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5〕47号
- 【发布日期】2005-06-27
- 【生效日期】2005-06-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5〕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现将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划》是指导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协调和指导。
二、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以《规划》为指导,结合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抓紧组织编制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市、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开展防治工作。要加强调查,摸清隐患,按照以人为本,经济合理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要编制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重点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和应急治理工作,落实群策群防,群专结合的防治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