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和村委会征收耕地需要出示什么证件公文?强拆在法律上是怎么定性的?
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征收农民耕地都要出示什么证件公文?
京平律师答
征收耕地有几个前提条件,先明确一下。
一、征收目的:必须以公益为目的,比如修路、建公园、建水库等,只能为公共利益建设
项目征收。
二、征收主体:有严格的限定,只有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才有权力批准征收。征收基本农田、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需要国务院审批;其他情况需要省级政府审批。
根据上述描述,镇政府或者村委会都无权自主决定征地,实践中,其只可以作为被委托的主体具体实施征地的行为。
那么征地都需要出示哪些文件,下面结合征地程序做详细介绍:
1、征地审批前程序:
张贴拟征地公告。此公告需要在本村集体内进行张贴公告。即告知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标准、征地用途等。此通知发布后,村民有意见的,可以申请听证,并表达自己意见。
制作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表。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实地调查被征收村民土地情况,并将土地用途、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记录清楚制表,并经村民签字确认。
2、征地实施程序:
征收土地公告。经过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审批拿到征地批文后,征收部门应当将征地公告进行张贴。征地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征地批准机关、征地批准文号、时间和用途;被征收土地的
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3、签协议阶段:
签订征地安置补偿协议并留原件。很多地方征收方会以口头承诺补偿的方式,不和村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或者签了协议不给村民留协议原件,这些情形一定要注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一定要当面签,并且明确约定数额、支付期限、以及不履行协议之后的违约责任等。最后,一定要留一份协议原件,后续权利更容易获得保障。
强拆在法律上是怎么定性的?
京平律师答
拆迁过程中,强拆分为合法强拆和违法强拆。合法的强拆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违法的强拆却有“千奇百怪”的表现形式。
1、合法强拆
国有土地上的合法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
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国有土地上强拆的前提条件有三:第一,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第二,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又不搬迁;第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集体土地上的合法强拆。根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集体土地上强拆的前提条件有三:第一,作出责令交地决定;第二,拒不交地;第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违法强拆
违法强拆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不告知”“没程序”,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不签协议就拆房”。而且违法强拆常常伴随着“车轮战”、“疲劳战”、“半夜拖住拆迁户谈拆迁”、言语不文明、威胁甚至限制个别被拆迁人人身自由、禁止其上厕所、发生肢体冲突等逼迁手段。
违法强拆和暴力逼迁不仅是“违法”更是“犯罪”!暴力殴打被拆迁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其中,致人
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
残疾的,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未经被拆迁人同意且未经法院强制执行强拆房屋,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闯入被拆迁人住宅,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跟踪、骚扰、威胁被拆迁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上,拆迁方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进行拆除合法房屋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