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法官绝大部分都能够忠于职守,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不排除,有极少数法官,在个别案件中可能会有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等情形,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对法官的监督都有哪些形式?
对法官等的监督方式包括法院内部监督、国家法律监督部门监督、上级法院监督、监察部门监督、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
了解了对法官的监督方式,那么对法官的违纪违规违法等情况,我们该如何反映呢?
方式一:向法官所属法院反映
1.向本级法院监察部门反映,或向上级法院监察部门反映
对于法官收受贿赂,态度恶劣等违规违纪问题可以向法院监察部门(如区县级一般设有监察科)反应,法院监察部门电话是向外公开的,可以通过查号台或网站查询。受理内容:主要是违规违纪。反映方法:一是去法院监察部门现场反应,二是通过书信反应,三是电话反应,效果最好的是第一种。
2.向法院院长反应
法院院长对于法院的管理可分为审判管理、司法
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法院院长对审判具有领导责任。关于审判内容的投诉,如果法官违规偏袒证据确凿,在审判前可以向法院院长反映,但是什么事都向院长反应,院长肯定管不过来,而且院长的电话也是不对外的,否则院长不用忙其他的了,每天光接电话,可能都接不过来。受理内容:违规违纪方面的,审判程序不合理,审判内容不公正的,主要是在审判前或审判中向院长反映。反映方法:可主要通过法院对外公布的院长信箱进行反映,也可以书信方式反映。
方式二:向法律监督机关,同级检察院反映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负责监督法律的执行和实施情况。如果你认为法官有违纪违法或判决不公,枉法裁判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反映,如区县一级人民检察院通常设有民刑科。受理内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判决不公正的。反映方法:一是去检察院相关部门如民刑科现场反应,二是通过书信反应,三是电话反应。
方式三:向法官所属的监察部门或纪委反映。
若认为执行法官存在违法乱纪,可以到法院当地的监察委员会或纪委投诉举报,对法官违法乱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反映方法:一是去监察部门,纪委现场反应,二是通过书信反应。受理内容:由于纪委或监察部门不是法律监督部门,所以主要受理法官违规违纪方面的情形。
方式四:向媒体反映
媒体监督是一种直接有效的监督方式,可以把掌握的情况向各类媒体进行反应,媒体曝光之后,可督促上类监督方式跟进。
方式五:向上级纪检部门反映
如果法院所属的纪检部门没能根据事实解决问题,可以依次向上级纪委反映这个问题,如各省市的纪检部门,也可抓住上级党委进行纪检巡查时进行反映,如向中央或省的巡视组反映。
方式六:向信访部门反映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如向法院的信访部门,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的信访部门,向人民检察院的信访部门进行信访等等,信访一般要逐级上访,但是最主要的还是上面几种方式。
方式七:其他方式
一是可以向法院所在地的政法委反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其职责第四条: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因此可以向政法委反映。
二是可以向法院所在地的人大反应,我国宪法第2条、第3条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统一的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接受它的监督。
三是也可向法官的领导反映。
四是如果法官涉嫌当保护伞或涉嫌参与黑恶势力犯罪,可以向各级扫黑除恶办公室进行投诉举报等。
反映后可能的结果
一是由于你证据不确凿,或是你的看法错误,反映无效。
二是经过调查,法官确实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般相关机关会给予法官党纪政纪处分,严重的会免职降职或撤职。
三是经过调查,法官有违法嫌疑的,如涉嫌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渎职罪,受贿罪等,检察机关会进行公诉,相关法院会进行审判,追究法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