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发布文号】煤安监司函综合字[2005]17号
- 【发布日期】2005-09-02
- 【生效日期】2005-09-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同意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开展煤矿安全评价报告评审工作的复函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同意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开展煤矿安全评价报告评审工作的复函
(煤安监司函综合字[2005]17号)
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你院《关于开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备案的煤炭及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评价报告评审等工作的请示》(中煤国际总市[2005]5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开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备案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及验收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与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有隶属关系的安全评价单位编制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由其它单位组织评审。
二、请你院按《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的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及验收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并及时将评审有关情况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司。
二○○五年九月二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