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增多,强制拆除的事件也逐渐增多,但是强制拆除也分为合法强拆和违法强拆两种,两者的法律性质是截然不同的。每个公民都可以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违法强拆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那么遭到违法强拆时,我们应该怎么办?拔打110报警电话,让警方来处置是最好的选择,我们国家法律也支持这种做法。
一、人民警察的任务就是保护公民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除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外,还要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自由以及合法财产。当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侵犯时,人民警察应该及时的帮助,防止公民权利受到损害。公民报警后,人民警察应当及时出警处理。
因此,当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强拆的损害时,被征收人选择报警,警察及时出警救助、查处,是法律规定的。
二、人民警察应该及时受理公民的案件
法律规定,对于公民的报案、举报等,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接受,并按照法律程序问明情况、做好记录,并由报案人按手印,必要时要进行录音或录像。
对于公民的报案,属于公安机关管理范围内的,要及时的进行调查、处理,按照法律程序要给报案人一份受理案件回执单,同时一份附卷。对于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在接到报案人的报案后,应当在24小时之内,把案件移交给管辖范围内的有关机关,并告知报案人。如果报案人的案件不是公安机关的受理职责,应该书面告诉报案人,通知其向有管理权限的机关报案。
另外,如果公安机关遇到违法嫌疑人正在实施危害行为,或者违法后嫌疑人就被扭送到公安机关的案件,不管案件是不是处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只要是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的,接到报案后,本公安机关或者人民警察,应当首先采取行动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其他措施,然后再将违法嫌疑人移交给管辖范围内的机关,进行处理。
因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在收到非法侵害后,报警后公安机关应认真接案,并作出处理,即使不是其管辖范围,也应该移交有管辖范围的机关。当被征收人的权益正在收到侵害时,公安机关应该立即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人民警察接警后应该立即出警
我们国家的《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对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或正在发生的严重违法行为的投诉,人民警察在接到“110”报警服务台的出警命令后,应该立即赶往现场,处理报警案件。到达现场后,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理案件。结束后,负责处理事项的警察还要做好记录,并将情况、经过、结果向“110”报警服务台汇报。
因此,被征收人的权益正在收到侵害时,拔打“110”报警电话,警察应该立即出警,妥善处理。
四、公安机关要加大拆迁案件的处理
随着征收拆迁维权事件的增多,为保护被征收人的权益,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规定,在暴力拆迁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及时调查处理,查清事实真相,依法惩处犯罪分子,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基于以上的分析,在遭遇违法强拆时,被征收人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一是拔打“110”报警电话,对于不按照规定出警的,还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进行投诉。
二是遇到不出警的情况,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通过“民告官”,对公安机关或人民警察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判决。
当然,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除了“不作为”的一些警察外,同样还有一些“积极作为”的警察,他们以“维护现场秩序”为名,实际上却是在参与、协助非法强拆行为,遇到这样的情况,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办?
首先明确的是,这种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及时的制止。我们国家多个文件都对公安机关参与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进行明令禁止,比如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就规定,对违规、随意动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参与强拆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