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镇拆房新规公布,拆房补偿明细已出!
2019年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第8个年头,它的颁布实施,严格规定了城市房屋拆迁程序
2019年城镇拆房新规有哪些内容?
1、张贴的公告不能拍完照就撕下来
《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所以,那些贴上公告只为拍照,拍完后立刻撕下来的做法已被否定。
2、先补偿后搬迁
被征收人往往没看到任何征收文件,就被拆迁工作人员上门催着签协议,且无任何的法律依据。这种以损害被征收人利益换经济发展的形式只不过是征收方的借口,且是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的,《条例》已明确规定,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所以大家要谨记,如果没有征收决定,拒签任何协议。
3、院落、空地要补偿
虽然在《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院落、空地要给予补偿,但征收方以“院落、空地不在补偿范围”为由不给于补偿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因为院落、空地也是被征收人的财产。所以,房屋征收中附属的院落、空地的补偿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合理补偿。
4、评估机构被征收人自己选择
《条例》第二十条就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5、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复核
评估报告决定了被征收人能拿多少补偿款,所以评估结果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补偿低了或者觉得评估方式不对的,可在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果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仍然有异议的,可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6、禁止“高墙围困”“断水断电”逼迁
不配合拆迁工作或迟迟不签字不搬迁的被征收人,可能会被征收方采取断水断电等方式被围困逼迁。《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明令禁止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如果被征收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进行起诉维权。
7、必须提供两种补偿方式
为了压低补偿、缓解自身的财政压力,或者去提高房价,征收方有时会给被征收人提供货币或
安置房一种补偿方式。但是,征收方只给一种补偿方式是违法的,因为《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就赋予了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
8、行政机关强拆违法
由于强制拆迁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恶性事件,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恶劣影响,为了减少矛盾,规范征收程序。《条例》禁止了行政部门强制拆迁。所以,对于合法房屋的行政强拆已被禁止,唯一有效的合法强拆是法院进行的司法强制拆迁。如果被征收人房屋被行政强拆了,可以起诉要求补偿。
2019年城镇拆房补偿明细是
1、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2018年2月6日印发了《广州南沙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因此2019年广州市南沙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参照此文件。
2、陕西省汉中市2017年9月4日印发了《汉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为五年,因此2019年陕西省汉中市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参照此文件。具体如下:
(1)搬迁费,每次按30元/㎡支付,一户一次搬迁费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结算。
(2)涉及固定电话移机、空调、有线电视、宽带网迁装等费用,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收费标准给予补偿。
(3)涉及设备搬迁的,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货物运输价格等规定支付搬迁费。
3、湖南省株洲市2018年9月3日印发了《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2019年株洲市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参照此文件。具体如下:
(1)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的补偿按照《株洲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指导标准》协商确定.
(2)征收住宅、办公等非生产、经营性房屋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标准按被征收房屋评估值的5‰/月计算,但每户每月不低于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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