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
如何认定这所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分析。
第一,如果夫妻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或亲友赠送给女方的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这所房子就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如果女方父母出自购房时有是给女儿的特别声明,这所房子就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遗嘱或赠与
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第三,既没有夫妻的约定,又无女方父母出资购房时的声明,这所房子就是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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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
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我国《婚姻法》中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实,该条解释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当下父母的利益。有些父母为了减轻子女的生活负担,耗尽自己的积蓄来为子女购置房产,并且也是在怀着对子女婚姻长久美满的美好期许的前提下为子女出资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出资父母的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点评:
赠予合同需要明确约定您出资的部分仅是父母对您个人的赠予,该赠予合同可进行律师见证或公正。或者写个协议只赠女儿一人并写女儿一人名字
根据《婚姻法》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房屋
所有权归产权登记一方,但是产权方应当返还另一方的出资部分。
好好了解一下离婚房产是如何分配的?
1、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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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钱要怎样给才能算我个人财产呢?
方式一:夫妻书面约定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方式二:父母特别声明。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除此之外,您要关注一下——“分开”与“在一起”的界限!以及转换。。。
点评:
你这样,让父母给你写个字据,字据上写明这一百万是赠与你个人的钱款就行,不用写明买不买房的事情,然后你把字据保存好,连同银行流水或者转账凭证收好。万一将来用到时这个就是凭证。但是我觉得这样不好,如果对方通情达理,心胸豁达,就算知道了,也不许你计较,如果对方知道这件事,觉得你在夫妻关系里留着一手,对方会很伤心,可能会有离开你的想法。这样的话,好好的夫妻就分开了很可惜。你再好好想想是不是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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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公证一下,或者在办不动产证时叫你另一半签定一份协议,自愿放弃对这套房的一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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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子你的心态不好,还没有
结婚就考虑离婚财产分配了,好好珍惜你的爱人,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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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了,要不就写你父母的名字了,前提是独生子女,或者写你一个人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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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姐姐法有解释,不用担心。依法办,就不要顾及感情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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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会在你结婚前让你父母给你啊!婚前的财产都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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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小人后君子!签一个协议,把投资情况写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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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100万是婚后所得,应该夫妻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