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无证房拆迁,一定没有补偿?都是忽悠你的鬼话
裕工看户型7小时前
托尔斯泰曾写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同样地,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如果能够拿到高额拆迁补偿,被拆迁户自然喜上眉梢,积极排队签约,但此类情况都不多见;但当被拆迁户因某些原因而得不到拆迁补偿款时,他们自然就会寻找各种解决方式,其中不乏激进的、平和的……等各种形式。我们认为采取方式的区别来源还是归因于被拆迁户得不到满意的补偿款。那么当无证建筑遇上拆迁补偿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由此可见,无证建筑并未都拿不到补偿,只有经过调查、认定后,属于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才拿不到补偿。对于经过调查、认定后,属于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什么是违法建筑?
首先何为违法建筑?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一般包括四种情形:(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根据该定义,违法建筑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必须是违反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建设、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法有效的规章规定的行为。违法性是界定违法建筑的根本标准。
第二,客观上表现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者未按上述许可要求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等。
第三,违法建筑已经存在,但并不一定要求已经竣工完成。只要违法行为人已经投入资金、设备等进行了建筑物、构筑物的实际建设,因违法建设所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均可以认定为“违法建筑”。
第四,行为人主观上要有过错。
符合上述要求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哪些无证房是合法建筑?有补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
法律法规补办手续。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订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能力完成建设
项目导致拆迁补偿资金不落实、安置用房不到位的问题,地方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开发企业抓紧落实;或先行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再根据法律法规和拆迁
合同约定,追究开发企业的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无证建筑是否受法律保护呢?首先要明晰的是无证房屋的权利性质。如果房屋已经办理产权证,很明显这对于所有人而言是一种不动产的物权。但对于尚未办理权证的房屋即无证房屋而言将其定性为物权显然是不妥的,因为物权是一种既得权、绝对权,具有排他性。因此,在合法建造房屋但尚未办理权证的情况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综上,无证并非违章,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即使属于违章建筑,也应根据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即
行政处罚法给予合理补偿。至于如何补偿,可以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订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土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财产权,根据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
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使用的,用益物权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进而可知,无论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对被征收人的土地使用权都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契合拆迁补偿这个背景来说,给无证建筑定性并决定补偿事宜时应当摒弃无证建筑一律属于违法建筑的谬论。
妥善解决由不可归咎于个人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无证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当前在中国,这类无证房屋存在不在少数,应从人情、合理、合法的角度充分保证无证建筑相关权利人的切身权益。如此,方能国泰民安。
投诉2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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