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5]32号
- 【发布日期】2005-06-24
- 【生效日期】2005-06-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直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直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5]32号)
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市直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市直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方案
为搞好市直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培养适用人才,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原则
(一)积极稳妥,稳步实施,确保整合工作落实到位。
(二)合理推进,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三)科学整合,综合设置,建立结构合理的职业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二、整合范围及方式
(一)将市卫生学校、市职工医学院、市医学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市粮食局职工中专、哈尔滨艺术职业学校、市交通职工中专、市财政财经学校、市商业学校、市经济职业技术学校和市民政干部学校等10所学历教育类学校,整建制划归市教育局管理。
(二)将黑龙江商业高级技工学校和市工程技术学校等2所职业技能培训类学校,整建制划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上述各类学校隶属关系调整后,分别由归口部门提出整合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九定”。
三、责任分工
(一)市编办负责机构编制调整及相关事宜。
(二)市人事局负责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交接有关事宜。
(三)市财政局和市政府国资委负责清产核资及资产接交工作。
(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相关问题。
(五)市审计局负责相关单位的审计工作。
(六)市教育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接收后的各类学校资源整合及相关问题的具体落实推进工作。
(七)各类学校的主管部门负责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落实相关事宜,确保所属学校平稳交接。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5年6月15日至6月29日)。由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责任分工,指导交接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划转的各类学校应准备好机构设立的相关文件、职工名册(一式五份)、离退休人员名册(一式五份)、人事档案、机构编制管理证、资产明细表、债权债务清单等,并落实相关事宜。
(二)交接阶段(2005年6月30日)。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主持,市编办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参加,组织实施对口交接,落实各项具体交接事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整合教育资源、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职业技术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客观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市直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抽调专人,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精心组织,确保教育资源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二)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围绕教育资源整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相关对策与措施,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对交接前未完成的事宜,交接后仍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协调落实。
(三)各类学校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搞好工作配合与衔接,保持正常工作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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