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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上海市松江区银河公路建设工程拟建区域内进行考古发掘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457号
  • 【发布日期】2008-05-19
  • 【生效日期】2008-05-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上海市松江区银河公路建设工程拟建区域内进行考古发掘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上海市松江区银河公路建设工程拟建区域内进行考古发掘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457号)




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广富林遗址建设控制地带西北部边缘抢救性发掘的请示》(沪文管发〔2008〕35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上海博物馆对上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广富林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松江新城北区银河公路建设工程拟建区域进行考古发掘。请你委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遇有重要发现,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二、待考古发掘结束后,请你委根据考古发掘结果和广富林遗址保护管理的需要,依法确定保护措施,并对该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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