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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没拴绳狗主人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时间:2020-08-0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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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家庭兴起了养宠物的风潮,随之而来的诸如“宠物狗伤人”等社会问题也引发了关注。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中国每年至少1000万人被狗咬伤,每年约有2000人死于狂犬病。而近期,有关“遛狗拴不拴绳”的讨论更是引爆舆论。


遛狗不拴绳引发冲突不断升级


遛狗不拴绳,狗瞬间“发飙”冲向人群撕咬多人造成伤亡……诸如此类的新闻常见诸报端。除了随意弃狗、在禁养区养狗、不给狗检疫外,人们在违规养犬行为中,“遛狗不拴绳”是一个最常见也最突出的问题,而由此造成的伤亡、冲突事件也不断升级。对“遛狗不拴绳”致人被咬的事件,网友们纷纷表示谴责。有网友表达了愤慨的情绪:“遛狗不拴狗,等于狗遛狗 ”“恨死了遛狗不拴绳的人,什么素质啊,你家狗就算不咬人,跟着人又叫又跑也会吓到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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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从法律的角度给出了理性的建议:“请务必遛狗拴绳好吗?不要给别人添置不必要的烦恼,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拴绳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宠物不乱跑,以防宠物受伤,另一方面也会防止犬只因为受到外界刺激而做出扑咬等行为 ”。此外还有网友提出了对执法力度的质疑:“执法部门在哪儿?养狗条例只是一纸空文吗?”


养狗须“守法”各地都有明确规定


对于养狗这件事,我国几乎所有城市均出台了养犬管理规定,且内容规定的非常详细,不但对饲养犬只的种类、体型、场所、证件、检疫、禁养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而且对“遛狗拴绳”还做了专门的表述。


比如,《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残、幼、孕特殊人群。对于违反此项规定携犬外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而浙江省宁波市对“遛狗不拴绳”行为处罚更为严厉。《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条例规定,在限养区饲养小型观赏犬只,出门溜犬不束犬链,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捕杀其犬,吊销《犬类准养证》。


为规范此类行为,山东省济南市于2017年1月1日实行养犬积分制。对于犬主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等违规行为,第一次查处时将会被扣分,第二次罚款加扣分,累计12分将会没收犬类,待犬主人学习《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通过后,才可将犬只以领养的方式带走。


有法可依为何“遛狗不拴绳”乱象不断?


既然多地均出台了养犬相关规定,为何仍然有很多人“遛狗不拴绳”?记者就这种现象采访了部分北京市民。大多数市民都表示出对“遛狗不拴绳”行为的厌恶与无奈,但说起阻止这种行为,却很少有人选择报警。而对于在大街上出现“遛狗不拴绳”的行为,民警表示:“我们也会安排警力定时上街巡查,遇到遛狗不拴绳的人,先口头教育他要规范养狗,注意自己以及周围人的人身安全。如果不积极配合,直接依法没收犬只。”


遛狗不拴绳发生危险需承担什么责任?


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鑫塬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她解释道:“也就是说,主人在遛狗时,无论有没有拴绳,只要狗咬伤了路人,作为狗的管理人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是路人故意挑逗狗导致被狗咬伤,说明被侵权人也就是路人存在过错,那么作为狗的管理人可以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

“依法养狗”国外规定更为严格


“依法养狗”并非我国专用的规定,国外对于养狗的规定甚至更加严格。


比如,美国有三部涉及狗的法律:《恶犬法》《妨碍公共利益法》和《联邦动物保护法》,法规中有一条著名的“三吠”原则,即任何一只狗在居民区内狂吠超过三声,狗主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意大利则规定,凡养狗者不得通过训练使狗更具攻击性或其他潜在的危险性,任何人发现违反者都可以举报,举报将得到政府的奖励。狗主人带狗上街或出入其他公共场合,必须为狗佩戴口套或皮带。日本对养狗除了有严格的法律和制度管理之外,日本社会独特的公众意识对养狗人的约束力量也很大。日本人遛狗,会随时拽紧狗项圈上的缰绳,让狗不要乱跑,清理狗粪,狗一旦乱叫就要立即制止。他们认为,这不仅是法律和制度的规定,也是为了不给别人添麻烦,避免引起他人的反感。


以上是“遛狗没拴绳狗主人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行政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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