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或不签以及被拆迁人的救济途径
征地拆迁维权中最重要的文件是什么?
答案是: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根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拆迁方对被拆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的价格确定被拆迁人的损失,从而给予被拆迁人
货币或者
安置房补偿。
拆迁协议,是基于双方的自愿而订立的,除非被拆迁人能够证明,协议上的签字违背自己真实意愿,否则协议一经签订即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不得再主张协议无效。这意味着,一旦被拆迁人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就等于承认了按照拆迁方提出的价格接受补偿。即便拆迁方给出的补偿非常低,被拆迁人也因为在拆迁协议上签字而无法反悔。
有很多当事人问:律师,我们该不该在协议上签字?
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认为拆迁方提出的补偿价格可以接受,并且拆迁方提出以货币方式进行补偿的,即便被拆迁人签了协议,也并无大碍。这样不仅可以免去诉累,而且还省去委托代理费,但以下两种情况,被拆迁人绝对不要在协议上签字,
1、以安置房作为补偿的拆迁协议
拆迁方若许诺,以安置房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作为被拆迁人就得留个心眼了。判断一下,安置房是处于在建阶段,还是已经建成,甚至是根本没有建?根据情况的不同,被拆迁人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的风险也不同。我们遇到过很多这类案件:拆迁方承诺给被拆迁人安置房屋,以让被拆迁人签字,结果被拆迁人签字后,拆迁方承诺的安置房迟迟盖不起来,导致被拆迁人无家可归。基于此,我们建议,除非安置房已经盖起来,并且有合法的权属证明文件,被拆迁人应当优先选择货币补偿。
2.拆迁补偿款过低的拆迁协议
如果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价格明显低于周边市场价格以及被拆迁人的预期,不要在上面签字。实践中,有些情况对于当事人来说很难选择,例如:拆迁方对被拆迁人的近亲属采取强制拘禁,以此给被拆迁人施加压力。很多被拆迁人扛不住,最终选择了妥协,在协议上签字。对于此种情况,我们建议,尽早的委托律师介入,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当然,相信很多被拆迁人还遇到过这类情况,双方已经签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被拆迁人对补偿数额也满意,但是奈何拆迁方不讲道理,以房屋系违建等理由,主张拆迁补偿协议无效,一分钱也不给。面对这种情形,被拆迁人大可不必担心,律师会启动两种不同的程序维权,以保证胜诉率。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拆迁方公开拆迁补偿协议,从而依据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二是视拆迁补偿协议不存在,以责令履行通知违法为由,申请拆迁方按照征地拆迁流程补偿。
1、委托律师的时机
如果您有意愿委托律师,应当尽快委托,或
找律师当面咨询。随着征地拆迁进度的发展,维权的难度也在发生变化。例如,房屋被强拆前和被强拆迁后,虽然都可以委托律师维权,但房屋被强拆前委托律师,不论是从胜诉的概率,还是补偿的数额,都要远远优于后者。
2、被拆迁人能做些什么?
作为强拆案件中最重要的利害关系人,被拆迁人有着无可比拟的取证优势,聪明的被拆迁人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a.在与拆迁方谈判时对谈话内容录音,对拆迁方发布的文件有意留存、拍照,对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录像,以固定证据。这样在律师能让后期的维权过程中有充足的证据提供给法院,极大的增加胜诉几率。
b.对待拆迁方态度模糊,既不态度强硬与拆迁方发生争执,又不软弱妥协,坚决不在协议上签字。以拖延谈判进度,从而有充足的时间委托律师介入。
c.在委托律师之后,不擅做主张,严格按照律师要求的方式与拆迁方进行沟通,谈判,以达到最佳的维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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