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官的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民告官”。但是民告官是有期限的,民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期限将面临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风险。那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是多久呢?
民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官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官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起诉。如果官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民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民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因不动产案件提起诉讼的最长期限为自官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二十年,其他案件的最长期限为自官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五年。如果民申请官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官在接到申请后两个月内不履行的,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民应当在官履行法定职责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起诉。民在紧急情况下请求官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官不履行的,民可以立即向法院起诉,不需要给官两个月的履职期限。民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如果民到法院告官之前经过了上一级官的
行政复议,民应当在收到上一级官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如果上一级官逾期不作行政复议决定的,民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官不作为。如果上一级官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未告知民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民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复议决定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
附: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是指因行政行为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而提起的诉讼。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起诉期限。
第六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