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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防御第13号超强台风“森拉克”的紧急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农业厅
  • 【发布文号】闽农综明传[2008]102号
  • 【发布日期】2008-09-12
  • 【生效日期】2008-09-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防御第13号超强台风“森拉克”的紧急通知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防御第13号超强台风“森拉克”的紧急通知

(闽农综明传[2008]102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局、厅各单位:

据省气象台报告,今年第13号超强台风"森拉克"(Sinlaku)于9月9日凌晨在菲律宾东北部海面生成,9日17时加强为台风,10日17时加强为强台风,11日17时加强为超强台风,12日6时中心位于北纬22.7度,东经124.6度,就是在我省福州市东南方约650公里的洋面上,中心气压935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6级(风速52米/秒)。预计,超强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1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移动,13日下午到14日上午靠近台湾省北部沿海。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防御第13号强台风“森拉克”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08]第92号)和省防汛办《关于做好防御第13号强台风“森拉克”准备工作的通知》(闽汛电[2008]8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防御工作,尽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及早部署,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当前正值晚稻抽穗灌浆和大部分秋收作物即将成熟的关键时期,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防御“森拉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二要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赶在台风到来之前,加紧抢收已成熟或基本成熟的单季稻和香蕉、龙眼等水果,加固或卸膜未成熟果树、蔬菜大棚和畜禽舍。三要加强安全巡查,在可能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地区,及时动员,做好人员、物资、畜禽等的转移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四要做好物资准备,及时调剂调运改种补种所需的种子、苗木、农药、疫苗以及机收机耕所需的农油、农机配件等,最大限度地满足抗灾救灾需要。五要加强应急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动向,特别是沿海各地周末双休日、中秋节期间要有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六要狠抓灾后恢复生产。台风过后,要及时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指导农民搞好生产自救。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农业厅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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