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环节重要的”红头“文件:
征询意见表~对于这份文件,被征收人在无异议的时候可以选择签字。
寻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并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这个环节是征地意见咨询,如果征地就必须要履行程序,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被征收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土地调查表~误登、少登可以不签字。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财产确认环节,一定要核对详细,是之后要求补偿的依据。
征地批文及征地公告~对于这种文件不需要签字,但要拿出手机拍下照,留下证据,日后好维权。
征地审批权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权由国务院和省两级政府审批。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
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在征地拆迁中无论是公益拆迁还是商业拆迁,土地征收必须都得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走,其中缺一不可。征地批文是土地征收的合法依据,维权的实际过程中曾出现征地批文过期、少批多占、不按照批准用途用地等多种情况需要大家谨慎,所以拍照是最好的固定证据方式。
安置补偿方案~不用签字,但一定及时将公告的补偿方案拍照留存证据,因为这个和你最后拿到手的补偿款息息相关。
不论是征地还是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被征收人最为关心的,实践过程中,很多被征收人在遇到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时都不敢说出来,最终导致自己的合理补偿有所流失。所以判断安置补偿方案的合理性尤为重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在遇到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时一定要向上级部门反映或是咨询律师,具体的处理方式有两种:第一对补偿标准不认可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第二对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批准程序也可以提起相应的复议或诉讼。
评估报告~对此当被征收人觉得评估报告存在异议时可以选择在上面不签字。但是签字了不代表就认同,如果对评估报告结果不满意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核。
评估报告在征地拆迁中也起着绝定性的作用。在实践过程中,多地方拆迁都会在评估报告上面做手脚,比如评估机构的选择不合法、评估报告数额明显有失公平、评估方法不合理等。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最为核心的法律文件,需将双方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将承诺、允诺的条件约定在协议中,签字确认的协议。
这个是重中之重的环节,所有的维权努力都是为了安置补偿协议的公平公正,而最后补偿款和置换房屋的取得也都要依赖安置补偿协议要求履行法律义务,所以签字一定要慎重,补偿款不满意?不签!内容不清楚?不签!约定不明确?不签!违约条款没有约定?不签!......防止签订空白协议和逼签手段,一定要保证协议内容明确具体。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作为土地征收过程中最为核心的文件,必须要慎重起来,在签补偿协议时可详细的看清楚里面的内容,如果补偿协议里面有一项不合理或是不合法都不要在上面签字。即使要签字时,也要将拆迁方所答应好的条件约定在协议当中,避免造成拆迁方日后不认账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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