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土地房产 > 法律指南 > 单位内部分房引发纠纷归谁管辖?

单位内部分房引发纠纷归谁管辖?

时间:2023-02-03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公司将房屋提供给员工作为宿舍,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以员工名义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但房屋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员工应缴纳使用费。员工通过房改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不缴纳使用费亦不归还房屋,公司诉至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员工基于特殊身份购得涉案房屋,本案纠纷应属单位内部分房而引起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最终裁定驳回公司的诉请。

 劳动用工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赔偿标准是什么?专题450.jpg

案情简介:

某公司称,2004年5月,为了解决骨干人员临时性住房困难,公司与丁玉签订承诺书,将涉案房屋提供给他作为宿舍使用,期间丁玉每月支付使用费。双方约定,如果出现丁玉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终止或解除,或丁玉拖欠房屋使用费两个月以上等情况时,公司有权收回房屋。

 

2004年8月,公司另与丁玉签订协议,约定以丁玉名义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证书由公司保管,房屋产权和丁玉借用房屋的性质不变。2012年,丁玉违反协议内容,停止向公司交纳宿舍使用费,也拒绝将房屋归还给公司。后双方多次协商,丁玉百般推脱。现诉至法院,要求丁玉将涉案房屋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至其公司名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查认为,涉案房屋原系某公司房产,某公司与丁玉于2004年签订承诺书后将其交给丁玉作为员工宿舍使用,后丁玉以个人名义参加房改取得房屋所有权,丁玉入住涉案房屋及参加房改时系某公司员工,丁玉基于此特殊身份才能参加某公司的房改并购买涉案房屋。

 

本案纠纷应属单位内部分房而引起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应当予以驳回。法院最终裁定驳回原告某公司的诉请。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企业对职工的房屋分配通常附加了对职工的奖赏和福利,是单位行使管理权的表现之一。单位依照自身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分房系行使正当的管理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涉,故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纠纷属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范围,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房东和租客的爱恨情仇
类型:房屋租赁 | 2025.03.08 17:19
想要解除租赁合同
类型:房屋租赁 | 2024.12.10 10:43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房产测绘合同

    【合同文书】 ¥3.99
  • 房产租赁契约

    【合同文书】 ¥2.99
  • 房产评估申请书

    【合同文书】 ¥0.99
  • 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商品房产租赁合同

    【合同文书】 ¥2.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甘仕荣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房屋土地、交通肇事、民事诉讼、国家赔偿、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工程及房地产、婚姻家庭、房屋土地、人身伤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遗产继承、交通肇事

    好评:
  • 曾宇欣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农林牧渔、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房屋土地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