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数额偏低仍是当下征收领域中矛盾纠纷频发的根本原因。在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不满,与政府、开发商长期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房屋通常会面临遭强拆的风险。可是,强拆就真的可怕吗?强拆后老百姓就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吗?
无论进行任何
项目,政府相关部门是没有权力随便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
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在自家房屋被强拆前,被拆迁人是有很多救济手段的,法律也赋予了我们维权的方式。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被拆迁人往往忽略了这些救济途径,不动用任何法律武器,只是一味地反抗,不但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更会浪费了最佳的维权时间。
房屋一旦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被强拆后,被拆迁人的心里防线也随房屋塌陷、崩溃,强拆前气势汹汹,强拆后就没了任何底气,任由宰割。征收方就是利用了被拆迁人内心的软弱,一而再再而三的进行挑衅。
强拆后,被拆迁人该怎样做呢?首先,要重建信心。房屋的价值以及房屋所在地的区位价值是被拆迁人获得补偿的依托,但是
安置房屋以及货币补偿不会因房屋的拆除而消失,房屋一定会有补偿,而且方法得当,得到的补偿一定会是公平、合理的。
其次,无论是复议诉讼还是协商谈判,证据是关键,没有证据一切都徒劳的。所以,被拆迁人可以重点注意以下几种证据的收集:
1.房屋的有效证件。如集体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屋
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房产证等。这些都是证明自己房屋产权最重要的证据,广大被征收人一旦看到预征收公告,就要抓紧时间保存好自己的原证件了,同时要警惕相关行政部门以换新证等借口将其收走。
2.行政机关下发的重要拆迁文件。如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等等。强拆不会无缘无故到来,强拆前都会有一个预热的过程,征收方下达的各类文件就是十分重要的信号。上述提到的三种文件,大家一定要重视并保存起来,否则极可能错过维权期限而被“合法”强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口口声声表示自己从来没见过这些文件,而事实却是这些文件早就在征收片区内依法公告了,只是被征收人自己没看见。这种“心太大”的现象,对依法维权无疑是不利的。
3.与房屋价值相关的书面材料。如分户评估报告、房屋测量登记表等。广大被征收人都知道有问题的评估报告和入户调查登记表不能随意签字,以致于很多被征收人拒绝接收不满意的评估报告,甚至撕毁评估报告。但是这些报告书上记录的数值将直接影响我们的征收补偿,无论是否存在异议,我都应该妥善保存,其中违法点。
单纯赌气将其撕毁或者扔出门外,征收方仍可以依法留置送达,相关文书仍然会对你产生实质性影响,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4.房屋的情况。房屋内部结构,屋内财物等。不少被征收人的房屋在遭遇强拆前,都会有文书下达或是征收方上门协商的情况,此时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保证自己的智商在线,要及时对房屋情况进行录像记录。因为被强拆后申请赔偿需要由被征收人举证自己的损失,财物被掩埋于废墟下进行清点非常困难,因此大家应提前做好准备,必要时可自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预先评估。
5.拍照、录像时首先找到一个有标志性的参照物,证明自己房屋的大致方位,然后由远及近进行拍摄,在拍摄时对房屋的内部结构进行介绍,并且保证相关视频完整、不间断。
政府的合法强拆有救济的途径,违法强拆就更要维权。大家一方面要做足心理建设,在面临逼签、强拆时保持头脑清醒,切勿忙中出错扩大损害;另一方面则要及时征收维权,严密把控复议、诉讼的法定期限,积极有效做好取证工作。即房屋真的遭强拆,我也不会担心自己没有补偿可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