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三方
合同可以考虑哪些附加条款,让买方可以减少纠纷风险?
问题
二手房三方合同可以考虑哪些附加条款,让买方可以减少纠纷风险?
是这样的去年9、10月份,我们与中介、房东签订了三方,交付过定金、中介费等,10月底中介约我们到银行进行面签,并办了卡、存了首付;
面签之前查的房子情况,有两个抵押,没有查封的情况,当时中介说面签完了一两个月就能拿到房子,但好巧不巧,在面签之后房子忽然出现了被查封的情况,是由于业主之前跟人办合伙公司存在5w元的纠纷,案件还在外地,几经辗转,直到最近(近一年后)才收到中介联络说查封解除,但去年的面签已失效,中介让我们再回来办理一次。
【疑问】
专业上的术语我不太懂,房主跟合伙公司的这5w元纠纷,之所以会让房子被查封,是不是因为在合伙公司这一出里,房主也拿房子做了抵押?这样的话,房子是不是就算有个之前除了他自己以外谁也不知道的“三押”(术语不知道用得对不对,暂且这么叫吧)?就是因为三押的存在,导致这事拖了一年,我们去年从北京折腾回老家的精力、财物都白白损失掉了,我想知道的是,
a.房主这边如果还会存在我们都不知道的四押、五押甚至更多押,再次让交易进行不下去,怎么办?
b.房子不能如期如约交易及给买方带来的经济损失,这个责任应该在哪里?
基于这个疑问和担心,以及目前的三方合同上对于这类违约情况没有任何约束,我们约了中介跟买房重新签订三方合同,添加一些附加条款,明确一下违约责任。
不知道遇到或者担心这种情况的朋友多不多,特向专业人士们求助解惑
答
查封和抵押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查封是单方面的,抵押是双方的
也就是说,业主的房子被人查封,业主可能本人也不知道(不过多数是有感觉得,毕竟先有纠纷,纠纷无法解决就起诉,然后查封),查封是法院单方面发函给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即可查封,查封的瞬间,业主通常是不知道的(法院不会告诉业主)。
抵押则不同,抵押必须业主本人到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同意的前提下才可以办理,不存在单方面抵押的。目前有部分城市推出了电子抵押,也就是不需要在房产证原件登记,业主持有房产证复印件也可以办理抵押,或者银行的工作人员在银行的电脑上即可办理抵押手续。但是无论哪一种,业主一定知情,而且签字授权同意。
故而你的情况,不应该存在三押,四押,五押,而且房子被查封后就不可以再办理抵押了。
你的情况,说起来问的太晚了!如果你房子被查封了立即上网咨询,那么现在早就过户放款入住了。因为查封有一个反担保,你启用反担保,立即就会解封的。
你想查封某个人房子,需要在法院提供担保的,你查封多少钱的房子,就需要提供多少钱的担保,否则无论你有理没理,法院不会查封的。比如你提到的本案,查封价值5万,那么查封的人需要提供大于等于5万的现金或者资产才可以让法院查封这套房子。
由于纠纷的焦点才5万,所以业主也可以找到这家外地的法院,提供5万现金或者资产反担保,法院就会解封这套房子。所以去年早就可以解封,既然解封了,自然就可以过户,抵押,银行放款了,现在早就入住了,也就是不会导致面签过期失效了。
当然你的情况,既然已经发生了,也没有啥好说的。
现在既然已经解封了,那么要做的事情是
1继续往下走流程。
2磋商损失,追究责任,索取违约金。
通常来说,买卖合同会有延误的违约责任的,也就是会写每耽误一天,赔偿多少钱,通常惯例的合同是写每天房价的赔偿千分之一,或者万分之五,你的合同提供的照片不多,故而也看不出来具体违约金是多少,按理来说,如果每天万分之五,一年的违约金是房价的18%多了,现实中当然也不会赔偿那么多的,酌情考虑吧。
你可以从现实的损失,比如来回的交通费用,误工费用,还有晚收楼一年的租金等角度分析,这样子比较容易达成赔偿额度。
你说的后续保障自己的利益,莫过于约定时间。
建议接下来如此操作
交易双方再去房产所在地查册,看看当前的产权情况,你也因此就可以知道是否存在三押,四押了,以及查封是否解除了。
2.再次审核双方的整件,是否符合当地目前的交易条件(限购,限售,限贷),审核可以贷款额度
3.从当前房产情况,银行的实际情况分析接下来的流程需要多少时间。
4.签约约定双方配合的时间要求,多少时间内必须办理相应的有关事宜。
5.如果不配合又是如何惩罚!
其中最核心的一条是约定**年**月**日之前必须到房子所在地的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逾期无论什么原因都算违约,不看过程,只看结果。,逗豆鬼鬼分享!,按揭很高兴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