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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务院
  • 【发布文号】国函[2005]55号
  • 【发布日期】2005-06-24
  • 【生效日期】2005-06-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2005年6月24日国务院文件国函[2005]55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渝府文〔2004〕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由太白岩街道迁至陈家坝街道。搬迁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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