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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湖北省
  • 【发布文号】鄂政办发〔2008〕25号
  • 【发布日期】2008-04-10
  • 【生效日期】2008-04-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8〕25号)




省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解决当前政府工作中存在的执行不力、落实不够的问题,省政府决定,从4月初开始,在省政府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学习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提高政府执行力事关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利益、事关政府形象,是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本质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是促进湖北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优化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各部门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国“两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省“两会”以及省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建设暨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活动,深刻理解政府执行力的丰富内涵,充分认识提高政府执行力的重大意义。通过学习讨论活动,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效率意识、执行意识,达到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提高认识、推动落实的目的。

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在《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增加“强化执行促发展”专题内容,刊发理论文章、交流学习体会。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我看政府执行力建设”讨论专区,引导公众广泛有序参与,营造执行力学习讨论的浓厚氛围。

二、联系实际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

当前,政务工作中执行不力、落实不够的问题表现在很多方面,如应急不灵、政令不畅、落实不力、作风涣散、效率不高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阻碍了政府执行力的提高,必须下大力气认真解决。各部门要将学习讨论与查摆问题结合起来,开门征求意见、开门欢迎监督、开门接受评议,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执行不力、落实不够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在自查过程中,要紧密联系本部门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深入开展“六查六看”活动。

(一)查一查政务值守,看是否存在反应迟缓、应急不灵的问题。重点检查政务值守制度是否健全、落实,看是否存在未建立经常性值班制度,或未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的问题;是否存在值班人员素质不高、业务不熟、态度生硬等问题;是否存在雇请临时工、保安等非正式人员顶替值班的问题;是否存在值班人员脱岗、离岗和怠岗,值班电话无法接通或接通后长时间无人接听的问题;是否存在部门负责人联系不畅,回话不及时等问题;是否存在突发事件信息不按规定及时报送,迟报、漏报、瞒报信息等问题。

(二)查一查执行落实,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重点检查省委和省政府决定、决策、指示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落实省政府重要会议(如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和省领导批示事项不积极、不坚决、打折扣,甚至长期得不到落实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按要求报告办理情况、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办以及办理延误又不说明原因的问题;是否存在简单地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指导思想落实指导思想的问题。

(三)查一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作风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重点检查机关工作人员精神状态和工作秩序,看是否存在意志衰退、精神萎靡,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问题;是否存在上班迟到早退、脱岗窜岗、聊天嬉闹、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等问题;是否存在开会迟到早退、接打手机、短信聊天、打瞌睡、替会旷会等问题;是否存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不高、得过且过、缺乏创新精神的问题;是否存在不讲政治、不讲原则,热衷于散布各种流言蜚语和小道消息,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问题。

(四)查一查工作效率,看是否存在人浮于事、办事拖拉的问题。重点检查办事效率,看是否存在办事拖沓、不负责任、贻误工作的问题;是否存在对发展机遇认识慢,对上级意图理解慢,对新生事物接受慢,推动发展动作慢,影响又好又快发展的问题;是否存在审批项目过多、程序繁、耗时长,管得多、卡得死,该交的不交,能放的不放,或“瘦放肥不放”、“明放暗不放”,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环节过多,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开会议来议去,群众跑来跑去,事情始终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

(五)查一查大局观念,看是否存在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的问题。重点检查服务大局和团结协作的情况,看是否存在本位主义,把部门利益凌驾于全局工作之上,做工作以部门利益为中心,办事情以自己喜好为标准的问题;是否存在有利的就争,无利的就推,合口味就办,不合口味就拖,表面答应好、实际没行动的问题;是否存在整体意识、团队观念淡薄,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互相推诿扯皮,甚至相互掣肘、互设障碍,缺乏协作配合的团队精神的问题。

(六)查一查服务质量,看是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检查依法行政和履行服务承诺的情况,看是否存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意识淡薄的问题;是否存在服务承诺不落实、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是否存在职能转变不到位,重管理轻服务、重审批轻服务的问题;是否存在不秉公执法、不严格执法、不文明执法等问题;是否存在“生、冷、硬、推”和“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人难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

各部门要通过“六查六看”,找准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先将这些问题在本部门内部进行通报。同时,针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高质量落实整改措施,做到真查真改、真整真改,务求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学习讨论的初步进展情况于4月底前报省政府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监察厅)。5月15日前,各部门要书面汇报整改方案。6月底前,各部门要认真搞好总结,并将整改结果报省政府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加强监督

提高政府执行力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为巩固这次学习讨论的成果,各部门要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形成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督办机制,强化领导责任。提高政府执行力,关键在领导。要严格实行部门首长负责制,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支持部门独立负责地、创造性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对政府确定的重大事情、主要任务和完成的目标,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省政府领导抓工作督查,主要抓一把手。真正形成从领导做起、从省政府办公厅做起、从政府职能部门做起,带头执行落实,带头提速提效。形成一级督办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行落实机制。

(二)强化日常工作的检查督办机制,通报正反典型。省政府办公厅作为省政府的首脑机关、参谋部、作训部,必须树立权威。省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要充分发挥好“发令员”的作用,对省政府下达的指令,要督促各地各部门立即执行、坚决执行,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值守、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等情况要定期检查和考评,及时进行通报。省政府政务督查室要充分发挥好“行政警察”作用,对省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实行限时督办,督促各部门及时办理,按时反馈,超过时限的必须说明原因,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改进督查工作办法,把经常性的督办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和到群众中明查暗访结合起来,着眼于掌握落实的真实情况,突出抓好正反方面典型,公开通报,以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严明政纪、改进工作的目的。

(三)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按照“改革创新、转变职能、从严管理、高效服务”的要求,本着“顶用,能管住”的原则,以科学化、规范化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对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进行系统彻底梳理,行之有效的要继续坚持,不够健全的要及时修订完善;要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窗口部门一次告知制等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时限、责任、质量等标准和要求,使机关工作环环相扣、紧张有序、高效运转。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要让规矩程序服从于效率,体现和保障效率。对于不具备条件一时办不了的,要限期回复办理情况并说明原因,真正实现百分之百的办结率。省监察厅、省人事厅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四)落实协调会商机制,增强执行合力。严格落实主办责任制,明确主协办单位的责任,强化部门沟通会商,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落实办理的事项,由省政府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要主动负起责任,代表省政府履行职能,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始有终地完成好省政府交办的事项;协办单位要顾全大局,听从指挥和调度,全力协助主办单位完成交办事项。省政府办公厅要对部门之间主动协调配合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和推广,对推诿扯皮、各行其是,随意上交矛盾,甚至互为掣肘、相互拆台的现象进行通报批评。

(五)健全审批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政府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科学化。省编办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检查,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下放权限,减少环节。重点检查审批项目是否于法有据、审批流程设计是否于民便捷、审批时限是否缩到最短;对必须保留的审批项目,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对已改为核准或备案的事项,一律不准以核准、备案之名搞变相审批。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要对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理顺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约束。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端正执法目的、转变执法作风,坚持为民执法、亲民执法、便民执法,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执法权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杜绝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粗暴执法、粗暴管理的现象。

(六)落实工作奖惩机制,形成闭环效应。进一步完善省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考评机制,运用目标责任制、行政效能建设、第三方评议等多种方式,使每一项工作都有目标要求、有责任主体、有工作进度、有监督考核,逐步推动绩效评估制度化和绩效评估结果公开化。考评结果要作为评价部门及班子的重要依据,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等挂钩。省监察厅、省人事厅要尽快制定《湖北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程序、方式,并严格按规定实行过错责任追究。

(七)建立社会评价机制,接受公开监督。政府执行力建设是一项“阳光工程”。各部门要将执行力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配套措施以及对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把执行力建设过程的监督权和成效的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交给群众、交给社会。要自觉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要在《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报道政府执行力建设情况,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支持和监督政府提高执行力的浓厚氛围。这次大讨论活动告一段落后,省政府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适当时候结合政府绩效管理,开展第三方评议,对各部门的执行力情况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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