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高补偿,被征收人需要收集好这四类证据
只要咱们被征收人能够提前知晓征收方的违法点,及时存留证据,在后期维权的时候也就能够游刃有余,占据谈判的主动地位了。
一、征收中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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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方发布的盖有公章的公告、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存在的证据。这类文件也是我们被征收人能够据此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征地拆迁时,一定要收集存留好。
具体的文件主要其中包括征地公告、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通知书等。这些文件一般都会张贴在当地,我们可以提前选择拍照的方式保存下来。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在走法律途径时拿得出确切的证据,方便取证维权。因为个别地方的征收方在将公告文件张贴后又很快取下,只是做做文件公开的“样子”,其实很想在征收时浑水摸鱼,同时不给被征收人留证据。
二、房屋土地证件,可反推“违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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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合法的土地房屋才能获得合理的补偿。而能够证明咱们土地、房屋合法的证据,就是老百姓自己手里的各种证件,包括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房产证、土地承包
合同、
营业执照等。
没有这些证件,就会给征收方违法征收的“借口”。征收方通常会直接给你按个“违建”的名头,拆掉你的房屋,压低补偿或者干脆零补偿。而有了这些证件,那么就可以反推“违建”不成立,可以据此要求合理补偿。
因此保护好这些证件也就特别重要了。这些原件不能随便交给别人,即便是政府要求上交也只能提供复印件,不要给原件,要小心他们给你收走后,翻脸不认人,掉过头来就说“没看到你的房屋有证件,你是违建”。
三、涉及征收方补偿谈话的录音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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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录音不是别的,就是你和征收方谈话的录音,评估人员评估的录音,甚至强制拆迁时拆迁人员的和你的对话录音等。
有时候征收方说,“你放心签字吧,补偿肯定合理的,就按6000一平给你补偿。”话是这么说了,可就不写在协议里。这就是典型的口头承诺。这时录个音,就可以作为索要补偿的证据之一。
有时候征收方会说,“你这房子只值800一平,到底拆不拆?不拆我们下周一帮你拆。”这就是强制拆迁的口头威胁。
诸如此类。这些录音是第一手证据资料。表明了征收方对你的房屋价值的态度、是否作出承诺或者有无违法行为、口头威胁、暴力手段等,是可以在维权时提出作为证据的。
尤其是在遭遇违法征收时,这些录音资料尤其关键,是赢得诉讼的重要证据。
四、录制拆迁现场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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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对自己被征收的土地房屋进行录像,主要包括土地、地上附着物、房屋、屋内装修装饰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可纳入评估的财产。这都是征收的补偿对象,应当进行录制视频。此类视频可提供直观的土地房屋现状,方便评估和在被强制征收后的取证。
有时候,由于补偿差距太大,三番五次谈不拢价格,征收方为了赶拆迁进度,就明目张胆地拆掉了你的房屋,或者趁你不在家时进行偷拆。此时,作为最基础证据的房屋已经不存在了,那么房屋存在的视频就成为咱们维权的重要证据。
我们可以结合当地进行拆迁的
项目,反推征收方违法拆迁的行为,确认其违法拆迁,再通过土地房屋的视频来进行评估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是对强制拆迁现场的录像,主要包括拆迁工作人员(最好有能够识别其身份的帽子、胸牌、臂章等)、拆迁车辆(含牌照)、挖掘机等设备(包括挖掘的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这些视频资料可证明您的房屋被拆除,应当主动存留。
以上这四类证据在征地拆迁时属于核心证据,能够串联起来组成强有力的证据链。如果缺少这些证据,那么咱们在维权时就会非常被动,甚至索取赔偿也会因为没有切实的直观证据而困难重重。
因此,咱们拆迁户千万要收集和保留好这些证据。在房屋征收遭遇违法拆迁时,只要收集好征收方的违法证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是可以争取到合理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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