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
用户:浙江常山快递联合涨价,恶意操作,请问有人帮忙处理么???现地方举报无结果,无处举报,作为老百姓真的很无助。
点评:
下周很多媒体肯定就发什么快递员辛苦,理解快递员,说声谢谢啊……等等之类的报道。
点评:
我也是很服气邮政快递。。慢不说,为啥其他快递都能送的地方,你却送不到??有谁能出来解释下说明原因!!!!!!!
点评:
天天快递丢件,农村6旬老人出院发票2117元,发票丢失不能报销,天天快递只赔偿200投诉无路,邮政总局均无果黑猫投诉天天快递官微国家邮政局消费者维权投诉
点评:
说实话,我已经将不少待购物品放入购物车了。
这周就双十一了,马上快递会迎来爆仓,当然了,双十一过后,又会迎来退货潮。
在巨大的快递配送量面前,快递小哥的工作量也会空前巨大,在这个过程中,快递纠纷就会发生。
一旦遇到快递纠纷,其实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投诉,这个投诉可以向官网投诉,对有投诉的快递员,快递公司也会进行处罚。
现在快递一般把快递送到自提柜中,收到了一个取货码,自己去取就好,根本不用见快递员,当然有部分地区是没有自提柜的,前不久一位女士因为取快递被快递员侵犯,这可比言语威胁严重多了。对于一般纠纷,打个电话投诉就好,或者直接找黑猫投诉帮助维权。
当面对快递损坏等一些常见纠纷时,直接拒收,但是如果已经收货了,找卖家协商处理吧,一般卖家会承担全部责任。
点评:
双十一马上到了,用一部手机挽回快递中丢件、损坏的损失——五步法
1.遭遇快递丢件或者损坏,请务必保存好快递单,同时要用手机拍照保存数字图片文档,贵重物品需要在领取快递拆包装时同步录像。
2.打快递公司电话申诉,证明自己已经投诉过,最好能电话录音。
3.将坏件进行多角度拍照存档,丢失包裹可保留线上购物的消费记录,及快递单号的流转记录。如果是丢失包裹,同时可以线上申请退款,理由是没有收到快递。
点评:
双11已经成为人们重要的购物节了。
对于快递员来说,送货上门已经成为快递行业的惯例。
对于消费者来说,对快递进行检验后再签收也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在这过程中发生纠纷一般参照民事纠纷予以处理。
点评:
双11马上到了,双11买的东西何时能到?
据邮政部门预测,今年双11快递件数预计将超过18.7亿件。这么多的快递,快递小哥怎么忙得过来?估计要想像平时一样,今天下单,明后天就能拿到心爱的东西,不太现实。那么,法律上有无一个客户收到快递的最长时间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的规定:
4.4服务时限
点评:
猫哥,我艾特你的,京东出售假天梭钟表,怎么不帮我处理呀黑猫投诉
点评:
猫哥,能不能帮我尽快处理一下途歌退押金问题,拜托了
点评:
马上双十一了,在买买买的同时也要学习一下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就在今年的5月1日《快递暂时条例》正式实施。在生活中,常有快递员在未经收件人同意,就把快递放在快递柜中,不送货上门,属违反规定。快递新规规定,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泄漏用户信息最高罚10万元。《邮政行业标准》还规定,国内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法律
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如果超出规定的时日消费者还没有收到快递,消费者有权利向快递公司索要赔偿。但是还有一些条款没有惩罚赔偿的细则,导致消费者权利保护还不到位,希望有关单位出台正式的《快递条例》。问答
点评:
快递员的利益谁来维护? 投诉中又有多大比例是不合理投诉?
点评:
快递公司的格式条款
快递公司往往对行业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充分考虑,一般快件运单都会以格式条款注明:
寄件人须保证每票托寄物价值不高于元(不同快递公司的限定金额不一样),托寄时快递员无审核托寄物实际价值的义务,对贵重物品可以选择保价等等。
有个朋友热爱收集茶壶,尤其是那种目前还名不见经传的美工大师的作品,市价几千到一万不等,低价入手收藏。
点评:
快递保价是不是保多少赔多少?出现纠纷怎么办?
平时我们快递物品时,除非贵重物品,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选择保价的,因为选择保价就会多出邮费。但如果选择了保价,出问题后,保多少快递就赔多少吗?
你可能要问了,保多少就赔多少!不然保价干嘛?
确实,我们选择保价,就是为了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给我们造成损失,不然到时候各方都推诿,我们去找谁?再说了,出事了你不愿意赔那么多,为什么当初保价的时候你要给我保?难道只是为了赚保价的邮费吗?
点评:
大哥能不能尽快处理下我在闲鱼被骗的事?? ?? ??
点评:
彻底延误时限是指从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到达之时算起,到顾客可以将快件视为丢失的时间间隔。
根据快递服务的类型,彻底延误时限应主要包括:
- 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
- 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
- 港澳快件为7个日历天;
- 台湾快件为10个日历天;
点评:
“我在上班不在家啊,晚上送吧”
“我已经到门口了,给你放电表箱里面吧”
“丢了算谁的”
“那我不会再来送”
“……”
真实遭遇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