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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2014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选取30个左右县(市)行政区域进行试点。
2015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决定指出,上述调整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
暂时调整实施的具体内容包括:
——暂时停止实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六十三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九条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等的规定,明确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二条关于宅基地审批权限的规定,明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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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续
从山东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看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政策走向。
《实施意见》指导思想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正确处理农民和宅基地关系为主线,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完善宅基地管理的体制机制,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满足乡村发展需求,促进乡村振兴。
《实施意见》基本原则中有一句话“坚持城乡统筹。坚持把推动宅基地改革和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放在城乡统筹的大局中考虑,着力破解阻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这两段是《实施意见》的总看点。如何保障集体所有性质不变,通过“三权分置”破解阻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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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农村宅基地不是城里人想买就能买的?
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中的表述,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的集体所有土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讨论通过。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将申请宅基地的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并将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有关材料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予以公布。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我国涉及宅基地的主要法律政策
1、《土地管理法》第8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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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说一下“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法律原则。
所谓“房随地走”就是指某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被买卖处分时,该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随之一并转让。反过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被转让处分时,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要一并处分,即所谓“地随房走”。
如果村民出卖自己建造的房屋,必然会一并处分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使用权。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由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享有,并具有社会保障和村民福利的性质。根据国务院土地管理行政部门作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所以一旦非本村村民或城里人购买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就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结果就是房屋买卖
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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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我们农业部部长韩长斌明确指出,农村宅基地不允许城里人随便买。韩部长表示,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只有该农村集体经济合作户,才有权使用农村宅基地,而且原则是一户一宅。我国的农业生产土地,很早就实现了三权分离,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相互分离,这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农村生产用地的合理利用,大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韩部长表示,今后我们的房屋也要搞三权分立,让闲置的农舍利用起来,进行农家乐这样的
项目改造,让资源合理利用。
然而,还有一点韩部长没有明确指出,那就是农民工的去留问题,虽然有一部分农民工通过打拼,留在了城市,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最后不得不回到农村,如果他们最后的栖身之所都得不到保障,必然造成社会治安问题。中国有8亿农民工,基数十分庞大,所以任由城里人随便买农村宅基地,必然后果就是好几亿人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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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正经地谈一下。
了解我国历史的人都知道,自秦以后,中国一直是一个大一统的帝国,但每过几百年就会改朝换代。改朝换代的根本原因都差不多,就是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农民失去了土地。在农业社会,谋生的职业不像现在这么多,失去土地,就等于被砸掉了饭碗。于是,失去土地的农民就沦为流民,一遇饥荒,活不下去,再被野心家或者邪教一煽动,就容易聚众造反,因为流民太多,造反的雪球越滚越大,就推翻了旧朝代,捧出一个新朝代。
几千年来,土地都是农民最大的追求。
我国虽然城市化已经接近60%,但13亿人中仍有8亿是农民。因此,只要保证农民拥有宅基地,就能稳住农民。稳住了农民,就能稳住国家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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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只有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才能依法依规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的使用权,用于建设
自住房屋的土地。众所周知,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农民务农的收入水平是要低于城市人的,这也是当年一个“非农”指标值钱的原因,而农村的社会保险保障等制度也在很长时间里是缺失的。如果对于城市人口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不加以限制,在收入与保障等多方面处于上风的城里人会侵占很多的农村人口居住用地。如此对于农村人口的生活将会带来极大的影响和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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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需要农民到城里来,大城市吞并小城市,小城市吞并县城,从而实现人口的集中化,而不是鼓励城市人又回到农村去。目前中国的城市化率还很低,还很有发展的前途,所以农村宅基地怎么可能开放给城市户口购买。
农村问题是国本问题,解决起来千头万绪,最快的方法就是推进农民进城,然后推进城市化规模和进程,期间势必牺牲一部分城市的软硬件资源。农民进城后土地就会出现闲置,才有可能为下一步大规模承包开发做铺垫,也就是大规模采购,大规模机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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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总人口达到14.56亿,人均耕地面积约1.3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如此少的耕地却要养活如此多的人口,土地压力可见一斑。在保障粮食安全的背景下,我国耕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中国要在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粮食必然要保障自给,保护耕地已经是不可动摇的国家政策。
农村承包土地、宅基地确权发证正在进行中,农村
户籍也正在严格控制。所以,农村宅基地不是城里人想买就能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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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首先是国家土地制度的范畴。
土地是公有制!农村土地包括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是国家的三农保障,仅可流转、租用,但严禁买卖。不仅保障农民利益和生存基础,更要保障国家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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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制。不属于城市用地,国有土地。不能进行买卖。。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间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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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了保障收入低下的农民的利益,立法规定,集体的土地只能在集体内转让,外村人买了合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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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是为了保护农户,否则,夸张的说,农村的宅基地将会被炒房团蚂蚁军团入侵一样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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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城里人买不到宅基地了,在我们农村也是根据人口盖多大面积的房子,不能超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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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户口的差别。国家用户口的形式限制人囗流动,这是国家政策,说不定以后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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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宅基地与城里买
商品房不一样,商品房70年宅基地是没有年限的可以传承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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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得有农村户口,这是其一,其二,钱不是万能的,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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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城里人能买宅基地,城里的房子怎么卖出去?万一房价崩盘中国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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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人家凭户口所拥有的权利,一旦户口迁出,就没有了拥有宅基地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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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集体土地只能在,内部来买卖……预备,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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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归根到底不在农民自己手中,所以卖或者不卖,都是别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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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宅基地,农民还有啥?宅基地都没有了,农民还叫农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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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再过10几年就可以了,但是现在不行,因为那是叫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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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买的话怎么定价?谁定价?谁管理?能买不就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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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农村的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城里人没有那点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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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就靠宅基地生活,没有了宅基地就不是农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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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是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会给你解释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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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到藤的都不是一般的人,可怜的人没那个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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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千方百计的进城,现在是千方百计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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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世道变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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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农村的农田用地很宝贵,不容随便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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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是村集体的土地。不是个人能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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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现在连宅基地都没有了,都让抢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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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说的城里宅基地你想买就能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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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蛋(代)们都去买,还有你过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