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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能被社会舆论左右审判结果,这是进步还是退步?

时间:2020-07-2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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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谈不上,但舆论影响司法判决结果,是退步。法官首先应秉持基本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而不应该耳根软被舆论影响,法律在具体个案上应该有其基本立场,法官应深谙于此。


点评:
舆论不能左右审判吧?但舆论的监督对司法公正审判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部分案件的舆论也确实影响了案件!


点评:
先给结论 如果司法公正的话不受其他干扰 肯定是退步
首先明白我们是大陆法系 每一项罪名和判例都是 专业人士按照既定的法律来判定 即使大洋法系有陪审团(非专业民众)而是是要更绝和外界联系 并且是投出罪,具体的罚也是专业法官!


点评:
我很肯定的说,案件能被社会舆论左右审判结果,是人类的文明程度进步了。这是民众意识的觉醒。如果说是退步,其实裁决权最终还是掌握在权利派手中。民众的心声才是最公正的!法律只不过就是那个条条框框,运用却是活的!一切未来法都是对过去法的修正。民众的心声就是那杆秤!正因为具体案件有了民众舆论的参与,才使得事件的发生更透明,而量刑更具人性化。让法律人的良心受到了公众舆论的监督,这就是文明的最好表现,从而也就抑制了权贵与邪恶势利的私下活动空间。


点评:
是进步,一个正当的判决需要考虑社会效果,舆论监督能够促进司法正义的实现


点评:
是不是退步不敢说,但可以肯定的是不会是进步,最典型的案例就是药家鑫案,把药家鑫案从出车祸杀人开始到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为止,中间事情发生的过程,可以说是典型的外力决定生死,当然 药家鑫杀人那一刻是对法律缺少敬畏,更对生命缺乏敬畏,但药家鑫案把事情从药家鑫投案作为节点,之后发生的每一个事情每一个个人每一句话都把终审推到了最坏的结果,药家鑫的代理律师对事情发展判断严重失误,药家鑫父亲由于性格原因对事后协商判断失误,张显的造谣和利用舆论,媒体的不真实性与导向型,还有你我他在针对药家鑫案的每一句话对司法都形成了压力,等等,都是导致事情一边倒的往最坏的方向发展,你我可能都是无形的杀手!具体可以搜索药家鑫案的庭审和蔡崇达先生曾经专栏三万字写的药家鑫案发生后的事情发展经过纪实。也有可以看一下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后双方家庭发生了什么,只针对这个问题,舆论左右判决的议题,中美法律差异之大人所共知,美国在陪审团有要出席一个案子时,司法是完全将陪审团隔离于舆论之外的,为的怕的就是因为外界声音影响庭审时的判断!美国司法以保护人的权益为主,国内法律以惩戒犯罪为主,参考周立波美国涉毒案最后由于美国警察搜查车子不合法被无罪释放。其实我想说的很简单,当药家鑫投案自首为节点,药家鑫虽犯罪但有没有为自己争取的权利,事实结果舆论的压力远远埋没了原告人的权利,这不是法制,是人治


点评:
如果民意可以决定一切,那就不需要这种拘泥于形式的建筑和郑重的手续,也不需要一脸傲慢的老头子和老太婆,下判决的绝不是国民的调查问卷,而是我国学识渊博的你们,请你们秉承作为司法顶尖人士的信念进行判断。
真正的恶魔,正是无限膨胀的民意。


点评:
进步无疑!舆论监督是促进司法公正的一剂良药,民心所向,人心不可违。


点评:
个人认为,这肯定是落后,法律的退步。罪刑法定,依法判案,这是法律的底线,是人们能对法律保持神圣、敬仰的最好体现。可是当今社会有许多案件被舆论所绑架,使得法官不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判案,造成人们对法律的失望。当然法官不能依法判案还有其他的原因。但就舆论影响审判的行为,肯定是法律的退步。必须予以纠正。


点评:
当然是进步了!舆论代表着民意,尤其在当下的司法环境,相当不尽如人意,舆论的作用倍加重要!


点评:
不能简单切割,法院作为审判机构,应当有能力结合案件事实来确定舆论对案件的影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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