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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俄罗斯圣彼得堡全明星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5〕530号
  • 【发布日期】2005-04-08
  • 【生效日期】2005-04-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俄罗斯圣彼得堡全明星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俄罗斯圣彼得堡全明星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530号)




华瀚国际文化发展公司:

你公司瀚演报(2005)0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俄罗斯圣彼得堡全明星芭蕾舞团一行14人,于2005年4月20日至5月8日到上海、北京、湖北、广东、山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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