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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奥地利维也纳莫扎特三重奏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4〕2191号
  • 【发布日期】2004-11-09
  • 【生效日期】2004-11-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奥地利维也纳莫扎特三重奏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奥地利维也纳莫扎特三重奏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2191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4]95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对外文化交流公司邀请奥地利维也纳莫扎特三重奏团一行3人,于2004年11月到北京、甘肃、宁夏、新疆、青海演出。

请主办方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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