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环办〔2006〕50号
- 【发布日期】2006-04-13
- 【生效日期】2006-04-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
(环办〔2006〕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总局各直属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国环境科学技术研究与创新,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在环保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环发〔2004〕157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规定,我局将开展2006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工作,并将从获奖项目中选择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06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申报范围、推荐要求等请查询《奖励办法》,或直接登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页http://www.sepa.gov.cn,在科技标准栏目下的科技奖励栏目下查询。其中《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请直接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http://www.sepa.gov.cn下载区中“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完整和真实。书面材料要求如下:
(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两份;
(二)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附件(推荐书及附件必须装订成册)五份;
(三)附件包括:1、2005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通过的技术评价证明(科技成果鉴定、验收或评审证书,专利证书,检测报告和法定审批文件等);2、引用或应用证明;3、研究报告。
三、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材料请寄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交流部。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 王泽林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姜艳萍
电话:010-62210730 86988336 66556209
传真:010-62259894
电子邮件:kejijiang@126.com
邮编:10008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交流部
四、申报截止日期:2006年6月5日,以邮戳为准。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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