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土地房产 > 其他知识 > 镇领导与村委会没有与村民商议,私自翻毁大片有庄稼的耕地,强制低价租赁耕地10年,可以向谁反映解决?

镇领导与村委会没有与村民商议,私自翻毁大片有庄稼的耕地,强制低价租赁耕地10年,可以向谁反映解决?

时间:2020-07-07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点评:
首先要看下,是否是承包期内,还是重新承包了土地?在承包期还没到期,村委与镇政府采取上述举措,属于明显侵犯承包经营权的行为,承办方可以直接以发包方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等相关法条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若像99年新一轮土地承包期后,问题就很复杂了,村委和镇政府就会借口已重新分配承包地为由,收回承办方的部分承包地,美其名曰:因人口和劳动力调整,程序好点的,让你重新签个合同,然后直接给你发个承包地数量减少的土地权证,有的更坏,不重新签承包合同,直接发承包方减少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待到承包方发觉,就以经由村民大会2/3表决权通过,承包地已调整,一边已伪造你在承包合同上签字,你知道但你没有办法,只好鉴定,鉴定笔记不是你的又能怎样?权证已经改少了。另一边又向新的承包方或者不正当需求者以各种不合理的要求敛财,甚至私分不正常的收入,村经济合作社真的很可恶!老百姓真的很无奈。老百姓只能找政府,或者信访,各种推诿,实际都不给你解决问题,有的直接拖你时间,让你起诉过诉讼时效,好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按不动产纠纷处理,不适用诉讼时效,还好多一层保护,因此我只能建议,首先不要在承包合同上乱签字,若发生纠纷也不要在村经济合作社的欺骗下再签字,找信访都不靠谱,会帮老百姓吗?找良心律师维权才最有效,本人意见,仅供参考。




点评:
这里有两个思路可以操作,其一,是你先把涉事的人组成一个合理的单元组织:村民小组,并选出村民小组长,以小组长引领涉及到问题的村民与村委会进行对话,(这是『村委会选举法』中赋于的权益与正确流程),内调解(无果),请求上一级政府调解。注意*这不是告状,也不属于信访,这个就是咨询;因为村委会与村民小组议事,是内务,只不过请求上一级政府职级介入。这里你要调用土地法规中“村民集体”用地这法规内容,说明土地属性,这一点明析后,问题基本上解决了。
其二,就是衔接上思路进行司法咨询,切记,一定不要头大,把这一行为弄成打官司(状态或者说是形式),就是咨询,这事情,在『村委会选举法』中有说明。而在另外司法实线中也有“毁青苗及农作物”的违规违法的追究,是否有制裁,是请求政府职能部门回答。这一过程就是咨询,村委会与村民小组一起去(政府)咨询!
读懂村委会的属性,弄懂村民小组的民政部门认可的“地位”,别乱讲乱说,咨询即不懂而了解的过程,非生事端,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等被动受制约……
用既有的规章制度而非法律为己辩理!
有理……得说到(理解)上,才有人管你的;你懂,这句话!


点评:
村委会强行将村民的承包田租给他人,村委会的行为是违法的,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保护土地承包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九条 保护承包双方合法权益: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保护承包权流转: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村委会没有争得村民的同意,将承包农田租给他人的行为,侵害了承包人的经营权,村委会(发包方)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 侵权民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你依据土地承包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 之规定,一是责令村委会(发包方)停止侵害;二是判令村委会(发包方)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点评:
首先在不懂法律情况下,应该向法律援助部门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其后可以控告
第九条 保护承包双方合法权益: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保护承包权流转: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村委会没有争得村民的同意,将承包农田租给他人的行为,侵害了承包人的经营权,村委会(发包方)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 侵权民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土地承包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 之规定,一是责令村委会(发包方)停止侵害;二是判令村委会(发包方)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点评:
如果您说事实涉及的土地属于承包地,那么毁坏庄稼和对外出租的行为涉及的法律关系属于侵权责任法调整的范畴。
毁灭庄稼的行为侵害了土地承办人的财产权,未经承包期内承包人的许可,侵害了土地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案加害人为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实施的上述行为,属于共同侵权,因此如果采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应当将两加害人作为共同被告,把无权土地承包人列为第三人,请求判决该合同无效,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涉案土地若不属于承包地,如果存在未经法定程序通过对外承包土地,就属于程序违法,如果本集体组织成员认为该行为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从法律规定上有权提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经法定程序对村民委员会做出的行为表决。
当然也可以依照合法程序向县级人民政府反映。


点评:
目前由于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重心渐渐转向实业兴农领域,各种不符合具体农村农业的政策时常被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巧为利用,变为他们霸占农业资源和骗取上头相关补贴的工具。农村农业发展就现状而言,各级政府包括高层思想都有待于提升。因为他们虽然化费了大量资金物力来提振几近崩溃的农业经济(就大多数小农村经济形态讲),但几乎没有抓到农业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也不知是有意为之还是能力匮乏所致,几乎新近的扶农政策一个比一个形式表面化,卷进去大量土地资源和启动资金,得到的是意兴阑珊的结果! 当然,获利者无外乎是挟实权的搭台人。
作为农村农业劳作的一线人员,我看在眼里痛在心中,几乎每每都要以“肉食者为之又何间焉"来麻木自我! 我想,就像当初的"大跃进"运动一样,乱象还得有一阵子。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点评:
可以向上级政府投诉、信访,向纪委、检察院、监察委反映,还有就是到当地法院起诉!当然最好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找媒体曝光!只要方法得当就可以!村委会的行为是违法的,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保护土地承包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九条 保护承包双方合法权益: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保护承包权流转: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村委会没有争得村民的同意,将承包农田租给他人的行为,侵害了承包人的经营权。




点评:
他们作为领导知法犯法应该开除,谁给他们的胆量?无法无天!建议这种人渣披着人皮的狼的狼人人见而诛之,这种人渣一手遮天应该赋予咱老百姓先斩后奏的权力,不能让他们潜规则践踏法律,他们这些狗官应该以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反革命罪处理,否则国将不国。他们应该做遵纪守法的榜样而不是反面教材。
无论谁无法无天都应该零容忍,做官不仅仅是权力更加是为人民服务的责任使命,不履行责任使命滥用职权应该粉身碎骨,诛灭九族!
雄鹰高飞世界大同天下一家
大同二年四月七号(2019.3.28)
于宇宙中心苏州
所有行业领域问题有问必答培训即兴演说辩论取经拜师学艺敬请关注一直播映客直播统一名字
?雄鹰高飞惊世骇俗?


点评:
可以信访、投诉,或去市纪委反应,但解决的可能性很少,因为镇领导会和村干部串通、联络一部分的村民,做足证据,到时候会反咬一口说你污蔑、诽谤、诬告,所以你要收拾证据再去做。我告诉你:和你切身利益没有多大关联的,就别去管了,表面上和你也愤愤不平的村民,恐怕上级部门来调查时,他们可能会临时改变主意,不说真话的。同时村干部也会暗中致使别人对你采取各种打击,所以你要坚强,要有强有力的后盾,不然你会四面楚歌,日子会过得很艰难。还有一个问题,你即使赢了,你也会失去很多,平时在村里的和谐关系都会变样的。


点评:
虽说自古就有民不与官斗的说法和传统,实际上,孤身一人和力量无上限的官府的确无法抗争,个人付出的精力时间钱财和代价,可能受到的孤立排挤打击报复,都是难以估量的。传统的越级上访会被原路打回,制造群体事件会被即可维稳,当地打官司不被受理,媒体报道会被马上和谐,只有制造网络热点,持续大规模转发,引发媒体/高官注意,才能被过问调查,这种可能性也只能是想当然。如果有可能,多种渠道和方式都可以试试,万一结果实现了呢,但要注意保全自身家人财产为先,


点评:
这个问题的根本是,如果村委真的有错,其实很好解决,因为无论背后的保护伞多厉害,也只是一方的霸主,与那些大老虎相比,只是一只苍蝇,只要村里有人能将这件事反映到省一级的管理部门,或者省一级有点影响力的媒体介入,就会很容易解决,原因有两个,1:这样能显示省一级部门的工作能力,增加他们的政绩。2:又不得罪有实权的人。这样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点评:
已经明显违法。即使国家强制征收也要通知一下。更何况没有过。国家一般是先谈好补偿。这件事没有补偿、没有合同。最廉价且好的办法就是打110。和警察约见商讨办法。你可以问问他那些纪检委那些部门。或者我如何能得到最大化的补偿。或者对他们的制裁。且完全是免费的


点评:
在承包期还没到期前,村委与镇政府采取上述举措,属于明显侵犯承包经营权的行为。找县政府反映?估计很难解决问题?假如走司法维权道路?从理论是可行的,但是当地公检法官员,都是当地人大任命的,这官司要想维权成功?还是要做好长期维权的思想和心理准备!


点评:
如果情况属实,先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应,包括媒体。如果无效,可直接向国家信访局中纪委监察委反应。我相信,在当今形势下,不可能让这些胆大妄为的人继续违背民意,搞所谓的开发,实则是他们敛财。这都是不管白猫黑猫时期的余孽残渣所为,应该结束了!


点评:
其实我们已经食品危机了已经是粮食进口大国了没有进口粮食我们可能不少人会饿肚子。但是这些井底之蛙不管。这些村霸没一个好东西,都是地痞流氓的代表。背后都有保护伞。不是出台要打黑除恶还要专门治村官村霸吗?他们还敢顶风作案。不是一般的嚣张。


点评:
这要看你的关系,没靠山是不会有人帮你解决的.我的经营权田地被强挖.因政府部门太多.饷官那会为民做主.找村干无解.找法庭.让找土地所.土所又让找农业局.又让找住村.又找回村干.你怎么费都只是一个零.若有官亲.一个电话全解.


点评:
首先肯定的镇和村是违法的,所签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维权有以下几种渠道:一是向当地县(区市)农业或国土部门反映;二是向当地县级政府申诉;三是向县以上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投诉;四是通过法律渠道诉讼。


点评:
根据刑法修正案(二)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点评:
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嘿嘿………………,什么法律?那开发商(用地的人)是县里某人解绍的,去县问那人有省里靠山,去省里请到信访局,一文又转到镇上让解决。大家说说咋解决?


点评:
北京昌运律师事务所坐落在北京二环内的朝阳门SOHO大厦7层,距离中国司法局仅800米。我律所关注农村耕地拆迁维权若干年,有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400-135-8881。


点评:
我的观点是利益均分,就算是不均,至少能满足土地价值的利害关系人的应得的最低份额。至于举报,不让建,说句不中听的话,关你个鸟事,你举报就有用啦!人家建还不是照建!


点评:
正常流程是需要向上级,纪委,反应问题。
但是此类问题一般都是背后利益链分工明确,所以你要用不寻常的方法,通过网络自媒体,增加社会舆论,引起当地领导重视。


点评:
保护耕地是任何特权不可逾越的红线,谁触碰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人活得不耐烦,故意为钱铤而走险,只能自取受刑。关键是你的村庄是否被城市建设规划列入城市建设中。


点评:
这种事可以三方下手,一,媒体曝光,二,向上一级领导反应,三,法律!在当前形势下,媒体曝光是最有效成本最低,最安全的一种方式,运用得当,有鬼斧神工般的奇效


点评:
我要讲打死我。就是那个女孩,受伤的那个女孩。我估计那个人就在小区里,因为我跟他讲,是不是他平时得罪过人,有没有?那个坏蛋就发给我,说我要想打死我。


点评:
告骗,强着来多了去。一句为发展,什么都要让路。一枝快子容易被多了就难了。我这村干部也是如此底价出租40亩。村民向镇反应。知道但就是不出文件解决。


点评:
这辈子当农民的特别是没钱没权的农民受罪了……被吃国家饭得欺负了……却没有申冤的地方!农民被欺负了最后官司也打不胜……因为他们都是一伙的!


点评:
全国的农村是不是都这样?我们老家也出这样的事,百姓反映了多次都没结果,总说调查不属实。近日不法分子陆续被调查,也不知结果能如何。


点评:
镇领导、村委领导,只要是领导,没有竖“肃敬”、“回避”的招牌,已经是功德无量的事了,你还敢奢望跟你商议?做大头梦去吧!


点评:
涉及耕地,可以向国土部门反映,如果涉及违规违纪,可以向监察委反映举报,如果涉及行政或者民事侵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点评:
首先,耕地是否为私有,农民乱占地现象。假如土地归村部所有。农民就属于乱占地。但村委会 做法比较武断。应由镇里裁决。


点评:
庄家肯定要赔钱哦。只不过是多与少的问题啊。这个问题我不想说了,我想说中午那个问题。中午有人发威胁我。


点评:
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还真不少,不知道说话的有没有试过去申诉的,麻烦把申诉的过程和处理结果说下。。。


点评:
写清楚事实去区政府反映情况,可能没人管,再去市政府,可能还没人管,逐级上访直至中央,上访吧。


点评:
你先去镇信访局,再去县信访局,走信访比较好,现在是法制社会,要有证据证明村委是不是违约才行


点评:
像网络媒体反映求助,用手机录下被毁田地情况,联系各种媒体,在人民网,等处发帖求助


点评:
事情属实不?你们团结不?向上一级部门反映,如果无效,可让正能量媒体和专业人士帮助。


点评:
你好!你们可以先向地方纪委监委反映,如果得不到处理,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村委会侵权。


点评:
很多地方领导都把好的民生事情办成民怨事情,但老百姓却有苦难言,反映了没人管。


点评:
法院是个好地方 异地上诉 找媒体报道 河南都市报道 打电话就有人去


点评:
现代的政府一没信誉,二无官德!更甚者衣冠楚楚内心尽藏男盗娼之心!


点评:
去国土资源局去申诉,虽说土地归国家所有,但已承包给农民种植


点评:
这蛮正常,中国缺少就是监督,以当官反当官的腐不是长久之计


点评:
土地局,民政部门都好用,实在不行直接求助警方。


点评:
直接向上一级政府机关,如果不行,再提起行政诉讼


点评:
土地资源是国家的,任何组织于个人不得非法占用


点评:
向上一级政府反应,打市长热线电话.


点评:
可以去当地的信访办去投诉。也可以在网上投诉。


点评:
直接起诉吧,顺便把起诉的消息透露给媒体。


点评:
切不可聚众滋事,人民的公仆会给你一个公道


点评:
走法律途径,上诉啊!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点评:
经验告诉我们,上网络比向上级反映有效!


点评:
法律法規。律師事務所請律師解決問題。


点评:
亲:成千上万的上访人就是这么来的!


点评:
没有和村民商议就敢动,好大力量。


点评:
和我村一样!多次信访都忽悠了事!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关于征收后租金问题。
类型:征地补偿 | 2024.11.12 16:15
买房
类型:房屋购买 | 2024.11.10 13:05
房屋出租给中介公司 未到期终止合同
类型:房屋租赁 | 2024.11.06 09:00
办理房产证
类型:土地流转 | 2024.10.31 20:11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房产测绘合同

    【合同文书】 ¥3.99
  • 房产租赁契约

    【合同文书】 ¥2.99
  • 房产评估申请书

    【合同文书】 ¥0.99
  • 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商品房产租赁合同

    【合同文书】 ¥2.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杨燕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遗产继承、房屋土地、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医疗纠纷、工商事务、劳动人事

    好评:
  • 程旺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名誉及隐私、借款担保、房屋土地、医疗纠纷、财产损害、人身伤害、民事诉讼、商事仲裁

    好评:
  • 吕真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医疗纠纷、房屋土地、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工程及房地产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