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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谢认为,简单的说政府对用地市场不垄断,终端
商品房屋市场政府还是要管的。政府将不再垄断住房土地供应,放开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具有五大意义。第一是可以省掉自己拿珍贵的国有土地去建租赁住房的浪费。第二是可以显著缓解一二线住房土地与住房供应短缺的矛盾,降低城市成本。第三是既放开了住房土地供应,又隔断了对商品房价产生冲击。第四是不影响土地财政收入与地价上涨。第五是有利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
老谢给大家普及下:按照宪法与法理规定,中国土地所有权是城乡二元制度,城镇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由于农村集体是农村土地的所有权者,可以提高集体土地供应。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提倡租购并举制度,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成为住房土地供应最大的来源。
2.老谢认为,住房用地供应主体新体系形成,即由政府、集体、企业、个人。这是释放个人、公司、农村集体组织成为未来住房用地供应主体的信号!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住房开发模式、租赁机构模式、住房用地供应主体模式改革的信号!是加快完善租赁住房市场、住房保障市场、住房用地供应体系的信号!是推进租购并举制度落实的强烈信号。
3.老谢认为,城市的商品房住房用地供应者的唯一垄断者依然是政府,不是自然人、农村集体组织、企业。第一是“权属不变”,意思是不动土地二元制,不涉及产权变化,只是进行“用途调整”。第二是只针对“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应该不包括宅基地、农地。第三是集体用经营建设用地只能建“租赁住房”的,没有产权的,不能卖。第四是经过“确权”、符合政府规划和用途管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公开市场转让。第五是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综合用地、商住用地转变成租赁用地,但是不改变土地性质,房子只可租,不可销售。第六是个人或公司或集体的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建成租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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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这句话是今年中央首次针对房地产市场所提出来的,这并不是一句空话,在以往中央上层从来没有这么说过,要知道商品房,既然是商品就可以交易,那就不存在什么炒不炒的,跟股市差不多,但现在上层却提出这么一句话,这说明什么?
说明上层已经对快要失去理性的楼市不满了,因为很多时候房价的上涨都是炒房客在背后推波助澜,让一部分人的腰包鼓了起来,但却让另一部分的腰包永远也鼓不起来,于是国 家开始调控。
从去年9月30日开始第一轮,到今年北京开始施行317新政为第二轮调控正式拉开序幕,随后各地一二线城市都在出台调控政策,于是今年楼市调控成为史上最严。
但即便如此依然有许多人不相信房价会跌,在他们的潜意识里房价只会越调越涨。房产专家、俗有“大炮”之称的任志强也曾说过,此次调控时间不会太长,调控一旦放松,房价又将是新一轮的暴涨!
先不说他们的这种观点正不正确,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买房也和买股一样,讲究技巧和方法,跟随笔者的朋友都赚到不少,如果你在股市没有赚钱的话,是因为你没有一个好的盈利方法,其实好的方法加上导师指点,赚钱是非常简单,我用了十年总结了一套涨停复制选股法,准确率高达93.5%,读者可以到hjkp889上来全部无偿领走,相信我的实力!记得是唯信。有很多朋友抱怨没挣到钱,其实那都是因为自己没有一套好的操作思路和方法,其实只要有了好方法,在股市赚钱是件很轻松的事!不过我倒觉得他们这是一种惯性思维在作祟,以往调控过后房价是这么一种情况,但很明显今年的调控不同以往,力量之大前所未有,而且政策是接而连三的出台,中 央更是提出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口号,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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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从2017年开始,楼市一直都不平静,地震颇多,今天楼市再一次爆发地震,和去年房住不炒,租赁同权一样,这次爆发是购房者一直在吐槽面粉的问题,今天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说,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很多的购房者给小编留言说道,这对于房价有什么影响,是不是房价真的要下降了,呵呵,小编觉得我们先来看重点
敲黑板,看重点了
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 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 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开
注意,这是重点,我们来看,这里宅基地通常而言我们购房者都非常熟悉,一般都是指农村的土地,个人和集体的,那么这样做一个好处是什么呢?很简单,我们在去年提出了多渠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那么对于城市而言,没有那么地,怎么办呢?没有地,你怎么修房子呢?拆迁,这个可以,拆迁了就可以修租房,修保障房的,但是这个和城市没有关系呀,我们落实宅基地是针对农村的土地,而不是城市土地的,不能说我们大家去农村住,这种逆城市化,在各国可以说从来没有出现过,都是城镇化的,而不是农村化的,这点我们也不可能避免的,而且限制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那么也就是农村和城市你要二选一,你进城了,你肯定要落户的,不然你孩子怎么读书,现在租赁同权嘛,好,那么其他方面呢?你是始终要落户的,那么也就是对于房价是根本产生不了任何的影响的,当然这对于农村而言确实是有好处的,增加农民的一些收入,有更多的变现渠道,有利于收入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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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我们城市居民居住的房子无论什么形式都必然是由国家统一调剂,即使是农村的土地也要先由国家征收,然而才能招拍挂,最后被开发商建成房子来卖,或者是保障性住房也是由同一个出口来完成。所以,即使加大供给也显得紧缺。
如今,应该说又为房住不炒的落实推进了一大步,至少又多了一项居住用房的提供者,即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对于想买房的购房者来说,不要高兴太早,国家的政策导向你应该看得出,重点在讲建设租赁住房,也就意味着如果坚持就是要买房的人来说,对你关系不大,指望房价大跌也不太现实,至少短期内不会。还有讲的是试点,这也就意味着还不会大面积推广。
所以,听风就是雨要不得,但是我们必须站在历史高度看待这个问题,这是前所未有的创举,也将意味着我们的房地产行业将迎来历史性巨变,试点的总体要求是牢牢把握“房住不炒”定位,以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为方向,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如今房地产也正面临着一个全新的变革期,说房地产变天毫不为过,而一切都在酝酿之中。
理论上说,如此重大改革,大量土地入市,对城市建设会起到一个重要推动作用。对房价也会有所影响。但安家融媒想说,房价降不降的先不说,别因为这些福利政策把炒房者从一二手房市场吸引到存量房市场,再把房租价格给炒起来。这种担心并不多余,所以应该引起重视。毕竟炒房者是投机的,他们见缝插针的本事是无可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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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非常专业,是中央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居者有其屋精神的具体政策。之前,在房地产市场买卖和使用商业住宅用地的必须是房地产企业,即使单位用自有土地给职工修建宿舍楼也必须和房地产企业合作,这就有了遍地房地产公司开开花的格局。此次国土资源部表态,非房地产企业可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能用于住宅开发,其实是要改变房地产市场里房地产企业独霸土地资源的局面,让房地产开发可以减少一个环节,也能节省很多灰色成本,还能形成有效的竞争,是还政于民的好办法,也是中央下决心改变房地产市场利益链条的强有力体现。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还提到,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到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就不得不提一下城市周边甚至城市中央的
小产权房,前几年房地产市场异常繁荣的时候,城中村不顾规划不走程序不交税便兴建了大量的住宅楼,以低于大红本楼盘的价格卖给了城市住户,虽然各地住建部门都不承认这些楼盘合法,但购买了房子的人都希望通过既定事实来要求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此次土地多主体供应的措施,是不是给小产权房的“漂白”提供了契机,还希望有关部门在制定具体政策的时候做到充分考虑。如果纵容小产权房“漂白”,首先会伤害政府的公信力,其次由于价差的原因也会造成购买行为显失公平,也让支持政府税收的房屋购买者感到伤心!
以上两点是我的粗浅看法,不妥之处希望网友们能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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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市场从98年进入市场经济后,其实只能说是土地上的房子是市场经济,而土地市场还一直是处于被国家“垄断”的现状。而当下实行的土地出让以招拍挂为主要方式,即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方式,是导致中国土地稀缺的主要原因。
土地稀缺房价自然高涨,因此,高房价想要彻底解决,就必须打破政府对住房供地的“垄断”地位。
如今国家明确,要研究非房地产企业将自己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等办法,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也就意味着,在“多主体供应”的新举措下,会多管齐下对住宅用地的土地供应加大供应,非房地产企业手里的土地、农村集体土地都可以作为住宅用地开发使用。但也仅仅是住房,而非我们所说的商品房,所以说白了对房价下跌没啥作用。
以前农村的土地只能是国家征收后才可入市,现在这一桎梏被打破了,以后村集体的地不用被拆迁,可以直接名正言顺的盖房出租, 也获得一点红利。尤其是一二线城市里的城中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改造出租了,一下子土鸡变凤凰,身价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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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新政,看房狗提炼了一下关键词,就是1、以后村集体的经营性用地,可以用来开发了;2、开发的房子,将只用于租赁!尤其是居住租赁。还有一个隐形的关键词,那就是地铁,中国正在飞速发展的地铁,各个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都在大力建设的地铁。
西方发达国家大城市面临这样一个情况,刚进城的小青年们住在城市中心,中产们和富豪们住在郊区。因为告诉高速公路+汽车+公寓的城市组合,让城市还是年轻人的城市。
北京这个大城市,也是国际化大城市,不过现在还是中产和富豪们以住在城区为主,刚来北京的小年轻们,在清河,昌平,通州,大兴这样的区域租房居住。为什么能租到那么远?因为地铁修得太好了。
所以现在北京的租房兴旺地,都是五环外的新建社区,原来的城乡结合部,现在的地铁通衢。东到潞城,北到永新,南到亦庄,西到大井,新建的郊区小区成百上千的吸纳着租房的年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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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经营性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而我国现行的法律是禁止土地私下的买卖,那么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租赁,也就意味着企业无法向市场出售产权,买房人与企业之间也只能是租赁关系;
2.城市里的农村集体用地已经越来越少,在很多城市的主城区甚至已经爵迹。而大量的集体用地是在人烟稀少的农村。农村不缺房子住,那么建好的房屋租给谁,租给城市的白领?好吧,你让陆家嘴工作的TONY租住苏北高邮的房屋?不好意思,TONY老家就是高邮农村的,老家还有一个乡村大别墅呢;
3.假若土地真的是市场化自由交易,核心城市仅有的农村集体土地由于政府退出了控制权,价格只会越来越高,泡沫炒作只会越来越大,而不是拉低政府控制的土地价格越来越低。再说了,地方政府愿意吗?如果愿意,也不会等到今天对于土地财政的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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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简单解读了一下,大家抱怨没看懂,所以今天我用大白话来解读,什么叫“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首先,当前我国土地所有制形式有两种,城镇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大家耳熟能详的土地财政、招拍挂,都是和国有土地有关的,集体土地是沾不上边的。正因为涉及多方利益,所以很多人贪便宜买的集体土地上建的小产权房,天天盼着转正,而国家一直宣称,绝不会给他们机会。
这次提出“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指的就是,未来不仅是国家,集体也可以提供居住用地了,也就是集体土地也可以用来建用于居住的房子了(剧透,但不是商品房)。
其实,集体土地入市不是新事物,擦边球打了20多年了,引发的争论也有无数次了。总的来说,口子是在放松的。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也搞了好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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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供地,政府将不再垄断!对房地产市场有什么影响?
首先要说的是,此举对房地产市场肯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简单的讲,此举对
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是个利好,对土地供给市场亦是一种丰富和补充。
根据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日前所说,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我们可以看出,次措施扩展了土地供应渠道,对土地市场是一种丰富和补充,有利于土地市场价格的平衡与调节,而对租赁市场更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就房屋租赁市场而言,绝对是个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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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品房市场几乎不会产生影响,住在产权没有变化,还是70年,更多的意义还是在于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进来,提供住房供应,未来提供住房不再只是开发商,企
事业单位也会参与进来。
虽然对商品房市场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但我认为对租赁房市场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目前北京已经有四宗集体用地用作租赁住房了,这事在北京不新鲜,将来可能更多的年轻人会接受租房这种方式来居住,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租房的时候,势必对房租价格产生影响。
或许有朋友要问了,租房的人越来越多,会不会对商品房市场产生影响,买房的人会不会少,房价会降吗?个人觉得影响不会太大,房价还是会稳中上涨的。为什么?土地就这么多,其他形式供应多了,商品房供应自然也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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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再作为住房土地的唯一供应者,这在一定程度上放开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用市场化的土地供应体系为先导,从而带动房地产的建设和交易。
住房供地政府不再垄断,非国有用地入市,住房租赁市场或受大影响!
多渠道供地,也使得土地的出让有了竞争,虽然政府不再垄断住房供地并不表示商品房供地就可以不受政府影响,但是至少集体土地的供应使得租赁住房用地有了大幅的增加,这样意味着租赁住房的数量在未来也会越来越多。
集体土地的供应和入市,有利于加快租赁房源的供应,在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的试点的13个城市中,大多数都是国有土地供应量紧张的一二线城市,集体土地作为租赁用地的试点有利于租赁房源的供应,也利于旧城改造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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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城市里的建设用地归国家所有。当城市扩大的时候,政府向农村集体征地,将集体用地变更为国家土地后,供应给用地企业或者开发商。未经过政府征地环节的土地,如果建设房子,就是小产权房或者违法建筑。
由于政府垄断了城市建设用地的供应,所以中国的房价易涨难跌。现在政府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宣布自己不再垄断。
但这并意味着小产权房即将转正,这个口子政府暂时不会开,如果一开就会天下大乱。
未来,大城市近郊的农民将通过集体组织获得“合法建设小产权房”(一般只能出租)的机会,获得大量的土地红利,至少够几代人享用;高学历、有技术的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可以跳槽到“有建房权”的企业分享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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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再垄断供地,对购房者并未产生多大变化。首先买房只能是国有土地住宅。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只有改农村集体用地为国有土地,才能让所建住宅成为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子。否则只能沦为小产权房,到目前为止对小产权房政策并未有松动的迹象。
其次集体用地只用于租赁。用农村的集体用地,只能在当地政府许可下建设租赁性住宅,无论是开发建设者,还是住宅租赁业主,没有拥有住宅的产权,说到底还是临时性建筑,当然也不排除以后有新政策出台,让其具备产权合法性。
另外宅基地房屋转让仅限农村
户籍。目前
农村宅基地的取得已经变得十分困难,而且宅基地及住宅的转让只限农村户籍之间,城市居民是不能合法买卖的,想在农村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子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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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供地,政府将不再垄断对房地产市场有什么影响? 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住宅用地总量不改变,不论是政府还是村集体供应住宅用地,住宅用地供应不足局面很难改变;产权式住宅用地必须是国有住宅建设用地,政府垄断国有住宅建设用地供应是必须坚持的。
据房地产专家刘全分析认为,有房人要量力而行及准确选择购买时机和楼盘
项目,没房人要尽快下手,现在买不起以后更买不起。投资炒房客要注意选择投资城市和楼盘综合性价比。中国人多地少,土地财政与经济增长和城市化发展等必然推动房价持续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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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发言很复杂很笼统,我来简单明了解析一下:
1、政府不再垄断住房供地?哈哈哈,这宝贝夜壶怎么可以轻易放手,农村土地作为住房供地也只能是租赁住房用途,提醒该住房并非商品房,这呼应了去年利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口号。
2、村集体符合规划的土地利用可以不经征收程序,直接上马,拔地而起,这的确省了不少功夫。
3、宅基地“三权分立”的提出,不是刚好打破了那些买小产权房的人的幻想吗?宅地所有权和农户资格权稳定不变,你购买的就只有使用权,说白了就是一租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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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土地政策不要乱解读!
1)原来土地性质不变,你是工业用地就是工业用地,你是集体用地就是集体用地;
2)所建的房子是不能用于销售的;
3)即便是私下购买,你不可能利用杠杆,也就是个人购买的话不可能按揭贷款,机构购买的必须用于租赁才能拿到国家对租赁行业的相关金融政策;
4)这其实是对去年集体土地可以建租赁用房的进一步深化;
5)国家对于因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土地溢价是不可能分享给个人与其它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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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商品房只能在国有土地兴建,可出售或出租,而集体土地只能由村民使用。现在放开的是集体土地建设出租房屋,而且位置处于城市外围,加上租、售目前并没有真正的"同权",对大城市来说,商品房的地位未损分毫。
集体土地可供非房地产企业建设租赁住房的意义在于: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这条本来泾渭分明的界线,有了一些互通的口子,为日后的城市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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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这个政策和前几年保障房政策一样,不要指望普惠大众,企业自己拿集体地建设住房项目,首先这些土地远离市区,无配套设施,不适宜居住,房地产项目各项审批手续,一般非专业公司干不了,钱、钱、钱,有几个公司可以拿出那么多钱去投租赁房产,偏僻的地方租不出去,就算租出去了,租金不知道够不够物业管理以及日常维修等支出,企业经营是需要回报的。一句话,没有买房的赶紧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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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不再垄断住房土地供应,对集体土地价值将有非常大的提升影响。对于城市租赁市场影响最大,对于商品房住宅市场来说也能起到缓解供需的作用,但作用有限。
我国现在对宅基地赋权是不充分的,现在城里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农民的宅基地没有这些权利,落实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意味着今后宅基地也将或拥有同城镇房子一样的权利,比如抵押、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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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再是土地供应的垄断者,这对房地产市场有积极的影响,毕竟土地供应不再垄断,开始走向多元化,有竞争自然有进步,但是土地做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还涉及到所有制的性质,政府肯定会继续加强管理,不会放任不管,而且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也不会轻易放弃,所以不要高估住房供地政府不再垄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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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李嘉诚的话,房地产最重要的核心是什么?答案:地段,地段,地段。以后好的地段会越来越有价值,因为核心地段不可再生。年轻人,多干点有意义的事,早日贷款买房,记住,五大城市群:1北京,2沪杭宁,3广深,4蓉渝,5武汉。年轻人,听哥的,绝对不会错,只有大城市的房子才能装下中国梦。关注我有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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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政策对个人来说最大的不利是丧失了资产增值的机会,本来在大城市买套房可以享受大城市发展的红利,资产跟着增值,这下好了,租房子住,所有的红利都归提供房子的房东了,这些房东包括国家,大地产商,本地人,然后自己还得承受越来越贵的房租。有钱的还是会尽量去买商品房,除非实在买不起的才会租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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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所有制形式有两种,城镇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大家耳熟能详的土地财政、招拍挂,都是和国有土地有关的,集体土地是沾不上边的。正因为涉及多方利益,所以很多人贪便宜买的集体土地上建的小产权房,天天盼着转正,而国家一直宣称,绝不会给他们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