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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内建设通讯基站方案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743号
  • 【发布日期】2008-07-24
  • 【生效日期】2008-07-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内建设通讯基站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内建设通讯基站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743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部分文保单位内建设通讯基站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08〕93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和你局意见。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同意卧佛寺、北京动物园内的基站选址。

(二)景山公园东部一处选址,机房应移到通信塔位置;西部一处应南移至现有房屋附近。

(三)北海公园东岸选址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且对景观影响较大,需进行调整。

(四)天坛泰元门处站点应移至外坛范围。

(五)应严格限制设施高度,设施形式尽可能与文物环境景观相协调。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中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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