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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查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的函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环科函〔2006〕28号
  • 【发布日期】2006-05-24
  • 【生效日期】2006-05-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查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的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查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的函

(环科函〔2006〕28号)




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适应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性转变的需要,加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作,根据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规定,我司决定对历年下达的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为做好调查工作,请各标准主编单位认真填写调查表(格式见附件一,可在中国环境标准网www.es.org.cn下载),加盖单位公章,于2006年6月10日前返回我司。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标准处 王明良

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2.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名录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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