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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同意泉州市木偶剧团10人赴西班牙参加萨拉戈萨世博会上海周活动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文化厅
  • 【发布文号】闽文外〔2008〕95号
  • 【发布日期】2008-08-18
  • 【生效日期】2008-08-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同意泉州市木偶剧团10人赴西班牙参加萨拉戈萨世博会上海周活动的批复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同意泉州市木偶剧团10人赴西班牙参加萨拉戈萨世博会上海周活动的批复

(闽文外〔2008〕95号)




泉州市文化局:

你局泉文[2008]13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选派泉州市木偶剧团10人,应西班牙萨拉戈萨世博会组委会的邀请,于9月5日至15日赴西班牙参加萨拉戈萨世博会“上海周”演出活动,在外11天。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负担10人往返国际旅费,以及在西班牙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报批手续,做好外事纪律教育工作,并要求其回国后10天内将出访小结(包括观众人数、演出场次、收入及支出情况以及含有文字说明的照片两张)送我厅对外文化处。

此复。

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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