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土地房产 > 法律指南 > 房屋征收中征收人及相关主体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房屋征收中征收人及相关主体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时间:2020-07-20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一)行为概述

不履行法定职责,是指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工作中负有《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的行政职责,在被征收人要求其履行这些法定职贵时,工作人员采取了不予答复、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的违法行为。

《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应履行的职贵作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接受有关房屋征收补偿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对举报及时核实、处理;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关于违法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要求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补偿决定;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这些职责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若不履行,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在法定范围之内,但违背或者偏离了法律规定的目的、精神和原则,不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在房屋征收中,房屋征收主体的滥用职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超越职权,玩弄职权,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行使职责。

玩忽职守是指房屋征收主体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不同于不履行法定职责。不履行法定职责是行政不作为,即该为而不为,而玩忽职守是不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作为,实际上属于滥作为。玩忽职守也不同于滥用职权,区别二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态度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出于放任的间接故意,而玩忽职守者则是出于过失。

徇私舞弊,是指房屋征收主体基于徇私动机,故意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综上所述,不履行法定职责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有法定职责的前提下不作为、拖延行为或者拒绝作为,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行为则是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作为,属于滥作为。

(二)法律责任

根据《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负责人,也包括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包括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这些责任主体既要承担行政责任,也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2.国家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偿的权利。在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制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属于政府行为,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被征收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且这种赔偿应当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

3.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或房屋征收部门以及与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有关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应严格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追究其刑事责任。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关于征收后租金问题。
类型:征地补偿 | 2024.11.12 16:15
买房
类型:房屋购买 | 2024.11.10 13:05
房屋出租给中介公司 未到期终止合同
类型:房屋租赁 | 2024.11.06 09:00
办理房产证
类型:土地流转 | 2024.10.31 20:11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房产测绘合同

    【合同文书】 ¥3.99
  • 房产租赁契约

    【合同文书】 ¥2.99
  • 房产评估申请书

    【合同文书】 ¥0.99
  • 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商品房产租赁合同

    【合同文书】 ¥2.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王成国 律师

    专长: 行政诉讼、房屋土地、公司经营

    好评:
  • 刘玉艳 律师

    专长: 房屋土地、企业合规、婚姻家庭、遗产继承、财务税务、民事诉讼

    好评:
  • 杨燕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遗产继承、房屋土地、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医疗纠纷、工商事务、劳动人事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