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炭生产情况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炭生产情况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改办运行[2004]3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发展改革委(计委)、煤炭局(煤炭行业办),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
2003年,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拉动下,煤炭市场总体上保持了产销两旺、供求基本平衡的态势,但进入冬季后,部分地区和煤种出现供应趋紧现象。今年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将保持继续增长。为进一步做好煤炭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巩固供求基本平衡的局面,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委会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煤炭生产情况的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 调查内容
(一)2003年各产煤省(区、市)及所属各产煤市(地区)、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原煤产量完成情况。
(二)2003年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原煤产量按矿井所在地区、投资和经营方式、财务核算口径的构成情况分析。
(三)对2003年实际原煤产量较2002年增减变化情况,按增减因素进行分析。
(四)预测2004年各产煤省(区、市)及所属各产煤市(地区)、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原煤产量。
(五)对2004年预测原煤产量较2003年实际产量增减变化,按增减因素进行预测分析。
(六)调查2003年新建、改扩建投产的矿井生产能力和原煤产量增加以及关停矿井生产能力和产量的减少情况; 对2004年、2005年情况进行预测。
(七)当前制约影响煤炭生产的主要问题;为保证煤炭供求基本平衡,地方政府已经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国家在煤炭经济运行宏观调控上应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所列各调查表。
二、调查组织
这次调查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会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一组织。各省(区、市)由经济运行主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省(区、市)统计部门组织各产煤市(地区)有关部门和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进行。
三、调查方式
采取普遍调查与重点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首先由各产煤省(区、市)组织所属各产煤市(地区)和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调查工作。省(区、市)对所属各产煤市(地区)和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调查情况进行审查汇总、综合分析后,形成书面材料,于3月20日以前将调查材料(Word文本)及报表(Excel表格)以电子邮件或软盘形式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在此基础上,于3月下旬邀请部分增产幅度大的重点产煤省(区、市)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主管生产的负责人,作重点调查汇报,综合分析判断2003年煤炭生产水平和2004煤炭生产发展趋势。必要时组织若干小组赴有关省(区、市)和国有重点煤矿做专题调研。
四、重点汇报安排
初步确定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11个省(区、市)经济运行主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开滦集团、峰峰矿业集团、大同煤矿集团、山西焦煤集团、阳泉矿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呼煤集团、霍林河煤业集团、平庄煤业集团、铁法煤业集团、阜新矿业集团、辽源矿务局、双鸭山矿业集团、鸡西矿业集团、淮南矿业集团、兖矿集团、新汶矿业集团、枣庄矿业集团、江西省煤炭集团、平顶山煤业集团、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永城煤电集团、铜川矿务局、宁夏煤业集团等27个重点煤矿企业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参加重点汇报。汇报的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煤炭产量指标是煤炭经济运行分析的基本数据,也是监测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基础数据。调查核实2003年煤炭生产水平,预测掌握2004年煤炭生产趋势,是搞好经济运行调控与调节,实现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需求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省(区、市)经济运行主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予以重视,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研究部署,迅速通知落实到所属各产煤市(地区)和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各地区、各有关企业要有专人负责,要以高度负责、求真务实的精神,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调查工作,对敷衍塞责、简单应付、不负责任而造成严重失实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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