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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全款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否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要分情形。
通常情况下,应视为夫妻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为《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特殊情况下,也可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可以将个人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但必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为不动产
所有权转移必须以登记为准。不过,在变更登记前,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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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回答,婚后父母为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那么这个房子可视为夫妻个人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一同生活,白头到老,那么这个房子是谁的不是谁的关系不大,哪怕
离婚,也因为财产明晰,不会产生纠纷,或者即使纠纷也好处理,有约定拿出来,法院按约定裁判,没有约定,那么就按个人财产执行。
但是,我们引申一点看,问题可能出在如果有房产的一方去世,那么该怎么办?就有老人曾经咨询我:我给女儿的房子,女儿去世了,凭什么女婿能
继承那个房子?女婿对我们还不好。
其实,配偶是有继承权的,房子作为夫妻个人财产,去世后,配偶可以继承,同父母子女一样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点木已成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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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全款购房登记在你的名下,房产算是你的个人财产吗?
答:一般情况下,这套房产可以算作你的个人财产,如果日后离婚,配偶将不能分割。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夫妻法定财产制下,这套房子应当算是你的个人财产。但是,房产的最终归属则还需要根据你之后是否作出其他处分行为进行判断,比如夫妻之间对财产归属另有约定或者是日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对方的名字,都有可能导致财产归属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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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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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这个规定一般认为是全款出资。
如果一方父母婚后为子女购买房屋出资(非全款)一般视为对双方的赠与。除非明确表明出资款为借款的除外。
在这里也提醒的大家,如果父母在婚后为子女购房出资(非全款),最好是让双方签
借款合同,以保障父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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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对子女子女一方的赠予,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婚后父母出资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配偶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予。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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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按照婚姻法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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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并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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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全款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予,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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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比如说没有明确说明赠与夫妻二人,那就是你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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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父母指定赠予是单方的,否则都可以视作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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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你买的房
怎么能叫
夫妻财产绝对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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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的。也得看具体细节。比如有没有明确赠与哪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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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予,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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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算夫妻共有的。。因为是婚后买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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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婚后不管谁买的,那夫妻双方都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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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除非证明父母出资,否则视为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