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会[2006]7号
- 【发布日期】2006-07-12
- 【生效日期】2006-07-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安委会200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建设部安委会200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建会[2006]7号)
7月12日上午,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召开2006年第三次会议。会议由建设部安委会副主任、总工程师王铁宏同志主持,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委员华建敏同志在审议《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专题会议和全国应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部安委会主任、副部长黄卫同志就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建设系统安全工作作了重要讲话。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当前建设领域安全形势总体比较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有下降。据初步统计,2006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380起,死亡456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4.41%和8.43%。全国未发生重大的市政公用运行中断事故。
会议强调,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求真务实,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把重大事故的发生率降下来。一是要继续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坚决取消至今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资格,质安司要加快制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和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办法,完善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市场司要加紧研究制定资质动态管理规定,重新复核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资质条件,坚决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除出建筑市场。另外,针对多次发生死亡事故、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情况,要研究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提示制度和市场禁入制度。二是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要对重点地区进行调研督查,督促各地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方案,确保今年高空坠落和施工坍塌等事故大幅下降,从整体上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三是要突出抓好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要积极行动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更加注重一线操作人员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维护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四是要加强各项经济投入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要抓紧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的调研和测算工作,明确费用提取标准,争取在今年出台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通过用足经济投入政策和加强监管,促进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十一五"期间迈上新台阶。五是要进一步落实监理企业安全责任。要尽快出台《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明确监理企业安全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加强对监理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其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积极支持其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会议要求,当前,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要着重做好六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制定《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各地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二是督促各地抓紧明确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保障必要的人员、经费等条件,尽快建立和完善各地建设系统应急管理工作体系。三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建设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组织做好风险隐患普查登记、分析评估、治理整改和统计汇总等,并建立起全国建设系统风险隐患管理信息系统。四是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依托有关单位开展各项预案和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开展有关应急管理的演练工作。五是在完善建设部"十一五"建设系统综合防灾专项规划的过程中补充应急管理内容。六是监督落实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快报制度,强化各地事故报告责任意识。
会议强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注重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重点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要继续紧紧咬住目标,抓重点地区、重点环节,解决建设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要在认真分析形势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和手段,遏制重大事故频发势头,确保不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二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要以结果为导向,实行绩效管理、目标管理。三是要抓机制,抓源头治理。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在机构设置、经费预算、人员配备等方面要向安全工作倾斜,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同时要善于从体制机制上、从源头治理上想办法,用经济政策和市场机制促进企业自觉加强安全工作。四是要激发安全工作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五是既要学会在宏观上思考问题,又要善于具体的制度设计。六是要鼓励先进,发挥榜样的力量。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及事故控制较好的地区,要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
会议对近期的其他工作做了安排:一是针对最近市政排水和污水处理安全事故多发的状况,请城建司认真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意见。二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最近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请标定司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修订和完善有关建筑安全消防标准,提高建筑消防能力;规划司等有关司局也要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三是规划司要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安监总局等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四是研究防范煤气中毒事故的有关工作,提出具体意见,指导地方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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