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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川府发[2009]2号
  • 【发布日期】2009-03-08
  • 【生效日期】2009-03-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府发[2009]2号)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省推进“两个加快”的关键一年,灾后恢复重建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增强信心、坚定决心,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化危机为机遇,变挑战为动力,着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全年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四川省人民政府2009年工作要点

根据省委关于2009年工作部署和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今年省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的要求和省委“三个全面推动”的部署,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把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着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着力扩大内需,着力统筹城乡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

一、全面完成我省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坚定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牢牢掌握发展主动权,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全省生产总值增长9%,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主要目标任务的7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城镇新增就业6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以上;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5%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5‰以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力争提前完成主要任务

(一)推进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落实城乡住房补助政策,积极协调住房贷款,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强化建材物资保障和质量、价格监管,力争今年9月完成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年底基本完成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省建设厅牵头)

(二)推进城镇恢复重建。统筹安排供排水、电力、供气、通信、广播电视、消防等市政公共设施恢复重建,开工建设748个市政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全面启动39个重灾县(市、区)的城镇重建工作,尽快恢复完善城镇功能。(省建设厅牵头)

(三)推进农村恢复重建。基本完成农村公路、供水、沼气、乡村清洁工程、农村扶贫和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省农业厅、水利厅、交通厅、商务厅、畜牧食品局、扶贫办等负责)

(四)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完成2811所学校、1166个医疗卫生机构、763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及1546个人才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恢复重建。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乡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农家书屋恢复重建,抓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文化体育设施和青少年活动场所恢复重建。加快推进政法、人防基础设施和武装部等恢复重建。(省发展改革委、人口计生委、教育厅、卫生厅、公安厅、劳动保障厅、人事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等负责)

(五)推进重大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全面开工并加快建设纳入重建规划的公路项目。加快受损铁路线路和生产运营设施以及受损民航机场的恢复重建。全面完成震损堤防、防汛预警工程和水文设施恢复重建,继续抓好堰塞湖整治,完成1000座以上受损水库的维修加固。完成1196个公众通信网、成都通信枢纽、应急通信、农村信息化等项目。全面开工纳入规划的1298个能源重建项目,完成1107个。

(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水利厅、成都铁路局、民航西南管理局、气象局、通信管理局等负责)

(六)推进产业恢复重建。积极实施工业重建规划,有条件的受损企业生产能力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加快旅游景区及服务设施恢复重建。推进毁损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省经委、科技厅、农业厅、水利厅、商务厅、国土资源厅、旅游局等负责)

(七)推进市场服务体系恢复重建。重点抓好日用品商贸网点、建材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村生产资料流通服务设施和金融网点等恢复重建,1749个商贸服务业、成品油库及加油站重建项目完成投资70%以上,完成金融业重建项目11个。(省商务厅、经委、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等负责)

(八)推进防灾减灾能力恢复重建。启动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基本完成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和气象项目恢复重建。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加快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测绘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省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国土资源厅、气象局、测绘局等负责)

(九)推进生态恢复重建。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完成11.4万亩林木种苗基地及林区损毁基础设施和业务用房等重建,完成50%以上耕地复垦项目,加快水土保持设施恢复重建。(省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水利厅、环保局等负责)

(十)推进精神家园建设。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激发广大干部群众重建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继续组织灾后重建志愿服务,加强社区人文关怀,实施心理康复工程和文化抚慰工程。强化感恩教育,搞好地震遗址保护规划和纪念设施建设。抢救修复灾区文物和文化典籍。(省文化厅、教育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地震局等负责)

三、强化项目工作,进一步扩大投资需求

(一)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成灌快速铁路、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兰渝铁路等项目建设,全力争取新开工建设成兰、成西、成贵、川藏、巴达、成昆扩能、成渝城际客运专线和达万铁路电气化改造、成都火车北站改造等“7+2”铁路项目。加快推进纳溪至贵州界、宜宾至重庆界、广元至甘肃界等高速公路建设,抓好国道318、省道302等国省干线公路改建和泸州港扩建、宜宾港以及成都双流机场二跑道项目建设。推进溪洛渡、向家坝、锦屏一二级、瀑布沟等水电站和珙县电厂建设,加快普光、罗家寨、龙岗等特大气田勘探开发建设,加快筠连、古叙等大中型煤炭基地和煤矿建设,尽快开工建设官地水电站等项目。加快建设大桥水库灌区、武都水库等14处大中型水利工程,尽快开工亭子口、小井沟等大型水利工程,推进升钟水库二期、武都引水二期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强化项目全程监管,认真执行项目合同制、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制度,科学组织施工,严格质量管理,坚决杜绝工程转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加大项目储备力度。立足资源优势,突出发展重点,对接国家投向,做深做细前期工作,抓紧储备一批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四川核电、川青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筹集和用好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努力筹措政府性资金。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依托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投融资平台,运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加强沟通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工程、优势产业和灾后恢复重建的信贷支持力度,全年力争新增贷款3500亿元。严把资金投向,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监管,严格控制新上党政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项目。搞好资金平衡,提高投资效益。(省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监察厅、财政厅、招商引资局、省政府金融办等负责)

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高综合实力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强化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发展十大优势特色种植业,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继续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深入开展畜牧科技助农增收行动,大力实施新增1000万头出栏生猪能力工程。加快发展林产业和水产健康养殖业。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突出渠系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增有效灌面50万亩,解决24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组织实施耕地质量建设工程,新改造中低产田土200万亩。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农机总动力增长8%。完成通乡油路(水泥路)5000公里、通村公路15000公里。支持农户新建沼气池60万口。(省农业厅、水利厅、畜牧食品局、农机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厅、中小企业局等负责)

(二)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调整产品结构、拓展市场空间,尽快实现工业止跌回升、提速增效。启动实施与国家支柱产业振兴规划和我省“7+3”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的优势产业振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水电、天然气、钒钛等战略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展规划,启动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规划发展一批重点产业园区,大力实施“1525”工程,重点扶持一批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开工建设攀钢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一汽大众35万辆轿车等重大项目,抓好一批投资上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和600项技术创新项目。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着力打造一批对经济拉动作用大的战略产品、重点产品和名牌产品。继续推进大企业大集团“两个带动”工程,抓好中小企业“一个计划、五项工程”和“三项突破、四大环境”。鼓励关联产业、上下游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生产集约化水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省经委、国资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信息产业厅、中小企业局、国防科工办等负责)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重振旅游工程,加快重点旅游区建设,推进旅游招大招强、线路统筹、游客信心重树、乡村旅游提升、质量强旅五大行动,培育旅游骨干企业,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增强对国内外游客的吸引力。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民生性服务业和服务外包,促进运输、信息、金融、科技、咨询等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积极推进西部商贸物流中心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争取各类金融机构在川设立后台服务中心,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加强城乡消费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和完善引导刺激消费的政策措施,培育新的消费热点,积极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深入推进“家电下乡”,扩大即期消费。落实和完善促进合理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搞好价格监测分析,完善应对价格异动机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省商务厅、建设厅、旅游局、交通厅、林业厅、物价局、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等负责)

(四)加强要素保障。在推进产业发展中,高度重视要素保障。扩大直购电试点范围,扶持优势企业发展。用好电煤价格调节基金政策,依法逐步理顺火电和电煤关系。加强成品油、天然气和铁路运力的协调。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上市融资等方式到资本市场筹措发展资金。(省发展改革委、经委、省政府金融办等负责)

五、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一)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完善方案设计,深入推进成都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全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梯次试点,积极探索解决二元结构的方法和途径。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农村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扩权强县试点改革,不断壮大县域经济。以产业为支撑,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城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确保城镇化率提高1.2个百分点。(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林业厅、财政厅、建设厅、编办等负责)

(二)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积极探索水务体制改革。认真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进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探索设立产业基金,开展基础设施项目资产证券化试点。积极争取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巨灾风险管理体系。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代建制,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价、重点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省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经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建设厅、省政府金融办等负责)

(三)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健全跟踪督查机制,力争到位国内省外资金32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5亿美元。推进出口基地建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245亿美元。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做好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力争成渝经济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强与对口支援省市的交流合作,加快对口援建合作产业园区建设。加强与长三角合作,密切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强与东盟和南亚国家的经贸合作。(省招商引资局、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六、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强化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深入开展全民节能减排行动。积极开展战略环评,培育低碳经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和生产能力过剩项目,重点抓好192户落后产能企业及工艺技术装备的关闭和淘汰工作。加强岷江、沱江、嘉陵江及金沙江等流域污染治理,搞好三峡库区影响区水污染防治,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地震废墟清理,挂牌整治200户工业污染企业和60户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化新机制。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监督管理和示范工程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厅、环保局等负责)

(二)扎实推进生态建设。抓好生态良好地区的生态保护、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修复。推进重点生态示范工程建设,建成5个省级生态县。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抓好退牧还草工程。抓好川西北防沙治沙工程、湿地保护工程,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0平方公里。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扎实做好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项目储备工作。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省林业厅、建设厅、水利厅、环保局、畜牧食品局等负责)

(三)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做好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工作。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和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防闲置浪费土地。继续推进“金土地”工程,整理土地100万亩,新增耕地10万亩。科学编制新一轮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地质勘查,创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优化矿产资源配置。(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七、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切实改善人民生活

(一)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深入实施以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通畅、环境整治等为主要内容的民生工程。全面实施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和彝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继续做好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民生工程投入726.7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107.3亿元。(省政府办公厅、省民委牵头)

(二)积极扩大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大力发展劳务经济,针对返乡农民工增加的新情况,搞好就业帮扶、技能培训、创业扶持。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以创业带动就业,继续扩大并稳定地震灾区就业,推动城乡统筹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及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创业指导工作,着力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万人。(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三)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大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完善农民工、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为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发放护理费。(省财政厅、农业厅、人事厅、民政厅、农机局等负责)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年内基本实现基本养老省级统筹,妥善解决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努力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启动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扎实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支持发展商业保险。对城市低保推行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低保对象给予更多帮助。扩大农村低保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解决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的临时生活困难。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推进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省劳动保障厅、民政厅、建设厅、财政厅等负责)

(五)搞好扶贫、移民等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扶持农村80万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建设932个省定扶贫新村。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山区的扶贫开发力度。严格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省扶贫办、移民办牵头)

八、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加快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深入实施职教攻坚计划,扎实推进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加大农村中职学生学费免除力度,着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发展现代远程教育。重视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支持发展民办教育。认真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校生人均公用经费达到国家基准定额。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工作目标。(省教育厅牵头)

(二)大力推进科技进步。认真实施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加快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进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绵阳科技城、德阳重大装备基地、攀西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开发示范基地、广元国家先进电子产品及配套材料产业化基地、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健全军民结合的创新体制,发展军民两用技术,推动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实现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的良性互动。加强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先进制造、民用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启动统筹城乡发展科技行动,开展科技惠民活动。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各类拔尖人才,积极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努力推进专家智力和现实生产力转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委、信息产业厅、人事厅、国防科工办、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三)大力发展卫生事业。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支持发展村卫生室。加强社区卫生机构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85%。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在全省农村实行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做好地震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加强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狂犬病、包虫病等的预防控制。大力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积极改善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省卫生厅牵头)

(四)积极推进文化建设。推进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站、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农村文化服务网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

继续做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的打造和申报工作。加快省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译制播出中心和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进藏羌文化产业走廊建设,打造民族文化产业优势品牌。继续推进动漫创意、文化旅游、演出展览、新闻出版等优势文化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藏区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工程。抓好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搞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推动羌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做好“中国藏羌碉楼与村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羌年》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工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等负责)

(五)加强人口计生、体育等工作。加快农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灾区再生育服务工作。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和民族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帮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发展。全面实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做好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筹备工作。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快发展老龄、残疾人事业。承办好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力争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取得好成绩。积极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办好省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继续实施 “雪炭工程”。加快温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步伐。(省人口计生委、体育局牵头)

九、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加强市场秩序监管。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加强对农资、建材等产品的质量和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制假售假行为。加快以成都(国家)质检院为重点的质量技术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严厉惩处失信行为。(省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物价局、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二)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围绕“安全生产年”这个主线,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加强道路交通、消防、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和水上交通等的安全监管。强化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省安监局牵头)

(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化解地震灾害带来的各种矛盾,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藏区稳定。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大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维稳工作“一岗双责”,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继续推进平安创建。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加强和改进社区、农村警务工作。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改进和加强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工作。(省公安厅、国安厅、司法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局、信访办等负责)

(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活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主动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省民委、宗教局牵头)

(五)加强国防建设。大力支持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建设,进一步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继续推进国防动员“五个一”活动,加强军事设施保护。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建立完善军地应急联动机制。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切实做好军人退役和转业安置工作,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省国动委、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厅、民政厅等负责)

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府行政能力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省,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继续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落实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责任制,推行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责任制。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省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认真接受公民、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深化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等负责)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扎实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切实加强财税工作,努力增收节支,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等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

加强机关事务管理,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省人事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负责)

(三)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突出抓好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县到市、市到省网上申请、受理、传递和审批。推进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应急管理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深入调查研究,强化督查落实。健全政府统计规章,建立完善经济社会运行监测体系,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牵头)

(四)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入推进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注重发挥监察、审计的职能作用,以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为重点,严肃财经纪律,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简会议、文件,以节约型政府带动节约型社会建设。(省监察厅、审计厅牵头)

省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要点抓紧制订本部门和本单位的2009年工作要点,并报省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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