如果我的孩子在学校遭受这种事儿,第一次,我肯定也是愿意和平解决的。无非就是找校领导,老师,以及对方家长。还能怎样?协商完了之后还有第二次,继续找校领导,找对方家长。聚一下,领导以及家长砍死,学生拍个视频,看看校园霸凌的下场,给丫弄死,就完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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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让我想到了校园暴力,如果有孩子性格内向,就会被很多人联合起来孤立,欺负,很多孩子说真的并没有对受害人有多大恶意,就是跟风,好像不欺负一下受害人就显得自己格格不入,愚蠢残忍的无知这种才最可怕,他们根本不想自己对当事人有多大的伤害,事后只会说我没有恶意。所以教书育人育人真的更重要,要教会学生懂的分辨是非,懂的尊重个体差异,懂的善良,懂的恶语出口前三思。
每次看到类似肖战粉丝被一群227集体霸凌的校园暴力事件就抑制不住怒火中烧,简直想冲上去保护那些喜欢你的学生,他们做错了什么?一方面让我痛恨那些煽动仇恨牵连太多无辜人的职黑和背后势力,另一方面又觉得世界太黑暗我应该庆幸自己至少没有遭遇这种事,可是我又能如何改变呢
看到一个人的帖子:
上午说我的朋友是虾,被秃头七针对了。那三个秃头七里的两个不但造谣骂她,还故意撞她。
她从两个秃头七旁边过去,有一个秃头七故意撞了她的肩膀,然后另外一个从她另一边过去还故意踩她的脚,骂了句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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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暴力,亚洲国家日本以及韩国多以影视化题材表现出来,通过这些影视剧作,一边惊异于其他国家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另一边随着网络的发达,更多遭受校园暴力的人敢于发声,让人发现原来我国并不是不存在这种现象,可能原来只是缄默不语。
想起我的学生时代,小时候每个班都会存在一个体型比同龄人重的同学,这时候,一些闲来无事的男同学就会在下课放学之余,用语言进行攻击,起难听的绰号是基本,而作为围观者的其他同学,没有人询问这位同学是否需要帮助,也没有人制止事情的发生,直至学生时代的结束。也许当时那位同学心里是不舒服的,又没有其他的解决方法,大约这些事会给她留下阴影。
长大后,才知道作为漠然置之的围观者也是加害者之一。法律可以保护遭受暴力者的身体,而父母,老师和周围的同学朋友也要关注他们的心灵,也许一次阻止,关切和询问,会让他(她)的人生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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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我是被害者
接着我成了施暴者
后来我变为旁观者
现在我成了调解者
小学四年级转学,成了一个新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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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去因为各种原因去容忍
因为害羞或者怕报复什么的
合法合理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曾经也经历过
因为害怕没有告诉任何人
但是到现在这件事对我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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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我有话说
如果女生的话属实,则已然成为了校园暴力的受害者。
很多人对校园暴力的界定还停留在肢体摩擦的深度层面,
没有聚焦到言语羞辱甚至拉帮结社搞排挤的基础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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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相关人员太原师范学院- 事发学校,王芝芝会有狗的 当事人,_明知须臾景_ 当事人好友,我是春虫虫哈哈哈 瑶瑶最爱社会摇 疑似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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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过头了”的这个回答,让人无法接受。就感觉像幼儿园或者小学发生类似情况的回复!但是我们要注意,这是发生在大学,一个大家都有自主行为能力的成人环境里。
即使爆料者反转式的回答是真的,那么也曾经发生过那些事情,从事情本质来说,还是有侵权或者触犯法律边界的行为。
记得有一部片子叫《妈妈别哭》,讲述的是得知女儿因为被男同学们欺凌而自杀的妈妈亲自为女儿报复的一个悲伤的故事。然而现实是更多孩子在被霸凌后选择隐忍,因为父母或老师在开始出现苗头的时候就用“孩子间的玩笑”一带而过……
我们老祖宗其实早就告诉我们,“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只是我们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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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问题的人有没有被解决?
学校在官方回应了,说要认真核查,然后根据核查结果作出处理,并及时进行通报。
但我们注意到,当事学生在29号13:56发称学校已经介入调查,说如果学校不能解决好问题,她将维权到底,语气是坚定的;而学校29号19:42在官方发布消息通报了正在核查的消息;当晚21:25,在学校发博不到两个小时后,当事学生却发了一条跟之前态度截然不同的,说是室友之间打打闹闹,玩笑过了头,还承认自己言行的不妥,并希望网友不要过度炒作。
讲真,这样一条,傻子看了第一感觉都是:提出问题的人被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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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词了,好像隔三岔五就会有关于“校园暴力”的新闻传出,让我们不得不反思:是当今家长的教育出问题了吗?还是当今学校教育环境有问题呢?
校园暴力的问题往往一开始都得不到重视,家长或者学校的老师、领导认为是孩子们间的小打小闹,或者以为是孩子们感情好在开玩笑。这一次的太原师范学院校园暴力闹的沸沸扬扬,也许家长和学校都应该反思一下,最开始的时候,受害者向你们求助的时候,你们在做什么?
回到这个事情的法律问题上来,根据当事人描述,施暴者明显已经触犯了她的隐私权(拍摄裸露照片及视频),同时构成威胁恐吓(公开扬言要对其行为暴力并且散播照片视频)和侮辱(起侮辱性外号“潘金莲”),给当事人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创伤,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民事侵权问题而是涉及到
刑事犯罪了。
通常来说,校园暴力多见于初高中,这次太原师范学院的校园暴力是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看来年龄的增长并不代表心智的成熟,霸凌也并不是随着年龄增长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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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 一事,首先校园不同于社会,学生的承受能力也与走入社会之后不一样,对心理健康的伤害要大于身体的伤害,甚至阴影会伴随被害人的一生。其次,从调查的角度,如果当事人所述是客观真实的,有强拍裸照并传播的行为,那么,已经涉嫌强制侮辱罪了,因此,校方作为调查的主体是不适合的了。最后,愿每一所校园都充满阳光,愿每一个人都被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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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一直以为只有小学初中才有校园凌霸,没想到在大部分已经是成年人的大学竟然也有这样的状况,或许大部人都应该学会成为一个“不好欺负的人”。
作为一个成年人或者即将成年的人,我首先希望你勇敢,其次叮嘱你要有智慧。
首先要做一个勇敢的人,没有谁天生就是可以欺负谁的,也没有谁生来就是被人欺负的,要给身边人看你到自己的底线,校园凌霸只有第一次和无数次,应该给任何超越底线的言论的行为回击,一味地忍耐只会招致更多的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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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女生自述长期遭受来自室友李某的“校园暴力”。 期间李某不仅给芝芝起“潘金莲”侮辱性外号,公开扬言要对芝芝行为暴力; 还经常以玩闹形式对其进行身体上的攻击,多次胁迫扒芝芝衣服并录制视频,甚至将偷拍裸露照片和视频上传至多人群聊,其行为已导致芝芝患重度抑郁。
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已经触碰法律的底线,涉嫌犯侮辱罪。李某通过网络,公然发布被害人芝芝的裸露照片和视频,侮辱他人,严重的危害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侮辱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侮辱罪。
建议芝芝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学校应该给予芝芝保护与支持起诉,尽快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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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事情属实,李某瑶等人的行为妥妥的构成犯罪了。截图中的行为看起来很恶劣。
2.好在从小到大自己没有经历过校园暴力,但是看见过别人受到校园暴力的侵害,小学有位同学有先天癫痫,被同学谩骂,被打也是常事,但都避开老师的视线,告诉老师以后老师也认为是小矛盾没有在意,她的家长也没有任何关心(在我看来),后来感觉她受到刺激太多精神有点不太正常。
3.面对校园暴力,应该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帮忙解决,我还是小孩的时候觉得把自己受到欺负的事情告诉大人后期盼能有一个公平的解决办法,但是经常得到不问缘由的回答是:你不去惹别人,别人怎么会欺负你。久而久之就完全失去了信任。现在我长大了,如果有小孩子跟我告状受到欺负,我一定耐心倾听,并且叫双方过来问清楚缘由,必要时发挥一下“大人”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