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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该以德报怨还是以暴制暴?

时间:2020-07-2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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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吃瓜群众想问问:这就是法律吗?估计是这个老师动关系想整学生吧!虽然学生打老师不对!违背师生道德!触犯法律!但是有因必有果!如果没有老师20年前对待就不会有今天这个事!四个耳光让学生做一年半!这个老师报复心还挺强!太可怕了!还配教书吗?学生本来私下20几次和解!老师可以让学生公开道歉赔偿损失!法律上给点小惩罚!毕竟中国法律不容触犯!但是判一年半实在无法理解,四个耳光一年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到底是哪一条判一年半!老师这是被打进医院了吧!不过提醒大家不管怎么样都不要动手打人!不过这个判一年半实在太夸张了!到底怎么判的!那个老师就不怕学生埋下复仇种子两年后悲剧重演吗?甚至更加严重!法院难道不应该查查20年前老师怎么对待学生的吗?不过也是20年了的确挺难查!有的事情我们网友不是很清楚!但是如果真的是因为20年前老师先打学生!让学生记恨20年报复!这个老师就是人渣中的人渣!起码我爱我的老师!哪个学校有这种老师真的是可笑至极!那这个一年半就是不公平!极度不平衡!这是让别人把这件事当成一个笑话来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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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一向都是审时度势看情况而定,该以德报怨时就以德报怨,该以暴制暴时就以暴制暴,你问的问题太没水平了,假如小伙子身份是大人物,估计这个老师要扫一辈子的厕所,这个案件主要看老师和学生共同的口供,这个学生假如能找到同学作证,老师的罪责就有效,而不是什么狗屁追诉期过了,老师就可以逃脱罪责,只要有证据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受追诉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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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最可怕的地方不是老师和学生的陈年旧怨,而是我们国的法律制度竟然是可以由当权者任意修改的。这使由人大代表会提案讨论修改法律的正规程序成了一个笑话。使我等公民对法律的严肃性产生了怀疑。进而对随意修改法律的官方权利机构失望。我们多年来一直坚信的某种东西,在这一刻灰飞烟灭。原来都是糊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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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方向都是极端的方向。以德报怨是“圣人”途径(虽然这是圣人被曲解的),推广开来有道德绑架的恶心;以暴制暴本来就不值得提倡(而且现在结果大家也都看到了)。
现在的情况,最多明哲保身吧。一般人其实这辈子也遇不到当初伤害自己的人,于己的话把那个恶人作为反面教材提醒自己不要成为这样的人,引以为戒;要是还不解气就带证据举报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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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起因就是因为虐童败类教师张清林20多年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正义缺失的结果!现在反倒回头制裁学生了?!天理何在正义何在!?必须追究败类教师张清林和事后以不实言论扩大影响、包庇虐童者、干预司法公正的栾川县实验中学校领导的法律责任!支持常尧对不公正的审判结果上诉到底、申请异地审理!一定要让恶魔受到应有的惩罚!我相信正义只会迟到从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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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正是提升自己的时候,这种受伤有情感、信任、真爱之中,也是因为这种全身心投入而没有防备才会受伤,其实遇到这种情况,要想不开,就像整他,但是反过来,你越是宽容,自己就越成熟,境界也就越高。在年轻的时候我们和周边的朋友都会遇到,后来是这样处理的,用《寒山问拾得》的这个故事,希望你能有收获。

《寒山问拾得》里的一句话是这样的:

寒山问拾得:“世间有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骗我,如何处置乎?”

拾得曰:“忍他、让他、避他、由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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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喜欢小岳岳那个回答。我其实不理解有的人在那里大言不惭地说原谅啥啥的,还要感谢给我们挫折的人之类的,有受虐倾向吗?我为什么要感谢或者原谅?置之不理就好了。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在这样的人身上?人生太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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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教育我们,有仇趁着年轻有保护法赶紧报,作恶的人老了就不负责了。反正不管是什么法律不法律,我会教育我的孩子,受了欺负可以,记住以牙还牙,加倍奉还。挨了打不要紧,记住他的样子,等机会,有机会就打丫半死,让丫记一辈子,想起你来就做噩梦。都是爹娘生的两个肩膀顶着一个脑袋,都只活一辈子,凭啥你就得忍气吞声?是,没有大富大贵的家庭背景,没有被社会默许的特殊职业阶层作恶的特权,但你要记着,你在成为你之前,首先是一个人,你妈怀你十个月不是为了让你生下来就要给人欺负的!人活着是要有尊严的!对于把你的尊严扔在地下践踏的人不要手软,真的,你可以因为势单力薄敌不过对方,那就请死盯住对面的一个人,即使死也要把他弄成残废,让他记一辈子,老了以后摸着自己残缺不全的部分默默回想,当年是否应该得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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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都管不了的时候,以暴制暴又能怎样,所有事件发酵之后,社会的舆论总是一边倒,拿所谓的中华美德尊师重道来做道德的枷锁,可你们在拿尊师重道要求别人时是否想到过教书育人,一个早已脱离了道德轨道的伪君子竟然被社会要求要对他道德尊重,不知道是社会被宠坏了,还是坏人太猖狂了,都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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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有仇必报,但是,这样直接乱折腾,绝对是愚蠢的,不是聪明人该做的事情呀!堪称低级对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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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国家法律在,公平处理的,这事就会过去。然而不能公平处理,肯定是以暴制暴!退伍兵杀了村支书一家一样!杀了他的母亲,关了几年回来了,能不报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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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过吧,我记得我上学时候我们班有个同学总被欺负,欺负他的同学家有钱,然后老师对被欺负的同学说,为啥不欺负你欺负别人?然后还有同学同样带手机,有关系的就没有得到处分。还记得特别清楚,我因为身体不适请假出去看病,老师给我假了,然后那时候也贪玩,没啥事了没去上课,老师说我逃课,让我家长接我回家反省,那天下着大雪,我家离学校很远,我们班主任说要不你家长接你反省,要不你别念了。我就没有继续读下去,打工去了。事后才知道那天也有个有背景的同学逃课,老师不敢叫他家长,只是说他了一顿。呵呵,法制社会打人是不对,就像老师说的,为啥打你不打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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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以德报怨,多数老师打学生都是因为把学生当自己的孩子,恨铁不成钢才会动怒失去理智打人,就像我们在家做的不对父母会揍我们一样。不过如果你实在讨厌他,可以选择对他视而不见,没有必要再去动手,冤冤相报何时了,人生苦短,能开心一课是一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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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报怨这句话全句是这么说的…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我赞成20年后报复老师是不对的,但是教育界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司法施加压力加重判决妨碍了司法的公正性。总之一句话,报复老师是不对的,判决不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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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报怨我是做不到,以暴制暴我也不愿做。中国尊师重道很浓重。浓重的让人觉得老师打学生是有正当理由的!放在当代对吗?中国古时老师指的不是单一的教书的人!各行各业的老师都是师道的影响者。比如说戏曲,杂艺,开商铺的也有收徒的!那时拜师是为了生存!也就是以后是要跟老师抢饭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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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报怨对自己不道德,以暴制暴要坐牢还能怎么办,背地里骂几句就过去了吧,关键得看暴到什么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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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报怨不痛不痒很难让人重视,而以暴制暴是不可取的行为,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但是我必须说以暴制暴是真的爽真的解气,有些教师真的配不上“老师”这个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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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报怨吧,以牙还牙如同以暴制暴,也不能够达到如期的目的,何必呢?随着年龄的增长,会对以往的事情有一定的认识,双方或许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针对这件事情我们可以看到,曾经的学生,现在的家长,到自己的家人,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生活也较往日不同,我们应该以德报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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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报怨。此案中的老师有三个不该,一是不该在男子幼小时暴力体罚对其造成心理伤害,二是不该在此次被打时唯唯诺诺,不像个男人,三是不该在男子家属祈求赔偿和解时铁石心肠,没有丝毫怜悯。总之,这个老师,遇强则娘,遇弱则欺,仗势则蛮,即使法律没有办法追究其以往的过错,也没有办法不保护他现在的合法权利,但是在做人方面他丧失了良好的品德,更不要提教师所谓灵魂工程师美好,他两次的行为和选择,彻底毁了一个年轻人。最后我想说一句,他这样做,就不怕最后被打击报复吗?反正那个学生已经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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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曾经老师因为学生贫穷无钱买老师印的资料,就把学生按在地上踹头十几下。伤痛20余年。这种怨,不能以德抱。最多放弃报仇。但绝不会以德报怨,否则何以报德?
以德报怨有限度,否则用何以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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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人类文明的过程也是不断抑制内心欲望的过程。在最弱小无助时候遭遇的越是印象深刻,不管以后如何强大仍然无法摆脱,打一顿,可能就摆脱了。但是文明的社会不会提倡这些,机智的人也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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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报德,以怨报怨!——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点评:
以暴制暴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式,反之很有可能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把自己的大好前程也搭了进去,建议面对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权益收到侵害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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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制暴,这个观点我是认同的以牙还牙也不是这样的吗别人是怎么伤害我的?我以这种方式去伤害他,这有什么不对?如果说以暴制暴这种方式是错误的话那么法律之前为什么没有保护好我?反而偏袒对方的暴行。所以说以暴制暴,怎么说呢。应该是有心而无力吧。
以德抱怨只会让自己更加伤心,这个是基本没有什么用处的,只会显得自己懦弱无能。但是也没有办法呀。搞不懂现在的人和社会的价值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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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制暴,喜欢暴力的人心中没有仁德,孔子是说过“以德报怨”,但后面还是“何以报德”,面对暴力无法运用法律武器就只有以暴制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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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这是中国有记载文化的传统善念存心 以德服人 知识丰富了就懂得孝道。这样的学生首先是家长没有教育好 或者深究一下 他的父母也不会孝顺自己的老人这个几率占70%心胸狭隘的人 与家庭环境教育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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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別說學生,老師別說老師,事件真相在各自心底,我們不相信一個大男人會為了學生時代的事情大庭廣眾之下动手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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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学三年级时好像要学分数,我母亲给我预习提前给我讲了假分数,第二天老师问谁知道分数是怎样的,举个例子,我踊跃举手,被叫了起来,自豪的举了两个假分数的例子,被老师从我的父母到我的祖宗十八代全骂了一遍,从此我数学就再也没有及格过。对数学老师的厌恶也延续到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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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也被老师体罚过,但是现在想起来还是老师为了我好,但是有先老师就是恶心,体罚学生就是侮辱学生,打头,一脚踢飞学生,辱骂学生这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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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没有办法原谅他的,就算给我道歉都没有用,给我的伤害已经造成!当时是怎伤害我的表情我都没有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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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应该以德报怨,毕竟事情已经发生了,如果事情发生时没有反抗,而发生后去以暴制暴自己也会收到法律的追责。


点评:
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至现在教育自己的子女,都是受到欺负了要告诉家长、老师,要以德报怨,而不能以暴制暴。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文化不断渗透,而未成年人的心智较不成熟,又极易简单模仿,从而造成社会问题,导致校园欺凌事件愈演愈烈。
著名主持人金星曾说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礼让三分;人若再犯,斩草除根。有人认为,被欺负的孩子如果不打回去,那些欺负别人的熊孩子就会一而再而三的欺负别人,因为好玩。不仅是大人,小孩更是如此:一旦失去了敬畏之心,就会变得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甚至是丧失了底线。
简单的“以暴制暴”显然存在问题。一方面,它不利于孩子之间的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另一方面,从孩子人身安全角度,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实际上也并不一定有利于孩子人身安全的保护,反而有可能进一步加剧恶化双方之间“相互伤害”。
但是,如果我们因此便完全彻底否定“打回去”选择的正当合理性,恐怕同样也是有失偏颇片面。在人身受到伤害时,适当采取抵抗措施,不仅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也是一种具有法律正当性的行为。如无论是我国《刑法》还是《民法通则》以及最新出台的《民法总则》,都有“正当防卫”概念,并明确规定,在正当防卫情况下,可以“不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
至于如何“打回去”才是我们应当正视的问题。首先,应恪守有利于充分保护孩子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原则。例如,打回去不该是事后报复,只能是事中防卫。其次,恪守有利于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心智原则。必要回击不是为了好勇斗狠、恃强凌弱,而是不要忍气吞声,止于自我保护的回击,能让孩子真正明辨是非。
不伤人是一种教养,但不被别人伤害是一种气场。而这一点,从孩子开始面对这个世界,就需要让他们知道。作为家长,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欺负别人。家长要告诉孩子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不能做,绝不能以大欺小。
同时也要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孩子一定要有体育锻炼,有运动,就有爆发力,有爆发力就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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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按照时间顺序,该教师应该先给学生道歉,为人师表,肆意打骂学生不该,对该学生的内心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实则是这个老师的行为,造成了如今学生掌郭他。如果是个好老师,学生会这么不尊敬他么。所以究其根源,问题出在老师身上。学生打老师确实对社会风气影响不好,其次学生该向社会道歉。这个事情只是个别现象,并不会影响社会整体尊师敬长的传统。
个人认为,法律应该就事实论事,而不应该因社会舆论影响公正的判决,不该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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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以德报怨一定是个好的品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事方式,我们更不能妄加揣测一件事情在另一个人的心里留下怎样的疤痕,就不要把道德标尺强行的加到对方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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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以德报怨,这个境界太高,但我也不会去报复他。以暴制暴是万万不可的,这样做其实也是在伤害自己,本来自己是受害人,这样会变成害人的坏人了,况且冤冤相报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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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越想越亏忍一时越想越气。我认为不能够允许自己的利益被侵犯而不发声。宽容不是这样用的。往大了说国家要维护国家主权,有的不能忍不能宽容,往小了说,小的纠纷可以宽容,误会可以宽容。这都给人家整出阴影了,怎么宽容。这不仅是触犯人家的底线,更是把人家的尊严按到地上摩擦。 把目光转移到几千年前的古罗马,法律在这里发端,古罗马法中《十二铜表法》第八表规定,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依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我国古代对于复仇也有宽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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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常谋平常为人还算可以的。救济乡亲们,自己还掏过钱。对其他所有老师都毕恭毕敬,甚至还掏1万元资助资助过一位老师,大人被抓后150名村民到派出所为常谋求情。所以为啥只对这张某恨得要死?所以张某肯定有可恨之处。当年张某随便打他,回回都要把他打到反倒在地才罢休,还朝他脸部踹了好几脚,侮辱人格并其实常谋。所以心里多少会有点阴影。据常谋妻子交代,常谋睡觉有时做噩梦老是打他然后吓醒了嘴里还念叨别打我。虽然只是一面之词可信度不高。但我觉得是可信的。所以他打老师是一种释怀与解脱,终于从当年的恐惧后遗症中解脱出来了。所以他录下视频只为自己以后解脱恐惧想多看几眼吧。只可惜发给两位同学同学随意扩散酿此大祸。所以该不该暴力解决,在这种社交公众网络上要说该打有些欠妥,但要是私下里处理这个问题,其实打也就打了悄悄打完就完事了。但是这视频到网上了,简单的事也变复杂了。但我觉得也不该按照寻衅滋事罪处理。老师侮辱、歧视,变相体罚,过度体罚学生其实在当年也是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但20年后能否追诉?这个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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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过自己,凭什么以德报怨?他怎么不是以德报怨的人,而要求我做以德报怨的人?来而不往非礼也,你怎么伤害的我,等我有能力了会加倍奉还!每个人都得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责,不管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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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这个人今天的行为是因为被老师殴打,产生了心理扭曲呢,那这个老师该付什么责任呢?老师就可以随便打人吗?老师打人可能不是影响一个学生可能是这个班全体学生,只是这个学生有点过激行为,有因必有果而已!这个判罚有点哗众取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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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是因为过度传播导致的不良影响,坐拥大批粉丝挂机场工作人员工作证件的曾轶可该怎么判?

如果说是因为伤害老师这个弱势群体,让教育者心寒,那各地殴打环卫工人的某些人怎么判?

如果说是因为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那逃税8个亿在所有人心目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范冰冰又怎么算。

老师的确有好有坏,我一直是尊师重道,有时候遇到以前的老师,也会胡侃乱吹,笑谈以前的趣事,但是有些王八蛋,只不过是有幸披着那层皮,在工作中不断侮辱,殴打那些老实的学生而已的人渣,被人扇了耳光,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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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不与花草争一朝一夕!欲成大树莫与草争!成就自己,就是对当年老师最有力的回答,用事实证明你是优秀的,你是最棒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乎!人生有意义的事情太多了!如果他把理想坚持不懈谋划二十年,他一定有所成,把仇恨报复等待坚持了二十年也真是用错了心思!男人不要眼界太小,做个喋喋不休的小市民!要想办法做点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有所帮助有所服务的人!我因为曾经伤害过我的人,变得强大,回头见到伤害过我的人,我也会淡然一笑!你伤害你想报复的人,你打完之后,他伤残了,他痛苦不堪了,你就真的开心了吗?你就真的会得到了什么吗?你的生活就会更富足了吗?你会一直很爽吗?付出代价真的值得吗?并不见得!也改变不了什么!不如学学古代帝王将相!: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王者心怀天下,将军统帅千军!那个不是说成大事者,皆有大胸怀!何须一定认定自己要做一个鼠辈,小肚鸡肠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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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根本不认为自己错 觉得就是比你高贵 你不给他颜色看他就骑到你头上拉屎!对不对呀,管道局的张立梁?你引以为傲的女婿连晓东就是个剑南春!局长书记身边一条狗 专门贩卖情报!你闺女张静张宁混空饷 张立梁王兆华说老乡们的孩子都真不争气不成器!呸!总说别人家孩子碌碌无为 是不是把你们一窝骚逼奸刁宰了就名垂青史了?张立梁你比秦始皇的假爹都贱都狠 你的下场会比五马分尸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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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当初老师的一些行为在我们心底留下了阴影,可是二十年后,作为自身的成长,如果还停留在当初的认知不是太可怕了吗,看到以前的老师或许过得不好,心里也多少有些安慰,如果可以去帮助的话老师自然也会感恩,并且反思当年的行为,可是这个孩子并没有,他只是在单纯的发泄,为此换来一年半的牢狱之灾,毫无意义,希望他可以在里面自我反思,自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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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对你伤害的程度呗,20年还忘不了的事,你再过20年依然忘不了,难道南京大屠杀可以被忘记?
但重点是以暴制暴并不能让你忘记,那就没有什么其它办法了?
也许,一句:对不起!我错了!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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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论事,打人就打了,可能老师对你心里有愧,也不打算追究你的责任,可是你还拍视频,你拍视频就算了,还故意发到网络上,引起网民争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任何事情闹大了,就是不好收场。法院判决你一年半,也并不是因为你打老师的行为。而是这个行为传播出去造成的影响太过恶劣。。以后老师跟学生的相处方式该用什么方法来相处?老师说的轻了,学生不听。说的重了,学生不服气怀恨在心。兴许毕业了,或者10年,20年后。还会出现报复老师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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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这个问题无解,不管是以德报怨还是以暴制暴,虽然可以解一时之气,但都掩盖不了,曾经对方对你所做过的一切。除非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矛盾根源入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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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来的以德报怨?迟到的正义就是对正义的否定
小时候是一个人做好的年纪,说实话这个老师被扇巴掌也活该,小孩子呀!你咋不,,,,
很喜欢一句话:暴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但一定能解决有问题的人。
还是希望做事之前过过脑子,说实话这件事搁我身上我早受不了,直接盘他就好了。我还是感觉一年半的刑期有点多了,其实换个角度如果给那个老师搞个一年两年的刑我这样可以接受!
现在的老师。扇学生一巴掌就能被,此时外加批评,有可能还坐牢。难道以前的学生都不是人了吗?所以说我坐牢可以,但老师一定要坐牢。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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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以德报怨根本不行,必需让实施暴力的人有所顾忌一一秋后算账。有些丧失师德的人对学生下手还是很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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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放下的一定要放下,世上的恩恩怨怨不应记在心上,怨怨相报何时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要知道冲动是魔鬼,在你冲动的那一会,是魔鬼在支配你,它想把你推进地狱,遇事一定要忍,要知道忍一时风平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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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过吧!放过别人就是放过自己!恶人自有天收,作恶多端倒霉是早晚的事情,没必要牺牲自己来出气,那样就把自己也变成了自己讨厌的那种人,还使有理也变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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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判决的公正最终还是要看,在人们心中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只是做到了令人口服心不服,法律就成了一种附加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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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的伤害是不可抹灭的,深深刻在心里了,有报复想法是人的本能,不过真正的去做的不多。以暴制暴了又如何起码老师会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纠正自己的行为。我认为这个事件挖掘出了老师群体的背光的一幕


点评:
对待恶如果不去制止,就是纵容,为恶之人不让他尝到恶果,他会变本加厉,周围人也会效仿,我们上学,老师们相互攀比打断了多少竹条!感谢这位同学20年后的行为,让那些恶人知道他们的行为让学生痛恨且厌恶!


点评:
都9102年了,还以暴制暴,那样只会害了自己,只图一时解气而已。以德报怨更不可能,经历过的都知道上学时的阴影会跟随一辈子。在心里诅咒不犯法吧?我诅咒小学的某位老师她得孩子,孩子的孩子,孩子的孩子的孩子。。。都会遇到她这样的老师。。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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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被伤害到一定程度也要以德报怨?德能解决所有问题那就没有暴力了!不崇尚暴力但暴力能快速解决问题


点评:
當初沒報,現在報什麼?
50多年前我的同學欺負我,我不是怕他,都沒揍他,現在他看到我,總是低著頭,躲著我,可見他是知道,現在揍他,我又不是瘋子!

再說我的老師全死了,怎麼要我去盜墓鞭屍啊?
那有那麼多問題,打人就是錯
再多的理由都是錯!



点评:
从检察院建议一年六个月到三年刑期,到法院判决一年六个月,取了最低的,我认为法院是考虑了老师打学生的这个因素的,从这个角度说判的不重,法院不能不考虑检察院的意见,毕竟有那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局长在盯着这个案子,如果检察院建议的更低,法院也有可能按更低的判,但判决里不能明说,因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这也反映了本案在侦查过程中的不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收集证据,不但要收集犯罪证据,还应收集无罪和罪轻的证据,显然,这个案子对这些证据没有收集,从新闻报道中来看,有关部门甚至干预了一些证人作证,如果这些都属实的话,这个案子的处理算不上特别公正,但法院从现有的证据来判,也只能如此了。法官也不好干啊。


点评:
从法律角度,本案个人持保留意见。因为社会影响实在太大,法院很难判无罪。从客观层面分析,本案个人觉得达不到值得刑罚的层面。


点评:
不要以暴制暴,法治社会,打人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让自己进牢房,对于像这样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应当从细微处入手,不一定要动手打人,方式有很多,比如,从经济上、生活上、人脉上、名誉上等等,让其生不如死的方法很多。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点评:
不是千篇一律的事,如果真是悔过自新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应该大度的给他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古人云?人非圣人孰能无过!但是向打老师的这个东西就应该严厉查处打击!此东西还有何脸面上诉,判决的轻了!应该判5年。


点评:
不好意思,我没肚量,我不是伪君子,二十年熨不平我的心情,您谁有肚量,谁是伪君子,找个没监控的地方咱比划比划拜托了,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即使您觉得委屈,二十年后你就不会这样觉得了,咱是在练你的抗打击能力,回过头来你还得先谢谢我,你要是打我,我拍视频,《震惊男子暴打其恩人》,咱法院见,一年半的牢饭不会不香


点评:
并不赞同以暴制暴。但以德报怨就放得下吗,以德报怨这个阴影就不会缠绕着你吗?最后别人伤你,你放过人家,人家舒服了,而你却在这事件的阴影下度过,却是对自己的二次摧残。


点评:
报复打人同样有错!老师涉嫌故意伤害罪!2者都应处罚!只是为学生抱不平!老师没事?建议家属找证人,上诉!


点评:

我觉得因人而异吧。最终的选择是能让他内心得到的方案。如果暴打对方,羞辱对方,真的让他从此放下这段仇恨,我就支持他这么做。如果以德报怨,让对方道歉,能让他找到心里平衡,那也是一个解决方法。总之,时间太久,不能追诉老师的前提下,又被噩梦纠缠,全看哪种方法适合他的脾气性格。至于判1年半,那是我们社会发展期的笑话,这代人只能付这样的代价推动历史前进了。


点评:

量力而行,自己气量不够,强行原谅只会留下心结,并积攒。

尝试原谅20余年,又怎样?
原谅不了就不要原谅,量力而行,给自己一个说法。


点评:

佛家的文化里面教导我们,善于忘记,原谅他人,救赎自己

虽然别人给我们的伤痛真的很难忘记,但是我觉得时间是一个好东西,它慢慢会抚平我们的伤痛,让我勇敢走下去

但是有些伤痛,的确会让我们记恨很多年,所以我们要学会放开自己的心胸,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如果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再去伤害她,那人类的仇恨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点评:

20年了,该过去就过去了,难道这20年没有改变过嘛?如果自己真的没有错,就要努力去证明自己是对的,老师如果曾经说过“你以后会是社会废物”,那么20年过后,遇见老师,向老师说,“老师,我不是废物,我已经是外国有名的企业大老板”。谢谢老师让我不在你的领导下,我是可以做到。这句话已经足以证明老师的眼光是错的。


点评:
我来谈谈对该案的看法,我认为这是一份公正但是量刑过重的判决,罪名和刑期都有待商榷。

首先对于这起打老师的案例,有很多人都觉得判刑有点重,毕竟网上曝出的打架斗殴案例并不少,像上一次女主播打骂外卖小哥最后也没怎么样,严重的最多只是被拘留,可是这次常某却被判了一年六个月,法院判决的理由是常某不仅打老师,还有意录制视频并且在网上恶意传播,对老师的工作、生活和家庭都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其次,寻衅滋事罪的表现形式有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而本案的被告常某只是扇了老师几个耳光,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当然,每个法官判案有他自己的准绳,只是按照我的理解,我觉得他不适用这个罪名,他的行为是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且已经羁押半年的时间了,即使最终适用这个罪名,那么刑期也可以减少。

最后,想说的是这件事为什么会引起热议,是因为我们都可能有常某这种心态,我们可能都受到过老师的体罚,都对我们的心灵造成过伤害,他做了我们内心想做而没敢去做的事,当然不提倡也不支持这种行为,就像现在反对老师体罚学生一样,这不应该是师生关系中的主体行为。面对该案判决结果,常某已准备上诉,而能否改变结果则要看二审法院如何裁定了,希望法院能够听取各方意见,在法律的基础上,做出一个让社会信服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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