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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环办〔2006〕50号
  • 【发布日期】2006-04-13
  • 【生效日期】2006-04-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

(环办〔2006〕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总局各直属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国环境科学技术研究与创新,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在环保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环发〔2004〕157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规定,我局将开展2006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工作,并将从获奖项目中选择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06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申报范围、推荐要求等请查询《奖励办法》,或直接登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页http://www.sepa.gov.cn,在科技标准栏目下的科技奖励栏目下查询。其中《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请直接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http://www.sepa.gov.cn下载区中“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完整和真实。书面材料要求如下:

(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两份;

(二)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附件(推荐书及附件必须装订成册)五份;

(三)附件包括:1、2005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通过的技术评价证明(科技成果鉴定、验收或评审证书,专利证书,检测报告和法定审批文件等);2、引用或应用证明;3、研究报告。

三、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材料请寄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交流部。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 王泽林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姜艳萍

电话:010-62210730 86988336 66556209

传真:010-62259894

电子邮件:kejijiang@126.com

邮编:10008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交流部

四、申报截止日期:2006年6月5日,以邮戳为准。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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