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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韩国SBS摄制组拍摄奥运专题片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办政函〔2008〕491号
  • 【发布日期】2008-06-11
  • 【生效日期】2008-06-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韩国SBS摄制组拍摄奥运专题片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韩国SBS摄制组拍摄奥运专题片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办政函〔2008〕491号)




北京奥运新闻中心:

你中心关于韩国SBS摄制组拍摄奥运专题片涉及有关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08年6月至8月拍摄北京故宫、天坛、鼓楼外景和居庸关长城。具体拍摄内容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商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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