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暂缓审批内蒙古德源准格尔煤电工程(热电厂一期2×300兆瓦空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环函〔2006〕38号
  • 【发布日期】2006-01-24
  • 【生效日期】2006-01-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暂缓审批内蒙古德源准格尔煤电工程(热电厂一期2×300兆瓦空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暂缓审批内蒙古德源准格尔煤电工程(热电厂一期2×300兆瓦空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环函〔2006〕38号)




北京德源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德源准格尔煤电工程(热电厂一期2×300MW)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请示》(德源计字〔2005〕49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我局组织专家对你公司德源准格尔煤电工程(热电厂一期2×300兆瓦)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工程热负荷尚未落实,无法明确该工程为热电机组。

二、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现状监测内容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有关规定。

三、鉴于存在上述问题,我局暂缓审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