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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法[2006]232号
  • 【发布日期】2006-06-02
  • 【生效日期】2006-06-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食药监法[2006]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直属单位:

近年来,随着药品监管力度的加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的不断完善,公众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问题日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特别是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案的曝光和查处,使公众对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需求上升到新的高度。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药品安全的大环境,正确对待和认识药品不良反应,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减少和避免药源性疾病的发生,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到7月底,在全国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为指导,以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依靠各种宣传媒体,采用各种宣传途径,深入乡村、社区、街道、学校等场所,广泛宣传群众,传播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和依法维权意识,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

二、宣传的重点内容
(一)宣传与老百姓安全用药密切相关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使公众了解药品的相关知识和政府监管的主要措施,公民在药品消费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介绍药品不良反应,药品的相互作用,怎样预防药品不良反应等常识,使公众了解“是药三分毒”的道理,养成严格遵医嘱和按药品说明书用药的习惯。
(三)介绍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现状和有关规定,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
(四)普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使公众了解抗菌药物滥用会造成严重危害。
(五)介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有关知识和监管措施,使公众了解GMP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基本条件,监督实施药品GMP是保证药品质量的有效措施。
(六)介绍我国新药的概念和新药上市的情况,说明“国药准字”批准上市的基本程序;介绍被批准上市的品种出现假、劣药的成因,使公众了解药品市场现状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充分认识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三、注重形式多样
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造声势,形成气候,达到集中宣传的效果。
(一)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通过开辟专栏、组织专家座谈、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系统宣传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
(二)组织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讲队伍,深入乡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印发宣传资料,宣传药品安全知识。
(三)通过公益广告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四)《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等国家局主管的新闻出版单位,应根据宣传活动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参与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宣传活动。

四、几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这次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安全用药的宣传工作,是加强药品监管的重要内容,各地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因地制宜,抓好落实。
(二)要依靠社会力量搞好宣传。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这项集中宣传活动。注意发挥专业学会、协会在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大专院校的专业优势,发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积极性,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加强各方面的沟通和联系,形成宣传攻势,达到预期效果。
(三)要做好宣传的整体策划,注重宣传效果。各地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宣传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各地的宣传活动及效果评价,请于8月10日前书面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

联系人:何秋荣、赵玲
电话:68313344-1418、1428
传真:88370904
EMAI:heqr@sda.gov.cn,zhaoling2004@126.com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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