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基本写作格式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第一部分、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
一、申请行政复议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复议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
(五)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二、适格被申请主体要满足哪些条件?
1、必须是具有行政复议权利能力的行政机关或者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即(1)必须是享有行政职权(2)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职权(3)有独立的组织形式,而不是一个机关的内部单位。
2、必须是
行政法律关系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组织。
3、必须经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即被申请人资格最终由行政复议机关确认。楹庭认为申请人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必须指明被申请人,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可拒绝受理,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认为被申请人不合格,则可依法予以更换。
三、申请行政复议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二份。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应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指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指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的名称;
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二)申请人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公民:(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或关系证明(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
死亡、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复议的)。
2、申请人为单位:(1)
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职务证明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有申请权的单位终止,由承受其权利的单位提出申请的)。
(三)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四)证据目录及其证据材料一式二份。
(五)委托代理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授权
委托书原件;2.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原件(代理人为律师)。
第二部分、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写作格式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申请人:xxx工作单位:xxx住址:xxx电话:xxx委托代理人:xxx职务:xx工作单位:xxx住址:xxx电话:xxx被申请人:名称:xxx地址:xxx电话:xxx法定代表人:姓名:xxx职务:xxx案由:因对xxxx(单位)x年x月x日x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
申请人:xxx(盖章)
x年x月x日
如果您的权益被侵害,请注意以下法定期限,以免错过维护合法权益的良机。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除了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之外,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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